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10
悄然不动
楼主
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评优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地考核和评价我校学生社团工作,健全完善我校社团工作的评价考核机制,塑造良好的社团文化,激励学生社团不断发展,根据《济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基本要求及校团委对社团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考核范围
1.济南大学校团委注册成立的学生社团。
2.社团原则上均可参加年度社团评优考核。
3.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社团取消评优考核资格:
1).依据校团委检查情况,对违反《济南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管理条例》的社团取消该年度评优资格。
2).不及时上交评优材料的社团取消该年度评优资格。
第二条 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校团委主导,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组织,每年一次,当年五月至六月部署实施。
第二章 评优考核细则
第三条 社团组织建设
1、社团组织机构健全(5分),有专业指导老师(5分)。
2、社团有明确的规章制度(5分)。
3、社团成员变动率60%以下(5分),61%-70%(3分),71%-80%(1分)。
4、社团纳新有会员资料(5分)。
5、有社团会徽(5分),社团名称符合《济南大学学生社团名称规范》(5分)。
6、按时参加学生社团会议,每参加一次(3分)。
7、按时进行学生社团注册(5分)。
8、认真执行校团委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有关决议决定(5分)。
9、积极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学期一次的财务检查(5分)。
10、积极承办由校团委主办的校级活动,每承办一次(5分)。
11、按照社团联合会的部署统一进行社团纳新活动(10分)。
12、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的工作,认真组织参加学生社团风采展示节(10分),风采展示节表演节目(5分)。
第四条 社团活动
1、活动质量:在社联备案的活动(包括活动申请表、活动策划以及活动总结),校内活动根据社团活动评议得分,校外活动根据活动总结评定活动得分,平均分数在60-70分(3分),平均分数在70-80分的(5分),平均分数在80-90分的(8分),平均分数在90分以上的(10分)。
2、活动数量:根据在社联备案的活动申请表以及未备案的常规活动(如:社团排练、技能培训、晨读朗诵等)汇总表,本学年举办20-30次活动(5分),举办31-50次活动(8分),举办50-80次活动(10分),举办81-100次活动(15分),举办100次以上活动(20分)。
3、精品活动:积极开展经校团委认定的社团精品活动(每项5分)。
4、活动参与:积极参加除社团联合会组织的校级活动(每项3分);积极参加省级活动(每项5分),社团在省级比赛中获特、一、二、三等、优秀奖每项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社团成员获得与社团相关的省级个人奖励(每项1分) ;积极参加全国活动(每项8分),社团在国家级比赛中获特、一、二、三等、优秀奖每项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2分,社团成员获得国家级个人奖励(每项3分)。
第五条 社团信息宣传
1、在学院网站上发表新闻(每篇0.5分),在“青年济大”上发表新闻(每篇1分)。
2、社团活动影响力大,各级媒体给予报道(国家级每篇5分,地/市级每篇3分,校报每篇1分)。
3、社团拥有自己的期刊(每期2分)。
4、社团拥有自己的宣传媒体,并及时更新:网站(2分)、微博(1分)、人人主页(1分)、微信平台(1分)。
第三章 考核成绩计算
第六条 社团评优得分计算公式
总分=社团组织建设得分+社团活动得分+社团信息宣传得分
第四章 考核结果使用
第七条 授予考核评比中成绩前十名的社团“济南大学十佳学生社团”荣誉称号、授予第十一到三十名的社团“济南大学优秀学生社团”荣誉称号。
第八条 授予“十佳社团”的指导老师“济南大学十佳社团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第九条 授予“十佳社团”的会长“济南大学十佳社团会长”荣誉称号。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评比细则以《济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为依据,如在操作过程中有所冲突,以《济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为准。
第十一条 本评比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4年06月12日 02点06分
1
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地考核和评价我校学生社团工作,健全完善我校社团工作的评价考核机制,塑造良好的社团文化,激励学生社团不断发展,根据《济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基本要求及校团委对社团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考核范围
1.济南大学校团委注册成立的学生社团。
2.社团原则上均可参加年度社团评优考核。
3.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社团取消评优考核资格:
1).依据校团委检查情况,对违反《济南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管理条例》的社团取消该年度评优资格。
2).不及时上交评优材料的社团取消该年度评优资格。
第二条 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校团委主导,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组织,每年一次,当年五月至六月部署实施。
第二章 评优考核细则
第三条 社团组织建设
1、社团组织机构健全(5分),有专业指导老师(5分)。
2、社团有明确的规章制度(5分)。
3、社团成员变动率60%以下(5分),61%-70%(3分),71%-80%(1分)。
4、社团纳新有会员资料(5分)。
5、有社团会徽(5分),社团名称符合《济南大学学生社团名称规范》(5分)。
6、按时参加学生社团会议,每参加一次(3分)。
7、按时进行学生社团注册(5分)。
8、认真执行校团委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有关决议决定(5分)。
9、积极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学期一次的财务检查(5分)。
10、积极承办由校团委主办的校级活动,每承办一次(5分)。
11、按照社团联合会的部署统一进行社团纳新活动(10分)。
12、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的工作,认真组织参加学生社团风采展示节(10分),风采展示节表演节目(5分)。
第四条 社团活动
1、活动质量:在社联备案的活动(包括活动申请表、活动策划以及活动总结),校内活动根据社团活动评议得分,校外活动根据活动总结评定活动得分,平均分数在60-70分(3分),平均分数在70-80分的(5分),平均分数在80-90分的(8分),平均分数在90分以上的(10分)。
2、活动数量:根据在社联备案的活动申请表以及未备案的常规活动(如:社团排练、技能培训、晨读朗诵等)汇总表,本学年举办20-30次活动(5分),举办31-50次活动(8分),举办50-80次活动(10分),举办81-100次活动(15分),举办100次以上活动(20分)。
3、精品活动:积极开展经校团委认定的社团精品活动(每项5分)。
4、活动参与:积极参加除社团联合会组织的校级活动(每项3分);积极参加省级活动(每项5分),社团在省级比赛中获特、一、二、三等、优秀奖每项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社团成员获得与社团相关的省级个人奖励(每项1分) ;积极参加全国活动(每项8分),社团在国家级比赛中获特、一、二、三等、优秀奖每项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2分,社团成员获得国家级个人奖励(每项3分)。
第五条 社团信息宣传
1、在学院网站上发表新闻(每篇0.5分),在“青年济大”上发表新闻(每篇1分)。
2、社团活动影响力大,各级媒体给予报道(国家级每篇5分,地/市级每篇3分,校报每篇1分)。
3、社团拥有自己的期刊(每期2分)。
4、社团拥有自己的宣传媒体,并及时更新:网站(2分)、微博(1分)、人人主页(1分)、微信平台(1分)。
第三章 考核成绩计算
第六条 社团评优得分计算公式
总分=社团组织建设得分+社团活动得分+社团信息宣传得分
第四章 考核结果使用
第七条 授予考核评比中成绩前十名的社团“济南大学十佳学生社团”荣誉称号、授予第十一到三十名的社团“济南大学优秀学生社团”荣誉称号。
第八条 授予“十佳社团”的指导老师“济南大学十佳社团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第九条 授予“十佳社团”的会长“济南大学十佳社团会长”荣誉称号。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评比细则以《济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为依据,如在操作过程中有所冲突,以《济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为准。
第十一条 本评比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
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
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