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掺不忍睹!上网以来第一次为之流泪!
胭脂vs砒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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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看楼主
level 7
2008年03月19日 07点03分 1
level 7
河南省鹿邑县高集乡魏店村2006年12月1日发生一起嫉妒别人,放火烧残邻居孩子的重大杀人案.   犯罪嫌疑人张参,女,35岁,和丈夫尚某结婚后,生下两女一男;受害人秦士业、段红霞两口和张参同村邻居,两家男人均在北京打工.尚某是力工,收入低.犯罪嫌疑人张参看到秦士业的六岁儿子秦明河,聪明伶俐,漂亮标致,小学一年级都是头名.看看人家,比比自己,越想越气,越气越恼,越恼越恨. 当日下午3点,她把小明河骗至家中,以诓吓其母为名,用绳子捆住其双手,待绑双脚时,小明河反抗不让,张参从柜中拿出棉花,塞住了小明河的嘴,不让他哭喊出声.随即他把小明河头朝下塞入自家事先掏好的麦秸垛洞中,然后点着火逃离现场.风吹火势,火越着越大.小明河的妈妈段红霞和村邻赶来救火时,听见麦秸垛内有小孩低闷的哭叫声,才把小明河救出来.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小明河苏醒过来,说出来了他大娘张参杀害他的经过.
2008年03月19日 07点03分 2
level 7
  秦士业、段红霞两口倾家荡产,花了23万元,总算把孩子秦明河的生命救出来了,但是小明河落下了终身残疾:四肢烧掉了,连小鸡也没有了.尚家只拿出了一万元,便领着三个孩子逃之夭夭了.张参落入法网,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2008年03月19日 07点03分 3
level 7
掺不忍睹!!!!!!!!
2008年03月19日 07点03分 4
level 12
啊啊啊啊啊……
2008年03月19日 11点03分 5
level 2
...................../..............可怜的小明
2008年03月22日 06点03分 7
level 1
怎么会有这么残忍的人,真是丧尽天良,天理不容
2008年03月22日 06点03分 8
level 17
  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感发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帖子,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我毫不犹豫的把楼主的这个帖子收藏了。我内心的那种激动才逐渐平复下来。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帖子,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往上顶!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  看完楼主的帖子,我的心情竟是久久不能平复,正如老子所云:大音希声,大象希形。我现在终于明白我缺乏的是什么了,正是楼主那种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和楼主那种对理想的艰苦实践所产生的厚重感。面对楼主的帖子,我震惊得几乎不能动弹了,楼主那种裂纸欲出的大手笔,竟使我忍不住一次次的翻开楼主的帖子,每看一次,赞赏之情就激长数分,我总在想,是否有神灵活在它灵秀的外表下,以至能使人三月不知肉味,使人有余音穿梁,三日不绝的感受。楼主,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把这个帖子顶上去这件事了。娃哈哈哈哈……
2008年03月22日 09点03分 9
level 7
楼上MS严重从杜鹃窝里飞出来滴……
2008年03月22日 10点03分 10
level 17
哈哈,偶高兴。
2008年03月22日 10点03分 11
level 0
注意到了不该注意地..貌似这孩子后继无人了...神啊..宽恕我吧...
2008年03月23日 04点03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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