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11
面对外来文化冲击,保护本土文化产业,还就保护一个月,是利是弊。
2014年04月17日 02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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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8
首先,电影只是文化的载体,而不是文化本身,最多只能算上文化表达的一种形式。所以,可以推翻所谓正方所谓文化保护论。当然,即便承让正方一步,放开市场就能包含文化了吗?这点仍然有极大的可辨空间。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所谓利,则要以受益人是谁为“利”,此辩中,所谓的利毫无疑问是有利于电影观众或者所谓的文化发展,然后遗憾的是我国电影市场基本上以商业电影为主,满是铜臭的商业片很难看出与所谓的文化有丝毫挂钩之处,这么多年的保护依然给观众带来了如此多垃圾影片,所谓的包含,无非就是保护电影大佬的钱袋子罢了。
2014年04月17日 04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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