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13
古铁巨神经
楼主
写在前面的话
不知不觉来北京已经快3年了,接触跑团也有4,5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其实也不算短,在这5年时间,我认识了许多人,他们都是对dnd,对跑团有爱的人,记得第一次开始跑团时候,感觉童年的梦想成真了,感觉这是一个可以玩一辈子的游戏,没错,一辈子,第一次跑团我就知道,这个游戏我要玩一辈子了,也许就像生活大爆炸里的天才们,三三两两,零食沙发,就这样在那个世界冒险一辈子。
我其实是一个对跑团很“处女座”的人,我会对跑团有一套自己的理念,我会很执念的要求每一个我带过的人去向这个理念靠拢,所以我想对这个团里的玩家,城主,对我带过的玩家,说一声抱歉,也说一声感谢,感谢你们接受我的任性,但是我也敢保证,在给出我的感激和歉意之后,我一定会,也一定要给你们一个精彩的世界,一个精彩的队友。
好了,闲话不多说,先介绍一下这个战报的背景,这是我目前为止参加过的最长的团,不管中间因为各种原因走掉过谁,不管中间因为什么原因停止过多少次,魔域,这个我来北京以后第一次跑的团,就这样陪着我,在北京经历了一年又一年,我爱这个团里的每个pc,爱这个团dm为我放的每一个npc,还爱着你们这些家伙的三次元,所以,仅以此文纪念我的跑团生涯,魔域传奇,自此开始。
第一章, 相遇
雾气总是会在清晨笼罩在大地上,费伦的大地也总是如此,而在这片充满法术的大地上,雾气也会偶尔做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费舍丹吉尔,一个很喜欢品酒的家伙,在穿过一片雾气的时候来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这位年轻的冒险者经常会给人一种错觉,松松垮垮的,做个旅行者不容易,你经常要经历生死,而想在一次次的危险中活下来,你总要有一些长处,有的人擅长逃跑,也有人擅长战斗,对于费舍来说,让人放松警惕也许是他的优势,一身粗布斗篷罩住了他身上其他的东西,比如一身标准的冒险者服装,甚至匕首,腰包,巧妙而利索的隐藏在斗篷底下,唯一让你会多多注意的就是挂在腰间的一个酒葫芦,要是说这酒葫芦能让你眼前一亮可一点也不夸张,即使是很有钱的人也不一定能得到这样的葫芦,它并没有多么华丽,但是上面雕刻的花纹,葫芦的材质,以及葫芦本身的造型,都告诉你这不是一个花几个铜币就能搞到的东西,而费舍本人的气场也似乎和这葫芦有点像,第一眼你会觉得这只是一个爱笑爱喝酒的人,但是当你和他接触的时候你会发现他总是能找到话题,你会越来越觉得这家伙有趣,黑色的头发和眼睛,总是带着一种一起喝一杯的表情,这些都没法让你想到他是一个经历过很多生死的冒险者,当然,这次穿过雾气,可能也算是他经历的很多事中最诡异的一个了。
首先映入费舍眼帘的是一片森林,比森林更先进入他眼睛的是裂缝,没错,如果你迷路发现了一片森林也许你还不会觉得危险,但当你面前出现一条又一条的裂缝的时候,事情就不是很对劲了,随着费舍在树林中四处查看,地上传来了一阵阵微小的振动,地震,所以裂缝也许是地震也说不定,这是费舍现在可以做出的唯一的判断。
一阵马车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引起了费舍的警惕,很敏捷的,费舍就近躲进了旁边的树丛中,然后,由远至近的,一辆马车出现在了视线的尽头,慢慢的,费舍皱紧眉头眯起了眼睛,一个人类在驾驶着马车,摇摇晃晃的,马车在躲避着地上的裂缝,车子的帘子是放下来的,看来里面应该还有别人,或者什么东西,嘴角微微泛起一丝笑意,“至少,我还能遇到人”小声对自己说了这句话以后,费舍从树丛中现身,显然,驾驶马车的人类并没发现之前躲藏的费舍,一个意外的眼神,他勒停了马车,费舍就站在马车前不远的地方,两个人一时都还没来得及说话。
“怎么啦?怎么啦?怎么停下了?”语速稍微快了一点,这声音从马车的棚子里传了出来,一个女孩子的声音,紧接着,一个小脑袋就从帘子后面申了出来,接着一个小手也从帘后伸出,捂住了张开的嘴,“一个人!图兰你看呀你看呀!这有一个人!他似乎意识还清楚!!”
像回答召唤似的,又一个小脑袋也钻出了车帘,“啊?在哪呀?”-----两个侏儒,费舍看到这一幕不禁苦笑了一下,自从上次和两个侏儒喝酒,然后他们在酒馆表演滑稽舞以后,费舍算是对这些小短腿大脑袋的萌物有一些了解了,驾车的人似乎也回过了神,一下子跳下了马车,一边打量,一边慢慢向费舍靠近,而后者,微微举起双手,笑着晃动了一下手里的葫芦,“喝一杯么朋友?”
“你。。。还能思考?”这位驾车的人似乎也对费舍可以思考表示了不可思议,要不是他脸上只有懒洋洋的疑惑,费舍可能真的要考虑这些人是不是可疑了,不过,自己突然从树丛中出现,也没资格说别人可疑不是么。
“我当然可以思考,你看,有手有脚能喝酒会说话,怎么?你们遇到的都是木头人么?”费舍说
“不不,只是。。。这里之前的人都非常奇怪。”驾车人抓了抓自己的头发又往前走了两步。
“吉尔你小心一些!”车上的一个小侏儒说着跳下了车子,动作满利索,似乎她的短腿没有给她上下车造成过什么困扰
这个时候费舍才有机会好好打量一下这个小不点,她金发,一身短打衣服,身上的鲁特琴随着她一动也跟着左右摇晃,脸上似乎对什么都充满好奇,鲁特琴,细剑,小斗篷,似乎发亮的眼睛,这可爱的造型一定会给这位小姑娘的表演加很多分,三步两步,这位小侏儒先于吉尔跑到了费舍的面前,打量着他,“我叫金叶,你是这里的本地人么?”
明显被这句话说得愣了一下,费舍低头问,“怎么?你们也不是本地人。。。?”
“似乎说得通了,这家伙行为正常,所以这里本地人才是都出问题了”车上另一个侏儒也跟着跳了下来,相比金叶,这位叫图兰的小姑娘似乎没那么利索,她身穿着长袍,也许,在一些城市里你能看见很多学者,他们都是这种打扮,但是今天穿在这么一个小侏儒身上,你竟然也会觉得像模像样,怀里抱着一本书,也许是这书太大太重,才让图兰平时动作没那么利索吧。
经过简单的试探以及介绍,他们互相有了了解,要说共同点,也许三个人都是从费伦而来,要说不同点就太多了,但是最大的不同点怕是他们来到这里的时间了,图兰他们明显比费舍来的更早,在这里,据说他们遇到的所有人都非常不对劲,他们都像没了脑子一样四处的游荡,好像行尸走肉
“所以我真走运遇到了你们,可是你们知道这奇怪的地方到底是哪么?”四个人回到马车附近开始了休息和谈话,费舍在听过图兰他们来此的遭遇之后,提出了他现在最大的疑问
“我们应该是在一个叫魔域的半位面上,这是我知道的全部,其他关于这里情况我就不知道了”图兰低着头看着自己的书说
2014年06月25日 05点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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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来北京已经快3年了,接触跑团也有4,5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其实也不算短,在这5年时间,我认识了许多人,他们都是对dnd,对跑团有爱的人,记得第一次开始跑团时候,感觉童年的梦想成真了,感觉这是一个可以玩一辈子的游戏,没错,一辈子,第一次跑团我就知道,这个游戏我要玩一辈子了,也许就像生活大爆炸里的天才们,三三两两,零食沙发,就这样在那个世界冒险一辈子。
我其实是一个对跑团很“处女座”的人,我会对跑团有一套自己的理念,我会很执念的要求每一个我带过的人去向这个理念靠拢,所以我想对这个团里的玩家,城主,对我带过的玩家,说一声抱歉,也说一声感谢,感谢你们接受我的任性,但是我也敢保证,在给出我的感激和歉意之后,我一定会,也一定要给你们一个精彩的世界,一个精彩的队友。
好了,闲话不多说,先介绍一下这个战报的背景,这是我目前为止参加过的最长的团,不管中间因为各种原因走掉过谁,不管中间因为什么原因停止过多少次,魔域,这个我来北京以后第一次跑的团,就这样陪着我,在北京经历了一年又一年,我爱这个团里的每个pc,爱这个团dm为我放的每一个npc,还爱着你们这些家伙的三次元,所以,仅以此文纪念我的跑团生涯,魔域传奇,自此开始。
第一章, 相遇
雾气总是会在清晨笼罩在大地上,费伦的大地也总是如此,而在这片充满法术的大地上,雾气也会偶尔做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费舍丹吉尔,一个很喜欢品酒的家伙,在穿过一片雾气的时候来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这位年轻的冒险者经常会给人一种错觉,松松垮垮的,做个旅行者不容易,你经常要经历生死,而想在一次次的危险中活下来,你总要有一些长处,有的人擅长逃跑,也有人擅长战斗,对于费舍来说,让人放松警惕也许是他的优势,一身粗布斗篷罩住了他身上其他的东西,比如一身标准的冒险者服装,甚至匕首,腰包,巧妙而利索的隐藏在斗篷底下,唯一让你会多多注意的就是挂在腰间的一个酒葫芦,要是说这酒葫芦能让你眼前一亮可一点也不夸张,即使是很有钱的人也不一定能得到这样的葫芦,它并没有多么华丽,但是上面雕刻的花纹,葫芦的材质,以及葫芦本身的造型,都告诉你这不是一个花几个铜币就能搞到的东西,而费舍本人的气场也似乎和这葫芦有点像,第一眼你会觉得这只是一个爱笑爱喝酒的人,但是当你和他接触的时候你会发现他总是能找到话题,你会越来越觉得这家伙有趣,黑色的头发和眼睛,总是带着一种一起喝一杯的表情,这些都没法让你想到他是一个经历过很多生死的冒险者,当然,这次穿过雾气,可能也算是他经历的很多事中最诡异的一个了。
首先映入费舍眼帘的是一片森林,比森林更先进入他眼睛的是裂缝,没错,如果你迷路发现了一片森林也许你还不会觉得危险,但当你面前出现一条又一条的裂缝的时候,事情就不是很对劲了,随着费舍在树林中四处查看,地上传来了一阵阵微小的振动,地震,所以裂缝也许是地震也说不定,这是费舍现在可以做出的唯一的判断。
一阵马车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引起了费舍的警惕,很敏捷的,费舍就近躲进了旁边的树丛中,然后,由远至近的,一辆马车出现在了视线的尽头,慢慢的,费舍皱紧眉头眯起了眼睛,一个人类在驾驶着马车,摇摇晃晃的,马车在躲避着地上的裂缝,车子的帘子是放下来的,看来里面应该还有别人,或者什么东西,嘴角微微泛起一丝笑意,“至少,我还能遇到人”小声对自己说了这句话以后,费舍从树丛中现身,显然,驾驶马车的人类并没发现之前躲藏的费舍,一个意外的眼神,他勒停了马车,费舍就站在马车前不远的地方,两个人一时都还没来得及说话。
“怎么啦?怎么啦?怎么停下了?”语速稍微快了一点,这声音从马车的棚子里传了出来,一个女孩子的声音,紧接着,一个小脑袋就从帘子后面申了出来,接着一个小手也从帘后伸出,捂住了张开的嘴,“一个人!图兰你看呀你看呀!这有一个人!他似乎意识还清楚!!”
像回答召唤似的,又一个小脑袋也钻出了车帘,“啊?在哪呀?”-----两个侏儒,费舍看到这一幕不禁苦笑了一下,自从上次和两个侏儒喝酒,然后他们在酒馆表演滑稽舞以后,费舍算是对这些小短腿大脑袋的萌物有一些了解了,驾车的人似乎也回过了神,一下子跳下了马车,一边打量,一边慢慢向费舍靠近,而后者,微微举起双手,笑着晃动了一下手里的葫芦,“喝一杯么朋友?”
“你。。。还能思考?”这位驾车的人似乎也对费舍可以思考表示了不可思议,要不是他脸上只有懒洋洋的疑惑,费舍可能真的要考虑这些人是不是可疑了,不过,自己突然从树丛中出现,也没资格说别人可疑不是么。
“我当然可以思考,你看,有手有脚能喝酒会说话,怎么?你们遇到的都是木头人么?”费舍说
“不不,只是。。。这里之前的人都非常奇怪。”驾车人抓了抓自己的头发又往前走了两步。
“吉尔你小心一些!”车上的一个小侏儒说着跳下了车子,动作满利索,似乎她的短腿没有给她上下车造成过什么困扰
这个时候费舍才有机会好好打量一下这个小不点,她金发,一身短打衣服,身上的鲁特琴随着她一动也跟着左右摇晃,脸上似乎对什么都充满好奇,鲁特琴,细剑,小斗篷,似乎发亮的眼睛,这可爱的造型一定会给这位小姑娘的表演加很多分,三步两步,这位小侏儒先于吉尔跑到了费舍的面前,打量着他,“我叫金叶,你是这里的本地人么?”
明显被这句话说得愣了一下,费舍低头问,“怎么?你们也不是本地人。。。?”
“似乎说得通了,这家伙行为正常,所以这里本地人才是都出问题了”车上另一个侏儒也跟着跳了下来,相比金叶,这位叫图兰的小姑娘似乎没那么利索,她身穿着长袍,也许,在一些城市里你能看见很多学者,他们都是这种打扮,但是今天穿在这么一个小侏儒身上,你竟然也会觉得像模像样,怀里抱着一本书,也许是这书太大太重,才让图兰平时动作没那么利索吧。
经过简单的试探以及介绍,他们互相有了了解,要说共同点,也许三个人都是从费伦而来,要说不同点就太多了,但是最大的不同点怕是他们来到这里的时间了,图兰他们明显比费舍来的更早,在这里,据说他们遇到的所有人都非常不对劲,他们都像没了脑子一样四处的游荡,好像行尸走肉
“所以我真走运遇到了你们,可是你们知道这奇怪的地方到底是哪么?”四个人回到马车附近开始了休息和谈话,费舍在听过图兰他们来此的遭遇之后,提出了他现在最大的疑问
“我们应该是在一个叫魔域的半位面上,这是我知道的全部,其他关于这里情况我就不知道了”图兰低着头看着自己的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