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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看到关于成都市关于震后房屋安置意见的具体内容和网友的一些评论,绝大多数网友和我一样对于这种一刀切均贫富的办法感到困惑和不理解,很难想象在新形势下会出现如此简单幼稚的解决办法,虽然我水平有限,但是我还是想提出一些我的看法和大家讨论一下。大家可以先看下,在都江堰市各小区贴出来的震后房屋救助的公告: 上周末,成都市紧急出台《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都江堰市城镇居民住房灾毁救助安置工作的意见》,并下发给有关部门予以实施。 根据《安置意见》,都江堰市政府要将城镇居民住房灾毁救助工作作为灾后重建的重点工作。此次汶川大地震中,住房垮塌或者住房受损严重,经房屋安全管理部门认定不能继续使用的住房所有人或者其法定继承人,如果自己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将成为住房灾毁救助对象。 《安置意见》规定,对因地震毁坏的私房,将采取住房实物救助或货币救助两种方式。 自愿申请住房实物救助的,由政府向每户受灾家庭提供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的救助安置住房。如提供上述面积安置房后,住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6平方米的,可按人均16平方米救助,也可以按照每平方米2000元货币救助加以补足。 如果放弃住房实物救助,灾区群众也可以向政府申请货币救助,按照政府向受灾家庭提供70平方米救助安置房、每平方米2000元计算,给予每户14万元货币救助。如上述救助安置房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6平方米,则按人均16平方米、每平方米2000元给予货币救助。 此外,《安置意见》还规定,自愿申请并接受住房实物救助或货币救助的,原房屋、土地权属自行终结作为一个人民的政府,应该事事以人民的角度来看待问题。政府在做好城市及居民区规划的同时,政策应该向灾民倾斜,尊重灾民在灾前对房屋和土地的拥有权,不能搞一刀切,均贫富。在做好规划的基础上引入全国有能力的开发商,政府大力扶持及协调原址重建,原房重配(就是按原房屋产权在原址新楼再分配)。如属黄金地段用作其他商业用途的话,政府另辟土地给开发商新建小区,异地重建,原房重配。只按灾前房产所有权进行分配不搞一刀切,这样对灾前异地在都江堰投资的人民也有所交代。而政府可以集中资金建设廉租房安置本地无产业者。这样可以保证:1:个人利益 保证灾前对房产所有权的重新拥有,虽然面积可能小一些,地方可能远一些,可是相对于现在出台的建议大家应该都比较能接受。而无产业者也可以做到居者有其屋.2:开发商的利益 拥有对黄金地段的开发权和新建小区除安置灾民外空置房的利益,除经济利益以外重建灾区还能得到良好的社会效益3:政府利益 得民心者得天下,且花钱少见效快,造福一方我只是提出个人意见,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个人的小聪明对于国家的大智慧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但是对于某些地方政府在灾害之时的无为而治和对灾害重建时的积极有为让我很是费解,难道又是钱惹的祸??我拥护我们的中央我们的党,当前这种大情势下希望我们的地方政府不要让老百姓寒了心辜负了国家对你们的栽培。
2008年05月27日 06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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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都江堰以前的房子的位置较好,是产权,如果按现在的政策,只有使用权,我们做子女的没有继承权,就接受不了。因为父母以前的房子还是我们兄妹俩花钱买来孝敬父母的。
2008年05月29日 15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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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24小时更新 新闻 图片 视频 也欢迎大家添加新的信息 http://bbs.pkmmo.com/?fromuid=10767
2008年05月30日 04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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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屋全部跨塌,所有财产毁于一旦,父母辛苦一辈子,到最后搞到什么都没有了,我们作为灾民从情感上,真的接受不了,好惨啊!
2008年05月30日 04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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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正确,希望政府重新考虑,政策一定要定的细,否则大家看到一头雾水。
2008年05月30日 05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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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灾后居民住房救助应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情况(私有财产和住房)和多从灾民的实际情况出发,能够通过维修加固后可以使用的应尽可能的维修加固,一是减少灾民和国家对灾民的救助款的双重损失,使灾后损失降到最低;二是可尽快安置受灾灾民,恢复灾民正常的生活,确因通过维修加固都不能使用的危房,需推倒重建,政府可根据居民住房所在地段,建筑面积,按拆迁安置的方式对住房损失的灾民进行安置补偿,尽可能减少灾民损失(房屋倒了地盘在)。目前都江堰灾民安置补赏采用一刀切的方式是不公平公正的,这是以前的老办法,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情况,也有违背“物权法”的嫌疑,也同中央的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不符。这种方式当地政府只需花少许的钱就可将灾民手中的房产购回,严重损害灾民利益,转而进行房地产开发从中获取利益,又取得政绩,另一方面当地政府还获得中央财政的救灾款和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款,通过这样一次地震当地政府还可大赚一笔钱。如果灾民登记要房或要钱就等于放弃自己的利益和权利。
2008年05月30日 06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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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外地在都江堰买房的,买起给父母养老的,5.12地震跨了.一切财产毁于一旦,现在二老居无定所.为什么政府安置就只认房主的户口薄上的家庭成员呢?如果不是想到父母养老我们有必要买120-130个平方米的房子吗?现在安置只给70平方米,一家5口以后怎么住,这是个具体问提.我们在以前买的房子还不是花的血汗钱买的!!!总要叫开发商有个说法,做为灾民,我们真有些不能接受.希望政府多为灾民的实际情况考虑.
2008年05月30日 06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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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赞同,不然的话,我们一家都会站在危房下,看政府把我们压死.
2008年05月30日 09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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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给农民,只有一个人户口,就只可以分35平方米吗,但我原来的房子是一楼1底的楼房5间的吗.我家里还有一给是下岗职工,他就没有住房吗,我现在全家住在一起就是5个人,你叫我们以后住在那里去啊.
2008年06月02日 03点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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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不公平。我在都江堰有两套住房,且都在100平米左右。如果按照规定每户只有70平米的话,我的心血就白费了,我又该怎么办啊 ???????
2008年06月02日 13点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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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现行商业运作模式,开发商拆旧楼盖新楼,不仅要在原址归还原房主原面积,而且还要多给面积或现金补偿。都江堰市官僚们岂不是在打灾民们的主意吗?!
2008年06月09日 15点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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诅咒地震 苍天,我问你 为什么没完没了 大地,回答我 怎么又雪上加霜 难道是四川儿女做错了什么 难道是汶川人民得罪你什么 不... 是你-地震 是你这个恶魔在肆意发作 是你这个孽畜在穷途滥发 可是... 可是你别忘了 还有我们 还有全中国人民 只要有我们在 只要有全中国在 你就妄想随心所欲 你就休想狂妄逞强 我们是灾区人民的后援 我们是灾区人民的坚盾 地震 你这个恶魔 就算你震得再凶 就算剩下一个人 也不会向你低头 也不会俯首称臣 我们英雄的中国人民 是你... 是他... 是任何困难都打不垮的!!! http://blog.sina.com.cn/ychinke
2008年06月09日 15点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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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都江堰的市民,但我在都江堰也买了房。我觉得这只是一种救助,国家已经这样了,难道留住生命不是留住一切了吗?想想和其他国家相比,我们的祖国已经做的够好了。况且天灾也不是谁可以阻拦的,更不是任务制造的。作为受灾群众,想想党和政府,并不是受了灾就应该飞扬跋扈,我见过很多受灾群众,有的是真的感恩,有的却是....,真的,我的兄弟姐妹们,自救才是真的救了自己.~~~~~~~~~~~~~~~~~~~~~~~~~~~
2008年06月13日 07点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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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我们都江堰政府能考虑到我们灾民的利益,不要考虑你们的政绩,也要补这个社会怎么安稳,我们很多灾民都希望原址重建。
2008年06月21日 01点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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