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守墓孤儿 文/姚仲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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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OCHI_dashe 楼主
这是一篇看似关乎青春,却不止关乎青春的故事——
已经大四的庄仲是一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没有感受过父母的爱。然而,看管他父母墓地的一位老人在这些年却给了他不少帮助,让他一次又一次地渡过难关,因此庄仲在孤独、寂寞中也体会到了一丝温暖。这一年,老人突然病倒了,于是他考虑再三后决定暂时接替老人的位置,做一次“守墓人”。然而,在做“守墓人”的日子里,他经历了一次又一次关于亲情、友情、爱情的事情,一次又一次领略到了生活的真谛与生存的意义。而在这一次次惊喜与打击下,庄仲也渐渐发现他自己的成长与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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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作品~~希望大家能给些指导与建议。我喜欢写一些关乎我对人生稚嫩的理解,关乎我对人性浅薄的认知的文章。写文章会让我感到非常快乐,虽然我不会用什么华丽的词藻,但我却会用我最真挚的感情和最能燃烧我血液的文字构造出那些我最感到自豪的一字一段。所以,希望大家能支持我,谢谢!
2014年05月15日 14点05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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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15日 14点05分 2
加油~~~~~
2014年05月15日 14点05分
回复 A是白纸 :谢谢哈~~
2014年05月15日 15点05分
回复 OROCHI_dashe :不用啦~~~
2014年05月15日 15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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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OCHI_dashe 楼主
开更了!
2014年05月15日 15点05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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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OCHI_dashe 楼主

人生来的本性就是喜欢逃避的,逃避着困难,逃避着责任,甚至逃避着那些本应属于自己的温存。然而,人生来又是喜欢自我批评与自我检讨的,于是又不停地检讨自己为什么那么喜欢逃避。但是,你远不用担心人们会因为自我检讨而陷入无法自拔的困境之中,因为人们还有另一个特殊的能力,那就是自我原谅,他们找着了一个又一个的借口来原谅自己,而后,慢慢地宽心。
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我只能说我也是在这个循环中一次又一次地轮回着,虽然了解这个循环的可笑与危险,但还是情不自禁地陷入它,然后,慢慢地被它所同化。
但下面这个故事却对这个循环给了一个强有力的解释,我不敢说他们打破了、战胜了这个循环,但是,他们绝对改变了这个循环。我不会用一些华丽的词藻来为他们的故事添脂加粉,我只是想慢慢地把他们的故事讲出来,将给每一个需要对这个循环给一个解释的人。
这个故事发生在北方,发生在拥有有“九河下稍”之称的海河的天津。这座城市虽然不像北京那样是政治的中心,也不像深圳那样拥有着发达的经济,更没有像昆明那样四季如春的气候,但是,这里的人却有一个特性,那就是极端的“盲目乐观性”。简而言之,就是几乎任何事情在这里都会被近乎以游戏的方式解决,即便这里充斥着让人难以接受的小市民,充斥着震耳欲聋的脏话与望而生厌的白眼。
然而,我要讲的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却比较特殊。他——被我虚构出来的那个少年——是我的一个朋友,有着特殊的身世、特殊的性格和特殊的思维。他虽然是个生在天津的北方人,却有着南方人的温婉。
现在,请把时间分给我一些,让我把这个少年那两个月的一点一滴和他过去那些事情连同他身边的那些人一股脑地讲出来,就当做是喝完下午茶后无聊地躺在沙发上的一种消遣,抑或是满足一种急切于了解一个陌生人的欲望。
2014年05月15日 15点05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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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好
2014年05月15日 15点05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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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OCHI_dashe 楼主
和他坐在同一组长凳上的是一个中年人,四十来岁,穿着一身工作服,一条老旧的裤子,还有一双布满纹路的皮鞋;身体微胖,戴着一副金丝镜,一看就是活在社会中下游落魄而“文弱”的工人阶层。这种人在社会中上被一层又一层的领导压迫,下又会主观地受到家庭的压力——其实谁没一点压力呢,只不过越是这类人,抱怨越是多,所以越被人们所熟知。
那个人的眼角下垂,有一些泪痕。他抬起头,和正在看他的庄仲对视到一起,随后又把眼神移开——他们害怕与任何人对视,这是骨子里的自卑造成的恶果。
“我爸刚死了,我过来办点手续。”那个人反常地开了口,这一开口颠覆了那些对这些工人阶层的所有预测。庄仲意外地“嗯”了一声,他也没想到那个人会开口和他说话。
那个人吸了吸鼻子,拿出了一根烟,“嗒”地一声打响了打火机,火苗冒了出来,烟头慢慢地泛起红色。他把烟盒递给庄仲,庄仲摆了摆手。
“不抽烟啊,一看从小就被父母好好管教过,哪像我。”那个人苦笑了一声,庄仲也苦笑了一下,不知道是哪个人羡慕着哪个人。但是在庄仲耳边,那个人的这一声笑夹杂着无法掩饰的叹息。他抽着烟,烟雾徐徐地往上升,又渐渐地消散了。
“我以前总是埋怨他,总以为我现在的日子不好过、没出息是因为他那时候不懂得对我付出……”护士走过来,打断了他的话,也打断了他的烟。他无奈地把烟扔到地上,踩了,看着踩扁的烟头发愣,“现在想想,我真他妈是个混蛋!”
他起身走了,留下了一个并未驼得很厉害的背影,和并不蹒跚而且还有些稳健的步伐。庄仲看着他,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不知是谁说过,你渴望的东西在你心中可能占到百分之百,但是得到之后你会发现可能那件东西在你心中连百分之五十都不到了,而当失去的时候,你会惊奇地发现,那个东西会在你心中占到百分之二百。“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故事也许并没有完,失去以后的红玫瑰也许会是心痛流成的血构成的血海,而同样,失去以后的白玫瑰也许也会成为那被悔恨侵蚀得伤痕累累雪白而没有血色的心——这些不只适用于爱情,亲情与友情同样适用。
不一会儿,几个西装革履的人匆匆地赶来了,和护士交谈了几句后就进了薛大爷的病房。庄仲也站起身,从外面向病房里望去,看见薛大爷对其中一个人说了几句话,那个人和薛大爷交谈了几句就走了出来,看到了庄仲。
“你是……庄仲么?”那个人问道。
庄仲“嗯”了一声,大体地审视了一下这个人。这个人文质彬彬的,看起来像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即使长相不能证明这一点,手腕上的名表,还有那“风华正茂”的气质也无法掩饰。但美中不足的是,周正而且不失英俊的脸上却有一道疤痕,就在左边眉毛上面一公分左右,显得格外刺眼。
“真不知道该怎么谢谢你,”那个人彬彬有礼地微微弯下腰,“我是他的儿子,叫薛强,今天要不是你……”
“没事。”庄仲接过话,又仔细地审视了一下这个人,不因为别的,只是想知道薛大爷口中“不肖的儿子”是怎么不肖的。
“真不知道该怎么谢谢你。”薛强又开口了。
庄仲被这么一说,显得有点不好意思,赶忙说:“真没事,薛大爷平时帮了我不少忙,这是我应该做的,您就别谢了……”庄仲一面应着,一面疑惑着:薛大爷的儿子这么有钱,为什么不回家养老,还非要在墓地谋个差事呢?是因为他儿子“不肖”?可是看他不像那种对父母不好的人啊……
庄仲疑惑着和那个人交谈了几句,那个人就匆匆地去服务台办相关手续了,时不时还回头看看庄仲,冲庄仲异样地微笑着,弄得庄仲更不自在了。庄仲觉得这个人很奇怪,但倒也是个和蔼的人。就这样,一天就在这心跳与忙碌中结束了。晚上薛强要请庄仲吃饭,不过被庄仲回绝了,第一次见面不太熟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是庄仲还是觉得作为一个儿子他更应该陪一陪薛大爷。
第二天,庄仲拎着水果来到医院看薛大爷。薛大爷身边有一位看起来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守着他;床头的柜子上已经有了好多补品。老人躺在床上,脸色有些苍白,但一看到庄仲来了又露出了笑容,于是,又是满脸深深的皱纹。
“来看我就够了,还买什么东西……”老人说着,那个女人接过水果,把它们放到了床头的桌子上。
“这是我儿子请来的护工,你就叫她梅姨吧。”老人说。
庄仲叫了一声,那个女人应了一句。
“我儿子工作忙,没工夫过来看我,”老人颓唐道,“我以前好像没和你说过,我就他这一个儿子,而且我还没有儿媳妇。老伴早就过世了,和你父母葬在了同一个墓地里。“
一旁收拾东西的梅姨听到这里,同情地看了看老人,更是同情地看了看庄仲,操着浓重的乡音说:“您就别伤感了,都一把年纪了,您看您儿子多有出息,XX公司的大老板,怎么也得身家千万啊。”
老人有气无力地“呵”地一声笑了,说:“梅姨你是不知道啊,他要不是继承我的家业,哪会有现在这么风光啊。这完全是我努力的结果。”
“行啦,您还嫉妒您儿子不成,”梅姨也笑了,一边笑着一边给老人盖上被子,“您就知足吧您,至少他没把这家业败出去。”
老人不说话了,笑了笑,看得出来略带一点自豪,转过身,问庄仲:“寒假有什么打算吗?”
“暂时还没有,”庄仲回答道,“不过应该还是要去打工。”
两个人就这么沉默了一会儿,老人开口问:“如果你晚上自己在墓地里面呆着,你害怕吗?”
庄仲明白老人的意思,他想让庄仲暂时接替他的工作。庄仲虽然对这份工作不持歧视态度,而且这么多年独自生活的经历也磨炼出他很好的心理素质,但庄仲本身并不想涉足这个工作,毕竟他的目标是想找一份能为以后在社会上发展有指导性的工作,而不是一天到晚看着那些死气沉沉的人和物度过。
“怕是不怕,”庄仲为难地回答,“只是……”
老人看出了庄仲的为难,说:“那我也不强求你,你自己决定吧。”
庄仲和老人说了一会儿话就和老人道别离开了,梅姨送庄仲出来,又仔细打量了一下庄仲,依然操着浓重的乡音问道:“孩子你现在住哪啊?”
“住学校的宿舍。”庄仲被这一问,感觉很不自在。
“宿舍啊……”梅姨沉思了一会儿,“那你毕了业之后去哪住啊?”
庄仲这下没词了,他也没真正好好考虑过毕业以后的去向,含糊道:“租……租房子呗。”
梅姨的面色立马凝重了起来,语气中带着些担心:“租房子很贵啊,我在这儿租房子我可是知道的,一个月的工资有很大一部分都花在这儿了,租房子真不值!”
庄仲听罢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一下子沉默了下来。
“其实啊孩子,你可以先住我那里啊,我租的那个房子虽然不大,而且是个挺破的老楼,估计是你们这儿最便宜的,可是那就我和我娃住,娃他爸没在这打工,去了大城市了,一去就是一年半载的不回来,回来也待不了几天……”梅姨说到孩子的父亲时好像很兴奋,特别是提到“大城市”的时候。
“不……不用了。”庄仲心想和梅姨素不相识,这样并不太好。
“又不用你花钱,你是孤儿,自己在外面没准哪天就遇着坏人把你拐走了。”梅姨用着这个吓唬小孩子的方法劝着庄仲,“再说,也不是让你白住的,你是大学生,会的肯定多,以后还要让你给小弟弟辅导功课哩。”
庄仲听到这些突然有一阵感动——一个带着孩子的乡下妇女,丈夫在外地打工,自己又出门干这些又脏又累的活,却还不忘关心庄仲这个孤儿。以前总是听别人说农村的人淳朴善良,今天庄仲算是亲身印证了这一点。但是,庄仲的自卑感却又油然而生,他越是孤单,就越是害怕,害怕别人歧视他,而更害怕的还是像梅姨这样从心底想关心他的人——在他的心里面,这些都只是基于同情的施舍罢了,他觉得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很淡很淡的,不过这也不能怪他,因为这个观念从十五年前就已经在他的心中狠狠地扎下了根,这个根深到很难有人能将其从那冰冷、坚硬但却是用血肉构成的那一方土地中拔出——那就是他父母的死。
“我再考虑考虑吧,还半年呢,这期间发生什么都不一定。”庄仲回应道,其实也是婉转的回绝。
可是梅姨是个直爽的人,听到庄仲说要考虑考虑,就笑开了花,也不再说什么了。
出了医院,天依旧是阴阴沉沉的,灰白的天空没有一丝生机,那颜色宛如被抽干血的人皮肤的颜色,又好像从水里面捞起来很长时间死掉的鱼肚皮的颜色,令庄仲感觉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腥味,腥得让他的神志都进入了一种迷离的状态。
刚出医院门,庄仲就看见漫天的纸钱,接着就听到撕心裂肺的大哭声。他循着哭声望去,看到太平间出口那边一个男人对着一口棺材大哭。庄仲走近了看了看,是昨天和他坐在长凳说话的那个中年人,今天是他父亲出殡的日子。那个男人穿着丧服跪伏在那个棺材前大哭着,旁边有的人劝,也有的人一反平时出殡的常态,在那里破口大骂。
“老爷子活着的时候你他妈干什么去了!”骂得最凶的人骂道,“我看老爷子就是你活活气死的!”
“行了,人都没了,说这些还他妈有什么用!”另一个人人拦住他,“不想让老爷子好走了是吗!”
听了这些话,骂人的那些人也不作声了,和其他人一起默默地看着那个男人哭。那个男人哭得很惨,声音也传得很远,引得附近不少人驻足观看。
纸钱被冬日的寒风吹拂了起来,在空中飘了一圈又一圈,伴着那个男人的哭声,纸钱已并不是寄予人们对死者哀悼的物件了,此时此刻,它们倒成了悲凉的代名词,每一张都仿佛是一个人心中已发掘或是被埋藏的阴暗,它们敲击着,敲击着庄仲的心,敲击着那些在这个冬日里失意的人们的心,让人们不得不想起各自心里面那些无法被抹去的痛苦的回忆。
2014年05月15日 15点05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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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OCHI_dashe 楼主
这时,他听到了外面“咚咚咚”的敲门声,朝窗户外面一看,是一个穿得很严实的中年人,在冲着庄仲笑。庄仲打开门,问:“您是?”
那个中年人操着地道的天津口音回答道:“我找薛大爷。”
“薛大爷生病住院了,我来替他。”庄仲回答。
“住院了?”那个中年人显得很担心,“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现在状况挺好的,不过还是要住院观察。”庄仲说
中年人叹了口气,说:“可惜了,我还特意带了酱牛肉跟酒。”
庄仲这才看见那个人手中拎着一个袋子,还有一瓶酒。
“您进来坐一会儿吧,”庄仲让道,“我估计薛大爷这些日子回不来了。”
“那么严重啊,嘛病?”那个人也不见外,一边说着一边径直走了进来,刚拖好的地面留下了一排泥脚印。
“突发心脏病,可能挺严重的,”庄仲一边应着,一边把凳子摆好,“您坐这儿吧。”
“哦……”那个人也渐渐沉默不语了,好像一下子失去了刚才的外向与兴奋,把肉和酒放下,脱下外套,坐在凳子上。
“薛大爷不在,你陪我来两杯。”那个中年人拧开酒瓶的盖子,一股酒香飘了出来。
“我不会喝酒。”庄仲推辞到。
“有嘛不会喝的,喝多了就会了,嘛东西都要学,都那么大人了。”中年人依旧操着浓重的天津口音说着话。
庄仲一边推辞着,一边走过去关上门。
“你叫嘛名字,还上学吗?”中年人问道。
“我叫庄仲,大学快毕业了。”庄仲回答道。
“大学了啊。”那个人打开那个袋子,拿出一个饭盒,打开饭盒盖儿,里面是切得整整齐齐的酱牛肉。肉香很快就蔓延到了屋子的每一个角落,当然也到了庄仲敏感的鼻子里面,弄得庄仲也不禁咽了咽唾沫。“来点儿尝尝。”那个人把饭盒推倒庄仲面前。
庄仲也不谦让了,一面说着“谢谢”,一面拿起一块放到嘴里嚼了起来。
“怎么样,味儿还不错吧。”那个人问道。庄仲好不违心地点了点头。那个人笑开了,说:“我们家那位做这玩意儿手艺倍儿好。”他说着,拿起一大块大口大口地嚼起来,又问道:“话说你怎么上这儿做兼职了,外面有那么多比这好的工作。”
“薛大爷让我来的,我正好也没事,就当帮薛大爷一个忙。”庄仲没把自己对焊锡过敏的一大堆事说出来。
“哦,原来如此,”那个中年人喝了口酒,“薛大爷这个人吧,我总感觉有点神经质,这么大岁数了还工作,而且还做这种工作,我倒是问过为嘛,他每次都不告诉我。”那个人顿了顿,拿起一块儿肉放到嘴里嚼了起来,又喝了口酒:“有些人啊,有时会为一件事钻牛角尖,可回过头来一想,何必呢……”
庄仲也没说什么,只是沉默了一会儿,又看了看那个人,问道:“您和薛大爷……很熟么?”
“熟?我爸十年前没的,也是心脏病突发,不过还没拉到医院就完了。” 那个人轻声说。庄仲这才明白为什么刚才那个人的神态会有那么不正常的变化。“那时薛大爷就在这儿,还是这个屋子。我每次看完我爸后,就来这儿跟他说说话。想想这十年过得真他妈快,一眨眼就过来了。”中年人环视着这个屋子,有些颓唐地说道。
庄仲对他的话是再同意不过了,从父母去世到现在十多年,就好像是一瞬之间过来的,就像有个人用一把锋利无比的剑,“嗖”的一下从他的心口划过,伤口不住地流血,疼痛不停地传来,但是你抓不住凶手的衣襟,跟不上凶手的脚步——因为凶手是那速度无人能望其项背的时光。
“替我给薛大爷带个好儿啊!”中年人离开之前还非要把酱牛肉留下。
庄仲推辞不过,一面谢了他的酱牛肉,一面送他到门外。那个人也没再说什么,挥了挥手,就向门口走去了。回到屋子里,庄仲拖了拖地上的脚印,又用抹布把玻璃上的水雾擦拭干净,以便能清楚地看见外面景物的变化和来来往往的人。而那被拆开的收音机,也被庄仲轻易地找出了问题,原来只是一根电线接触不良。庄仲接好了电线,把收音机组装了起来,按下按钮,收音机里面传出了清晰的歌声,那是一首庄仲从未听过的歌:
“我们虽然站在人群里面
但是心却已离了很远
本性已被名利改变
活在这个世界还祈求甚么终点
我们约定在旷野里不散
为什么你一直不出现
虚荣的毒侵蚀草原
只剩下我抚着心和约定
失眠”
这就是庄仲初来墓园的一天,而今后的墓园生活,庄仲并没有准备好去迎接,而是抱着随遇而安的心态,因为他一直相信着他之前过来的生活应该已经是最困难的了,而今后的生活将会越来越好。
他相信着,但也仅仅是相信着。
2014年05月15日 15点05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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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OCHI_dashe 楼主
第一章到此为止啦~~
2014年05月15日 15点05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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