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对失恋者说的话
明媚与忧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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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苏格拉底):孩子,为什么悲伤?      失(失恋者):我失恋了。      苏:哦,这很正常。   如果失恋了没有悲伤,恋爱大概也没有什么味道。   可是,年轻人,   我怎么发现你对失恋的投入甚至比对恋爱的投入还要倾心呢?      失:到手的葡萄给丢了,这份遗憾,这份失落,您非个中人,   怎知其中的酸楚啊。      苏:丢了就丢了,何不继续向前走去,鲜美的葡萄还有很多。      失:我要等到海枯石烂,直到她回心转意向我走来。      苏:但这一天也许永远不会到来。      失:那我就用自杀来表示我的诚心。      苏:如果这样,你不但失去了你的恋人,同时还失去了你自己,   你会蒙受双倍的损失。      失:踩上她一脚如何?我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得到。      苏:可这只能使你离她更远,而你本来是想与她更接近的。      失:您说我该怎么办?我可真的很爱她。      苏:真的很爱?那你当然希望你所爱的人幸福?      失:那是自然。      苏:如果她认为离开你是一种幸福呢?      失:不会的!她曾经跟我说过,   只有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她才感到幸福!      苏:那是曾经,是过去,可她现在并不这么认为。      失:这就是说,她一直在骗我?      苏:不,她一直对你很忠诚。当她爱你的时候,她和你在一起,   现在她不爱你,她就离去了,   世上再没有比这更大的忠诚。   如果她不再爱你,却还装得对你很有情义,   甚至跟你结婚、生子,那才是真正的欺骗呢。      失:可我为她所投入的感情不是白白浪费了吗?谁来补偿我?      苏:不,你的感情从来没有浪费,因为在你付出感情的同时,   她也对你付出了感情;   在你给她快乐的时候,她也给了你快乐。      失:可是,她现在不爱我了,我却还苦苦地爱着她,这多不公平啊!      苏:的确不公平,我是说,你对所爱的那个人不公平。   本来,爱她是你的权利,但爱不爱你则是她的权利。   而你却想在自己行使权利的时候剥夺别人行使权利的自由。   这是何等的不公平!      失:可是您看得明白,现在痛苦的是我而不是她,是我在为她痛苦!      苏:为她而痛苦?她的日子可能过得很好,   不如说是你为自己而痛苦吧。   明明是为自己,却还打着为别人的旗号。      失:依您的说法,这一切倒成了我的错?      苏:是的,从一开始你就犯错。   如果你能给她带来幸福,她是不会从你的生活中离开的,   要知道,没有人会逃避幸福。      失:可她连机会都不给我,您说可恶不可恶?      苏:当然可恶。好在你现在已经摆脱这个可恶的人了,   你应该感到高兴,孩子。      失:高兴?怎么可能呢,不管怎么说,我是被人给抛弃了。      苏:被抛弃的并不是就是不好的。      失:此话怎讲?      苏:有一次,我在商店看中一套高贵的衣服,爱不释手,   店主问我要不要,你猜我怎么说?   我说质地太差,不要!   其实,我口袋里没有钱。   年轻人,也许你就是这件被遗弃的衣服。      失:您真会安慰人,可惜您还是不能把我从失恋的痛苦中引出。      苏:时间会抚平你心灵的创伤。      失:但愿我也有这一天,可我的第一步该从哪里做起呢?      苏:去感谢那个抛弃你的人,为她祝福。      失:为什么?      苏:因为她给了你忠诚,给了你寻找幸福的新机会 
2005年08月19日 07点08分 1
level 2
呵呵,你真能得精
啊这
个好
2005年08月19日 07点08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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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啊!偶是谁啊!要找就找最好的文章给大家啊!呵呵
2005年08月19日 07点08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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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是我
2005年08月19日 07点08分 4
level 2
知道辣。。呵呵
2005年08月19日 07点08分 5
level 2
哎‘‘老苏说的话就是不一样啊
2005年08月20日 06点08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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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哦!
2005年08月20日 19点08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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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同感~~~~~~ 放下过去,追求新的快乐~~~~~~
2005年08月21日 03点08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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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
2005年08月25日 03点08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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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
2005年08月25日 03点08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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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呀~
2005年09月02日 13点09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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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家就是哲学家,佩服!其实有时放下才是一种解脱何苦紧紧抓住那已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2005年09月10日 16点09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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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苏就是老苏,说的话真牛!
2005年09月12日 02点09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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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的高尚情操太让人感动了。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楼主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只有楼主这样具备广阔胸怀和完整知识体系的人,才能作为这真理的唯一引言者。看了楼主的帖子,让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我认为,如果不把楼主的帖子顶上去,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就是对谬论的极大妥协。因此,我决定义无返顾的顶了!
2006年09月14日 10点09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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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说的很好,可是真正面对时又有几个人能听下这番话呢??
2006年09月15日 06点09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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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服你,能发这么好的帖子,厉害,相关链接:加入我的畅所欲言QQ群吧~:30192916
2006年09月15日 11点09分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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