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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2月,社区党委书记吴洪滨未经党委会研究,擅自决定将驻区单位慰问金9200元发放给社区工作人员;2014年元旦,吴洪滨又擅自决定将社区公益金1600元购买购物卡发放给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宝明、党委委员张希会知情并参与违规发放钱、卡。什刹海街道纪工委决定给予社区党委书记吴洪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社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宝明、党委委员张希会党内警告处分。什刹海街道工委决定免去吴洪滨、李宝明、张希会党内职务,调离原岗位。
	
	2014年07月01日 09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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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vel 13
       
      
	
	
	  其实那个社区书记的本意是好的:认为咱们社工平时都很辛苦,社工的待遇又低,想节日慰问一下大家。但是违反了中央的八项规定,属于顶风作案,所以被处分了。
	
	2014年07月01日 09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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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自己底下人说漏嘴了,让嫉妒的人举报了,就是有人成心跟那个书记过不去,多半都是内鬼干的,可惜了,挺冤的。而且那个安监的,城管的严重程度明明比保洁公司的和社区的大,可处罚却很轻,只是党内警告。保洁公司的就发了点月饼,按说最轻的,却是严重警告,社区那个不光严重警告,还开除职务了,调离原岗了,黑锅永远是底下人背。
	
	2014年07月02日 01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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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就是有钱也不给你花,这位主任体谅社区工作人员比较辛苦,发点儿奖金就特么给开了
	
	2014年07月02日 03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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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取消了福利,那么就应该挺高社区工作者的每月工资待遇!
	      
	      2014年07月02日 03点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