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潍 请进
济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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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看楼主
level 7
呵呵 ..我的朋友你也看发贴内容没?
2008年03月17日 13点03分 1
level 7
第18条 凡文章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贴吧管理人员有权不提前通知作者直接删除,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贴吧有权对其做出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删除其帐号。 1.发表谩骂、包含人身攻击的文章; 2.发表不符合版面主题,或者无内容的灌水文章; 3.同一文章多次出现的; 4.非广告发布区域发布的与版面主题关系不大的广告; 5.文章内容或个人签名会包含有严重影响网友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 6.其他百度公司认为不恰当的情况。 请看第二条 OK
2008年03月17日 13点03分 3
level 6
不像倍佳说的话
2008年03月17日 13点03分 4
level 7
该删就删
2008年03月17日 13点03分 6
level 1
身为吧主怎么能随便说别人喝多了?
2008年03月17日 14点03分 7
level 1
哈哈哈哈 第一次犯错 警告就可以了
2008年03月17日 14点03分 9
level 1
哼``````就是不幽默`````人家错一次就删人了.
2008年03月17日 14点03分 10
level 6
我发现当上吧主之前和当上吧主之后就是不一样!漏味
2008年03月17日 14点03分 11
level 1
谁说我家佳佳呢????屁屁痒拉??
2008年03月17日 14点03分 12
level 8
呵呵,谁当吧主都难,大家体谅吧.管的松的话,吧里就乱了饿
2008年03月17日 14点03分 14
level 1
HOHOHOHO```````我家佳佳就是名事理!!
2008年03月17日 14点03分 16
level 1
哈哈哈 和睦才是真
2008年03月17日 14点03分 17
level 1
初次违反吧规,感谢同志们的批评,以后在发帖时注意。
2008年03月17日 14点03分 18
level 2
站在讲政治的高度!
2008年03月17日 14点03分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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