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鲁斯-瓦格纳公司成立的目的,很独特地居于上述二者之间。汤姆·克鲁斯似乎并不想当老板,也从未做过扩大公司规模的努力,但另一方面,他也不满足于当“挂名制片人”,而是要求从写剧本、选导演开始,全面控制影片的拍摄进程。他众所周知的勤奋和超出常人的旺盛精力,使他有条件在整个电影拍摄过程中事事亲为。在克鲁斯陷入争议的几年里,经常有人指责他作为一个替电影公司打工的演员,过度干涉了电影的拍摄过程。那么, 汤姆·克鲁斯究竟是跟电影公司平起平坐的合作者,还是一个名气很大的打工仔而已? 从业内人士的评价来看,克鲁斯作为制片人的价值无可置疑。正如他后来的亲密合作者、导演J·J·阿布拉姆斯(Jeffrey Jacob Abrams)所说:“汤姆·克鲁斯跟其他挂名制片的演员不同……他是一个真正的制片人。”在《碟中谍》系列取得巨大成功后,资深电影经济学家爱德华·爱泼斯坦(Edward Jay Epstein)认为汤姆·克鲁斯拥有无以伦比的商业能力,并把他评为跟乔治·卢卡斯(GeorgeLucas)、史蒂芬·斯皮尔伯格和杰瑞·布鲁克海默(Jerry Bruckheimer)齐名的好莱坞四大金牌制片人之一。 克鲁斯的制片公司并不具备独立制作和发行电影的能力,其与“六大”之一的派拉蒙签订了长期合作制片与发行合同,共享影片利润。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这两个合作伙伴之间爆发了严重的利益冲突。当时或许谁也没有预料到,这个冲突将给汤姆·克鲁斯的演艺事业带来近乎毁灭性的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