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李昌钰博士与辛普森杀妻案
李昌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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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见辛普森此公时,倒不是在94年的那桩案件中,开始时在下也和李昌钰博士一样,压根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个名为辛普森的家伙是何许人也。我是在一部叫《卡桑德拉大桥》的经典影片里听到此公的名字。讽刺的是,辛普森在这部片子里饰演一个正义的警官,最终因为抢救小女孩惨遭政府人员杀害。不知辛普森这些年来屡次因行为不俭被捕、被戴上手拷的时候,有没有想到当年《卡桑德拉大桥》里导演对他的定位呢?(PS:《卡桑德拉大桥》可以说是一部引人深省的故事,笔者相当推荐大家去观赏这部76年出品的经典大作。这个故事向每一个人提出了一条质问:“如果牺牲了1000个无辜的人,就可以拯救无数人的生命,那么,你会把这1000人牺牲掉吗?哪怕,他们没有犯罪、没有犯错……”影片中的政府为了“大义”和“人民的利益”,“制造”了一起“意外事故”,不惜把一列火车的人引向死亡之路,迎来的是一个河面上漂满火车乘客尸体的结局……故事主人公之一的张伯伦医生的扮演者是理查德·哈里斯,相信不少人听到这个名字会感到很熟悉,他就是《哈利波特》里的那位老校长,今已过世。) 当时在看完李昌钰博士的《世纪审判辛普森》时候,我不由得内心升起一股敬意。在办案的过程中,对于检、辩双方,李博士非常公正,没有偏袒任何一方,既没有抹杀双方的功劳、同时也揭示了双方在办案过程中的一些极端行为。检方为了证明辛普森“有罪”,对有限的证据作出草率的论断,而且还千方百计阻挠辩方人员参与调查现场——这些被阻挠的人当中自然包括了李博士;辩方为了证明辛普森“无罪”,又不惜大打“种族牌”,还雇用八卦记者对检方展开攻击——这些被“揭发”的“事实”中自然有不少“纯属虚构”。对于辛普森杀妻案,历来众说纷纭,结论各种各样,其中有一种说法,就是李博士如果不“为辛普森辩护”(打引号里的这句话是错误的,应该称为“代表辩护方出庭”,两者之间有本质上的区别),那么辛普森就会被判有罪,其实这话不尽然,实际上李博士并不袒护辛普森,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他所发现的证据对辛普森无论是有利或者不利他都会如实上缴,其中检控方在法庭上呈现的那几张辛普森手腕伤痕的照片,正是李博士所提供的。辛普森案的结果是美国司法的体现,并非李博士一人所能左右,他只不过是陈述自己所见到的情况而已,并不能绝对地控制审判结果。李博士是一个法医侦探,而不是审判人员,他的职责不是对犯人定罪,而是对犯罪现场作出判断,所以他在辛普森案中的表现并不违背他的本职,这是完全
正确的
。这就好比律师的职责是为当事人辩护,当一个犯人被判了死刑并被没收财产时,法院也会委托一名律师为其辩护,这是为了维护司法的公正,而这个律师必须履行自己的本职,而不是以个人的喜好来评论是非。辛普森的案子太特殊、太个别了,因此它才倍加引人注目。 一:法院判辛普森无罪,为何能得到美国法律的支持? 法律上的正义分为两种,一种是“程序正义”,一种是“实体正义”(大体等于我们认为道德上的是非)。美国是个追求“程序正义”的国家,如果程序上的公正与道德上的是非产生冲突,美国人宁愿舍弃后者,也不愿前者被践踏,他们认为,只有严格地遵照法制程序、完全不违背程序地进行裁决,才能保证法律不会被权贵者利用,才能保证不会被手中握有权力的人滥用职权来维护自己的个人喜好,统治者滥用职权给老百姓带来的危害,要比街道上的犯罪者更为可怕。因此,美国人这样说道:“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随心所欲或反复无常的人治之间的大部分差异。遵守严格的法律程序,是我们赖以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主要保证。”罗尔斯《正义论》的关于程序正义的经典例子,就是分饼原则:一个人切,另一个人先拿。两个人平分一块饼,做到完全精确的平等是不可能的,所以呢正义只能通过程序来实现。尽管饼未必就真的平分了,但是这个程序就赋予了分饼这个过程和其结果的正当性。
2007年12月27日 12点12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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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李博士究竟对辛普森持有什么样的态度? 很多人认为李昌钰同情辛普森——这是完全错误,李博士并非认为辛普森“无罪”,他是认为警方讲述的犯罪手法“不能成立”。在李博士看来,犯罪现场的证据不是用来说明一个人“有罪”或者“无罪”,而是用来说明“发生了什么事”,因此,当有不利于辛普森的证据被发现时,李博士依然如实地把它们上缴给检查方——而且这几个证据后来就是被用在法庭呈供上。因为警方相信辛普森有罪,在证据不够充分的情况下作出武断的结论,这是李博士所不能容忍的,李博士认为洛杉矶警察局在辛普森一案的失败是因为“整个系统,整个管理制度的不当而造成的”。至于辛普森是否有罪,取决于法庭的辩论和审理,并非由李博士一人说了算。辛普森有没有罪,与警方论证的犯罪手法是否成立,完全是两码事,实际上李博士并没有排除掉辛普森杀人的可能性,只不过他的结论与警方不同,他认为现场至少有两人以上参与作案,而警方却不赞成他的看法。李博士不为被告或者原告服务、不为辩方或者检方服务,他只为自己的理念服务,基于这点原则,李博士后来没有参加辛普森的民事诉讼案。 三:既然辛普森无罪,为何他得作出赔偿? 有些朋友可能会奇怪,为什么辛普森既然被判无罪释放,却在后来的民事诉讼中赔个精光呢?原因在于,刑事诉讼案与民事诉讼案,两者对证据的采纳标准是不一样的。刑事诉讼案采取的是“非黑即白”,一个人被指控犯了谋杀罪时,判决结果只有“杀人罪成立”和“杀人罪不成立”这两种,绝不会有存在“介于杀人与没杀人之间”的罪行,所以辛普森要是么是“杀了人”,要么是“没有杀人”(或者“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杀人”);而民事诉讼则是采取“谁更有利”的标准,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相互举证,法院将根据谁的证据更为充分有力一些来作出对他有利的判决。举个例子,一对夫妻因为吵架离了婚,他们要分财产了,法院根据离婚的原因来作判决的时候,给犯错的一方分少一些,经没犯错的一方分多一些,如果民事案件要采取刑事案件的证据标准的话,那么就会变成夫妻双方,其中一人分得全部所有的财产,另一方则一分不得,毫无疑问,这样的法律只会给老百姓添麻烦,而不能维持社会秩序。因此,这就有了辛普森在刑事诉讼上,因证据不够充分逃脱了罪责,却在民事诉讼上被处以极刑,几乎倾家荡产,而这两次诉讼,法院都严格地遵照了审理程序。[参考文献]《美国世纪大审判》《法律玩家辛普森》《法律讲堂》
2007年12月27日 12点12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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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影片《卡桑德拉大桥》里的OJ辛普森-
2007年12月27日 12点12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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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辛普森亮出自己的警察证,说明他追捕一个毒犯已经好几年了~
2007年12月27日 12点12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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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火车上的人感染了一种危险性极强的病毒,政府为了避免这些病毒传到火车外,决定牺牲整列火车的乘客,并派军队进入火车内部。对此,张伯伦大夫等人奉起反抗,辛普森也加入反抗的行列,冲突中,一个小女孩无意内走入了枪林弹雨的危险地带,辛普森见状奋不顾身地上前抱走小女孩,但却被军队人员射杀……~
2007年12月27日 12点12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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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剧中的辛普森悲壮地死去……(旁边握枪的不是军队人员,而是张伯伦大夫)~
2007年12月27日 12点12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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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作为主角之一的张伯伦医生,扮演者正是《哈利波特》里的那位老校长——理查德·哈里斯。看着“老校长”年轻时候硬朗富有活力的剧照,真让人感慨:岁月不饶人啊……~
2007年12月27日 12点12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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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整部片子的人物性格错综复杂,在危急时刻到来时人性的特点暴露得非常鲜明,当中很难说明谁是绝对的好人或坏人:为了“大义”而牺牲整列火车的政府人员……“舍已救人”的毒犯……还有张伯伦大夫,他是个具有良心的正面形象,但为了让火车一部分人存活下来,他断开了火车挂钩让另一部分人自生自灭……~
2007年12月27日 12点12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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