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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有这样喜欢个一个明星。以前喜欢的,都不能算做喜欢,喜欢他的歌,帅帅的外表,某一个角色而已。但是,贺军翔,你,是我第一个如此喜欢的人,我了解你,爱上你!不论《恶魔在身边》的江猛,还是《斗牛,要不要》的沈若赫,都被你演的分毫不差,也许这也就代表了你的敬业吧。我忘不了第一次看恶魔,看到你的第一眼,就被你帅气的外表所吸引,我承认,一开始,确实是你的外表才吸引住我。但是现在不是了,无论你演的是什么,无论你长相如何,我依然会很支持你,因为,我被你的人格打动,了解你似乎有些害羞的个性,了解你的模特出身,了解你对残障儿童的关爱,我从心里知道,这辈子,我爱定你了!! 虽然我知道你在台湾,虽然我不敢肯定在有生之年是不是能够见到你,虽然我也知道你也许永远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女孩在爱你。但是,这都不曾动摇过我喜欢你的意志。今年,你23岁,我14岁,我喜欢你,是从07到08的跨年之际,虽然,爱你不到2个月,虽然,在别人看来一个小女生的偶像是可以任意变的,但是我一定会努力,用时间来证明,我喜欢你,是永远永远的,我爱你,没有终点,只有永远~~! 为了你,我第一次尝试P图,为了你,我第一次在那整洁的房间贴满海报,为了你,我第一次看了这么多一个人的电视剧,为了你,我第一次想把我的所有所有都印上你的名字,为了你,我第一次想把我喜欢的人告诉全世界知道,为了你,我第一次在家人面前“保护”起你,为了你,我第一次……一切的一切,我只想告诉你: 贺军翔,你是我第一个如此喜欢的人!喜欢你让我觉得很快乐,很幸福,我会一直支持你,到永远~~!
2008年02月22日 05点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