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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程度上,在漫长的岁月里,纳什已经透支了自己的岁月。在一个比较正常的逻辑里,他早该在2009年左右结束自己的职业生涯——无论是他作为一个白人组织后卫的天赋,还是因为他脊椎经年累月的应力性伤痛。他的应力性骨折问题不是一朝一夕,而是时间砸出来的。所以2010年征战西部决赛的过程中,他每次下场,总得四仰八叉的半躺在替补席上。那不是耍大牌,而是在舒缓自己的痛苦——那年他36岁了。
按说,2008年是他真正离开冠军版图的时节,自那之后,他还是一直继续打着历史上可以看见的,最精纯的篮球之一。有些球员以他们的伟大成就扬名于世,比如常规赛MVP和总决赛MVP列表上那些人物;有些球员则以他们旷古仅见、惊鸿一瞥的技艺让看过的人永生难忘,并成为了“嗐,你是没看见当年那个谁谁谁打球”,比如珍珠门罗,比如马拉维奇,比如萨博尼斯……纳什不小心成为了这两种的混合体。这一代能够做到在生涯成就和“再也不会有这么个家伙了”的,大概只有……他,以及他那个同样把技艺锤炼到不可能境界的哥们德克了。
1996年的新秀本来就有一个特质:他们不是最成功的一届,但他们走极端。艾弗森和科比的性格不用多提。大本做到了防守者的极端。雷-阿伦成为史上第一三分手。马布里、安托万-沃克和坎比各有各的颠沛流离故事,甚至阿卜杜勒-拉希姆都算是个经典样板(虽然很少有人再提起他了……)。纳什也做到了极致:在“组织后卫的艺术”这方面,他是历史级的存在。在他的太阳岁月里,他甚至是历史上最好的进攻球员之一。
他放弃了人世间的大部分享受——度假、美食、糖——来争取着一切。很久以前,纳什说,他的英雄是刺客、魔术师和乔丹,因为他们打球“永远富有创造性和竞争性”……在之后的某次访谈里,他提到那几位“就像艺术家与战士……”。他最大的英雄?刺客。“他那么小,但却是个地板上的指挥官,一个将军。”
他的篮球生涯,包括他30岁之后才找到自己,然后一口气在他人应当退役的年纪奔驰到四十开外,仿佛都在为“创造性和竞争性”做注解。早就可以退役了,但他还是透支着自己,简直就像一个肉体已经枯竭、只靠灵魂在支撑的躯体似的(近两年他控制自己的饮食到了夸张的地步,看看他的胳膊与脖子那里好了……)在一个罕有人达到的纯粹境地打着篮球,担当者艺术家、指挥官,同时又是个战士。
一直到最后。
2015年03月22日 04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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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夫纳什:篮球场上“足球”(football (4分位)and soccer)踢的最好的,足球场上篮球打的最好的;无解
2015年03月22日 16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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