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婴医生认罪 向旁听席跪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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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陕西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婴儿案在渭南中院开审。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淑侠自2011年至2013年,多次以新生儿患有疾病为由,建议家属放弃新生儿,而后将婴儿贩卖。公诉方指控,张淑侠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
下午4时许,在最后的陈述中,张淑侠痛哭流泪,面向旁听席跪下道歉。她称,在这里怀着内疚的心情,对不起受害者家属,也对不起她的家人。张淑侠表示愿意认罪服法。随后审判长宣布本案休庭,择日宣判。
陕西富平医生张淑侠“东窗事发”源于2013年7月份她的一次作案,涉事婴儿是她同学的孙子。检方起诉书显示,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张淑侠作案6起,贩卖7名婴儿,并致一人死亡。其中一起案件中,有婴儿父亲甚至参与其中,收了卖婴所得收入中的15000元钱。
在此案中,张淑侠的“技术权威”身份让不少同事放松了警惕,间接为她的犯罪行为大开方便之门,也让本应严格的院方管理制度成为“一纸空文”。张淑侠贩卖婴儿的犯罪路径已被完整地呈现出来。从篡改病历、动员产妇放弃婴儿,到联系人贩子将婴儿出手,再到“一而再、再而三”地犯罪,曾经的“白衣天使”沦为贩婴凶手。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中认为,从最初家属自愿放弃婴儿,到后来主动欺骗家属,“医德缺失、法律意识淡漠”、“高额利润的诱惑”、“长期未被发现心存侥幸心理”,是促成其犯罪行为的几大动因。受害者家属法律意识淡漠和防范犯罪心理不强,也是张淑侠能够长期作案的原因之一。
这6起贩婴案形成环环相扣、分工明确、手法熟练的作案链条,凸显出我国当前人口拐卖犯罪现象的严重性。
“产妇有传染病”、“孩子畸形”、“花大钱也治不好病”……这些可以轻易戳穿、并不算高明的谎言为何能够屡试不爽?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认为,张淑侠的这些说法正是抓住了产妇和家属们对“看病难”、“看病贵”的畏惧心理,对此应加快医保体系改革,使人人都能享受医疗保障,才能使每个生命都不被轻易放弃。
“没有儿子就买儿子,没有女儿就买女儿。”鲜活的生命被当做商品买卖,生命的尊严被无情践踏。中国政法大学反对人口贩运国际合作与保护中心主任张志伟认为,“买方市场”是打击拐卖人口工作中不可忽略的一环。
张志伟说,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6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收买行为不被追责,客观上纵容了非法收买被拐卖儿童行为,助长了拐卖犯罪的气焰。
2014年01月03日 22点0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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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毙算了[乖]
2014年01月03日 23点01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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