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擦亮眼” 天上不掉“馅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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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午阳 楼主
老年人“擦亮眼” 天上不掉“馅饼”
本报讯(记者 马生强 通讯员王继禄)俗话说:“天上不掉馅饼”。可是在现实生活中,“老掉牙”的诈骗手段,老年人确屡屡上当受骗。近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温权新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对赃款继续依法予以追缴。在此,法院提醒老年朋友,看护好自己的钱财,不要轻信他人的花言巧语,天上不掉“馅饼”。
被告人温权新,男,现年45岁,无业,系累犯。2014年12月3日至6日期间,被告人温权新伙同他人采取盯梢、守候等办法,发现有老年人在银行取款后,就骑车尾随跟踪,在人员稀少的偏僻处故意丢弃装有假币的信封,以捡钱分钱为由,先后在嘉峪关市人民街区28号楼东侧人行道、嘉峪关市振兴市场北侧过道、嘉峪关市兰泽园东门人行道处,骗得被害人岳某、张某、彭某(三人均系老年人)现金共计20700元。因被害人发现被骗及时报警,温权新于2014年12月1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破案后赃款均未追回。
被告人温权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累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法院根据被告人温权新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温权新认罪服判,此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2015年06月05日 23点06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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