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小禅超短篇小说专集 : <<幸福是长了翅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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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长了翅膀的 雪小禅  她就那样错过了很多的好男人,那些男人都是好男人,都是真心爱她的,可因了她的骄傲、虚荣,因了总以为山外还有山,总以为还有更好地人在后面等她,她错过了一个又一个。 张爱玲说,女人年轻的时候碰到的无非是男人。是的,她的美丽,她的气质如兰,曾迷倒了多少男人,她的身后曾有过多少男人追!那时,她是公主一样,有些洋洋得意,有些自以为是,看着那些长得一般的女生和同样长得一般的男生出去谈恋爱,她心里就有一种讥笑。她以为人家的恋爱一定是平淡的,她想,那样平常的男人居然也有人喜欢?都知道她骄傲,可是男人们还是排着队来追求她,谁不喜欢倾国倾城的美女?何况她还又有才华?这样的女孩子是很让男孩子动心的。 她却一直挑来捡去。似乎所有的男人都配不上她。她还是迷信张爱玲说过的话:人生最大的悲哀是一个天才的女人突然结了婚。她以为自己就是个天才的女人,而上天还又给了她美貌。所以,她不能轻易地嫁给任何人。 时光蹉跎着,周围的朋友都结了婚,追求她的人虽还是有,不过绝对不如她在大学当校花时的条件好了。那时追她的男生都有背景,或者又高又帅,或者家世不凡,或者马上要带她出国,总之都是男生中的顶级人物,而现在这些人都是当时追求她同宿舍女生的那种层次的男生,她怎能这样委屈自己呢? 她仍然选择了拒绝。拒绝已经成了她保护自己的唯一武器,但这武器实在掩盖不了她的孤单和无聊,她终于知道了她不是张爱玲,而连张爱玲也都爱上了胡兰成,也都还要委屈点自己。她怎么会连一场恋爱都没谈就老了呢? 后来她就成了大龄青年,单位里所有的人都给她介绍过对象,这时已经没有人追求她了,她已经三十多了,三十多还没有结婚的男人是太少了。她成了一群老
太太
的关心话题,见面就问,有对象了吗?她的心已经麻木了,怕看到人家结婚,当初追她的人都结了婚,过着和美的小日子,有时她会碰上他们一家三口笑着闹着从对面走过来,男人看她的眼光是有些可怜她,又有些幸灾乐祸。她忍受不了这个,可这一切是她自己造成的,她怪不得别人! 后来别人再给她介绍时就只有两种人了,一是丧偶的,二是离婚的。她已经三十六岁了,马上就是不惑之年了,她没想到自己会沦落到给人家做后妈的地步,这多么让她不甘。她没有选择做人后妈,而是做了一个港商的二奶,做了一个连妾都不如的女人。那个港商已经六十多岁了,头都谢了顶,她也认了。她想,这是命。要麻木就麻木到底吧。 她也偶尔想起年轻时的时光,那么任意而骄傲的时光,转眼间已让她挥霍一空了。她怎么就不知道女人是不经老的呢?再漂亮的女人过了时就是凉了的黄花菜,怎么看都是烂烂的一堆。谁会吃一堆已经凉了的菜呢?她又象是一件过时的衣裳,当时是美艳的、流行的,再过十年,就怎么看怎么老土,是蹩脚的、难看的、落伍的。她想,她就是这件衣服,一件只有她自己知道曾经怎样辉煌过的衣服。 后来,她的侄女到了谈恋爱的年龄了,和她的情形如出一辙,也是如此的骄傲。她告诉侄女,千万不要把自己当成仙女,因为世界上并没有仙女,有的只是渴望幸福的平凡女人,所以,找一个最爱的人,就嫁了,不要错失了原本属于你的幸福。幸福是长了翅膀的,它会瞬间飞去,再不回来。
2008年05月16日 12点05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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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袜子的椅子  雪小禅  他那时一直冻脚,是乡里的小学教师,在冰冷的屋子里,没有暖气,只有很小很破的小蜂窝煤炉子。他为学生批改作业到深夜,慢慢地,脚就冻了。生了很多产冻疮,甚至,弯不下腰,自己穿不上袜子。  那时的她,在乡下种地,心疼自己的男人,于是一针一线织毛袜子,然后在他回来之后,把他的脚抱在怀里,一点点替他温着,他说,臭。她说,不嫌。  那时他们还年轻,不过三十多岁,生活的辛苦被爱情的温暖照耀着,于是也不觉得多苦了。  他穿的袜子全是她亲手织的,因为买的袜子太薄,根本不抗冻,有了他的袜子之后,他的冻脚慢慢好了,后来,就不再冻了。  再后来,他们搬到了城里,他吃上了商品粮,她跟着来城里,当了清洁工,每天四点多起来去扫街道,供儿子在外面上大学,他说,跟着我,你一天的福都没有享过,而她说,好日子肯定在后面呢。  可好日子没有在后面。  她早晨起得太早,出去扫街时让车撞了,一下子撞成了痴呆。不知撞了那根神经,基本上谁也不认识了,每天就知道傻吃傻喝,他抱着她,叫着她的名字,她傻傻地笑,根本认不出他了。  她总担心家里的煤气没有关,于是总是跑到厨房去开煤气,明明是关着的,她却要打开,他寸步不离,跟着她,她开开,他就关上。  她还在不停地做另一件事情,只要是有关这件事情,那么,她会极其安静地做,即使她正在哭正在闹,只要他说,我要穿袜子,她就立刻停下来,拿起毛衣针开始织袜子。  那些年,她一直在织袜子,不停地织,各式各样颜色的袜子。织上还不算,她还要给家里的椅子腿穿上,一边穿一边叫着他的名字,来,穿袜子,穿上就不冷了。  她穿,他脱。如此反复,二十年。  二十年,是的,整整二十年。  二十年里,她织了多少穿袜子呢?总在织,抽屉都织满了,全是袜子了,而他给椅子脱了多少次袜子?记不清了。  穿过袜子的椅子腿,已经磨得光滑了。  儿子大学毕业留在了北京,她还在织袜子,他还在脱袜子。  左邻右舍都知道他们家的椅子穿袜子,有时她出去,有人和她开玩笑,又给椅子穿袜子了吗?她傻傻地笑着,穿了穿了,穿上就不冷了。  此时,他鬓已霜,她发如雪。  六十岁了,他拉着她的手散步,家里仍然一贫如洗,他唱年轻时候给她唱过的歌,她如婴儿一样看着他,嘿嘿地笑着,但她抓他的手抓得很紧很紧。  女人是安静地离去的。  他出去买菜,回来时,她没有孩子似地跑过来给他开门。  他掏出钥匙开了门,看到她安静地倒在沙发上,手里,有一只没有织完的袜子。  安葬了女人之后,男人常常会发好久时间的呆。一个人,整理这二十年她拆拆织织的袜子,很多的袜子,细细密密的针角,男人总是给椅子脱袜子,从来没有给椅子穿过袜子,那天的午后,他拿出两双袜子,然后猫下腰给椅子穿袜子。  很不好穿。  要先把椅子倒过来,然后一只只地套进去,还要和女人一样,把袜子抻平抻舒坦了。  并且,口中要念念有词。  要叫着自己的名字,来,乖,来,穿上袜子就不冻脚了。  他泪流满面。  面对着那些穿着袜子的椅子,他知道,那个疼他爱他的人去了,而这二十年,他没有嫌烦,天天脱那些袜子,他也知道,那穿穿脱脱的二十年,是他和她的爱情,刻骨铭心、一生不忘。  那些穿过袜子的椅子们,想必也能理解她和他的爱情吧?丝丝缠绕,在风雨同舟的柴米里,在相儒以沫的日子里,那最平凡的爱情,也应该是人世间最动情的一幕吧?  
2008年05月16日 12点05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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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背影雪小禅  那天,和他吵了架,把家里的东西砸了不少。再砸下去,就是那台联想电脑了。而且,我们还动了手。婚后第一次,打得这样不可开交,我打电话给母亲,说自己无论如何要和他离婚,再也过不下去了,当初,是母亲大力鼓动要我嫁给他的。母亲离我住的地方五公里,当时已经没有公共汽车,凌晨一点,母亲骑着一辆自行车来了。进门时,带着一身的寒气,正是冬天最冷的时候。母亲进来,首先看到的是一地的碎玻璃,然后是彼此不说话的我们。“妈!” 他先叫了一声。母亲应了他。我以为,母亲至少会教训他几句的,毕竟,她是我的母亲。但母亲却全说的是我,说我被她宠爱坏了,说我太不懂事……还要再说下去时,他已经坚持不住了,说,“妈,您别说了,是我错了,以后我会让着她。半夜里还把您叫来,实在是我们的不对。” 天刚亮的时候我们就同意和好了,母亲也欢喜地告辞,说父亲还等着她一起去晨练呢。我家在五楼,我们送出了母亲便关了防盗门,然后他就把我搂在怀里,轻声说,“对不起。”我和他一起挪到窗前,好看着母亲出去,可等了好久也没见母亲从大楼的楼道口走出去。我忽然心里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于是我们忙穿着拖鞋疯跑出去,到了一楼,我吓傻了,母亲正在一楼冰凉的水泥椅子上一个人一动不动地躺着!“妈!妈!”我急哭着喊着妈,母亲抬起头来,说,“没事,走到楼下我感觉血压有点高,就躺下来歇一歇。以后,你们要相互珍惜对方,不要再轻言离婚了,啊?你们好好的,妈就不会跟着着急生气,血压就不容易高了。”我扑到妈身上大哭,许久,母亲站了起来,说,好了,没事了,然后非要仍旧推着自行车走。我说,去叫车,她却摆着手,直说:“好了,没事了,不用,不用!” 她慢慢推着自行车往前走,胖胖的矮矮的身影让我看得泪流满面。有高血压、心脏病和多种老年病的我的母亲,为着女儿女婿半夜吵架要离婚,急着赶来,她迎着晨风飘起的苍苍白发真让我心酸又感动!我至此才真明白了为什么朱自清的那篇《背影》那么能催人泪下!从此后,我发誓再也不让母亲分担我这些无聊的痛苦了。母亲老了,应该享受的是平静的晚年,天伦之乐的美好,为什么我还要用自己生活中的这些琐事去让她替我操心呢?他扶住我的肩膀,也哭了,说,“以后,咱应该懂点事了,再也不能让妈为咱操心了。”这件事成了我们婚姻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正如母亲劝导我们时说的,婚姻是一块有棱角的石头,需要慢慢地磨合,才能光滑美丽。 
2008年05月16日 12点05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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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探戈雪小禅  沈幻走过四班门口的时候,看见一个穿白衣的女孩子一闪而过,再回头,便看见她有细白的牙齿,一双凤眼,长长的马尾梳得很高。沈幻便想着,上了三年高中,怎么从来没有注意过有这样美丽的女孩子?等到去问同桌,同桌便笑他说,怎么,我们这一届的白马王子也动了心?那个女孩是刚从上海转学过来的,是不是和咱们学校的女生很不一样?就是从那一天起,沈幻喜欢上了唐灵素。那时离高考还有三个月,沈幻的成绩照样总是
遥遥领先
,没有人能追上他,然而唐灵素和他仅相差几分,而且还会写一手漂亮的草书,令沈幻刮目相看。其实唐灵素也注意到了沈幻,那么优秀的男孩子,况且又是女生们里谈论的对象,她怎么可能不注意?在走过沈幻身边时,她却又要装做冷冷的,仿佛永远是一只孤芳自赏的孔雀,又象是要出席晚宴的公主,没有半丝的温情。他也更要倔强,好象从来不屑正眼看她,心底里却是恼的,恨自己的虚伪,这又算什么?本来已是千万个"想",却落得两个人好象比陌路还陌路。沈幻暗自决定,等高考完了他就要告诉她。高考完了人家却回了上海,只听老师说她报了上海的一个大学,他顾不得家人的阻拦,放弃了留在北京上大学的机会,也急急地报了上海,只为寻上这个白衣的女子,这个心高气也傲的女子。两人在大学里终于又碰上了,沈幻总是先笑着说,"哎,老乡。"唐灵素总是说,"谁是你老乡?那不过是我外婆家。" 唐灵素到了大学就成了风云人物,每天这个社团那个社团的,没完没了的活动,沈幻看着她这么高兴,就想,再等等吧,也许她现在最需要的不是爱情,而是那种刚到大学的新鲜感,等到情人节再去对她说吧。情人节来的时候正好天下雪,这对于上海来说是难得的,沈幻高兴地去买了红玫瑰,走在漫天飞雪的路上。他想,今天他要告诉她一切,告诉她他的等待、假装和来上海唯一的目的。快到了她宿舍门口时他把那支红玫瑰藏到了夹克里,他要给她一个惊喜!可当他推开门的时候却呆住了,屋里坐着的是他们这一届的学生会主席,他的手里正拿着一大把红玫瑰。 "有事吗?"唐灵素问。他忙摇头,不,没事,明天有个老乡会,我想叫上你。他说了谎,因为他没有勇气把自己的玫瑰掏出来。在回去的路上,他把那支玫瑰扔到雪 地里,红红的、艳艳的,碎了一地。从那以后,他就开始看着唐灵素和那个男孩进进出出了,两个人象真正的"学院情侣",一起吃饭一起自习,每次看着他们俩个亲亲热热,沈幻就想,其实她身旁的男孩应该是他才对。不久,他也找了个女朋友,长得特别象唐灵素,但只是形似而已,他知道她和唐灵素比起来是天和地,没得比较。但是就只有一样好,不说话的时候,他看到她就如同看到了唐灵素。但不久他们还是分了手,因为他发现自己伤得更厉害,他醒着梦着全是她,甚至在梦中叫过她的名字,同宿舍的人只是笑他做梦想媳妇,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的苦。有一次元旦舞会,他同宿舍的老三硬拉他去。一进门就看见唐灵素正在和那个男孩起舞,是最难跳的探戈。他怀着醋意看着,唐灵素一回头看到了他,说:"老乡,过来跳舞呀。"他点了一下头,然后把手伸给了身旁的女孩,那个女孩跳得很好。他问她,会跳探戈吗?女孩说当然。他说,那好,有时间教我跳吧。那个舞会上,他一直想找个机会和唐灵素跳一支舞,哪怕只是简单的两步,他会用自己的肢体语言告诉她他是爱她的,可是他一直都没有去请,只因为那个男生跳探戈跳得实在太好了。后来他终于也学会了跳探戈,而且跳得非常棒,可是已经没用了,他们毕业了。毕业后唐灵素就结了婚,却不是和那个男生,而是和香港的一个生意人。他真不理解为什么她会那么快结婚,甚至他刚得到她分手的消息就得到了她结婚的消息,她一点机会都没有给他。他的父母原是让他分配时回北京工作的,但他再一次选择留在了上海工作,明知是无望的期待,明知已是隔了十丈红尘,他还是不能忘记她。他想,什么时候全然忘记了唐灵素他就可以离开上海而且永远不再来上海了。
2008年05月16日 12点05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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