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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上班开始单位交医保交到2005年3月,因故从原单位辞职自己做生意。期间医保中断未续交,一直到现在,如果现在想补交的话需要什么手续?不知道现在的医保政策是怎么规定的我这种情况?旭果补交是不是得把之前欠的全补上,如果这样补九年得补多少钱。如果之前交的那两年想不算了从新交医保不补交可不可以,还是只要交了就一定得补交不能办新的手续?关键是如果一定得补交那得补多少钱估计不少吧?
2014年01月26日 00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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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深圳为例,中断了就不能享受累积报销额度上升的好处了,深圳可以补交,但好像不能超过两年,如果你三四十岁,根本不用补,慢慢交吧。
2014年01月26日 01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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