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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此语出自程颐。 朱熹〈与陈师中书〉:「昔伊川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不可易也。」ZS
2004年07月16日 21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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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的疑问是:何以救世的责任,全在女子?照着旧派说起来,女子是“阴类”,是主内的,是男子的附属品。然则治世救国,正须责成阳类,全仗外子,偏劳主体。决不能将一个绝大题目,都阁在阴类肩上。倘依新说,则男女平等,义务略同。纵令该担责任,也只得分担。其余的一半男子,都该各尽义务。不特须除去强暴,还应发挥他自己的美德。不能专靠惩劝女子,便算尽了天职。 其次的疑问是:表彰之后,有何效果?据节烈为本,将所有活着的女子,分类起来,大约不外三种:一种是已经守节,应该表彰的人(烈者非死不可,所以除出);一种是不节烈的人;一种是尚未出嫁,或丈夫还在,又未遇见强暴,节烈与否未可知的人。第一种已经很好,正蒙表彰,不必说了。第二种已经不好,中国从来不许忏悔,女子做事一错,补过无及,只好任其羞杀,也不值得说了。最要紧的,只在第三种,现在一经感化,他们便都打定主意道:“倘若将来丈夫死了,决不再嫁;遇着强暴,赶紧自裁!”试问如此立意,与中国男子做主的世道人心,有何关系?这个缘故,已在上文说明。更有附带的疑问是:节烈的人,既经表彰,自是品格最高。但圣贤虽人人可学,此事却有所不能。假如第三种的人,虽然立志极高,万一丈夫长寿,天下太平,他便只好饮恨吞声,做一世次等的人物。 以上是单依旧日的常识,略加研究,便已发见了许多矛盾。若略带二十世纪气息,便又有两层: 一问节烈是否道德?道德这事,必须普遍,人人应做,人人能行,又于自他两利,才有存在的价值。现在所谓节烈,不特除开男子,绝不相干;就是女子,也不能全体都遇着这名誉的机会。所以决不能认为道德,当作法式。上回《新青年》登出的《贞操论》〔8〕里,已经说过理由。不过贞是丈夫还在,节是男子已死的区别,道理却可类推。只有烈的一件事,尤为奇怪,还须略加研究。 照上文的节烈分类法看来,烈的第一种,其实也只是守节,不过生死不同。因为道德家分类,根据全在死活,所以归入烈类。性质全异的,便是第二种。这类人不过一个弱者(现在的情形,女子还是弱者),突然遇着男性的暴徒,父兄丈夫力不能救,左邻右舍也不帮忙,于是他就死了;或者竟受了辱,仍然死了;或者终于没有死。久而久之,父兄丈夫邻舍,夹着文人学士以及道德家,便渐渐聚集,既不羞自己怯弱无能,也不提暴徒如何惩办,只是七口八嘴,议论他死了没有?受污没有?死了如何好,活着如何不好。于是造出了许多光荣的烈女,和许多被人口诛笔伐的不烈女。只要平心一想,便觉不像人间应有的事情,何况说是道德。 二问多妻主义的男子,有无表彰节烈的资格?替以前的道德家说话,一定是理应表彰。因为凡是男子,便有点与众不同,社会上只配有他的意思。一面又靠着阴阳内外的古典,在女子面前逞能。然而一到现在,人类的眼里,不免见到光明,晓得阴阳内外之说,荒谬绝伦;就令如此,也证不出阳比阴尊贵,外比内崇高的道理。况且社会国家,又非单是男子造成。所以只好相信真理,说是一律平等。既然平等,男女便都有一律应守的契约。男子决不能将自己不守的事,向女子特别要求。若是买卖欺骗贡献的婚姻,则要求生时的贞操,尚且毫无理由。何况多妻主义的男子,来表彰女子的节烈。 以上,疑问和解答都完了。理由如此支离,何以直到现今,居然还能存在?要对付这问题,须先看节烈这事,何以发生,何以通行,何以不生改革的缘故。 古代的社会,女子多当作男人的物品。或杀或吃,都无不可;男人死后,和他喜欢的宝贝,日用的兵器,一同殉葬,更无不可。后来殉葬的风气,渐渐改了,守节便也渐渐发生。但大抵因为寡妇是鬼妻,亡魂跟着,所以无人敢娶,并非要他不事二夫。这样风俗,现在的蛮人社会里还有。中国太古的情形,现在已无从详考。但看周末虽有殉葬,并非专用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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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对女子最深重的压迫 如上一章所述,在宋朝开始兴起了程、朱理学,但是理学的传播与影响和其它文化形态一样,都是在社会生活中逐渐深入、逐渐发生作用的,总的看来,整个宋朝贞节观的影响还不算太大,而到了明、清两代,贞节观的影响才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这当然也是出自统治阶级的需要,封建社会越是到末期,越是衰微,统治者就越是要加强对各方面的控制,加强对广大劳动人民的压迫,同时也加强对妇女的压迫。 一、极力奖励贞节 明朝是奖励贞节最力的时代,首先是统治者在法律方面大力提倡,明太祖在建国之初、即洪武元年就下过一个诏令:“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又令巡方督学,岁上其事,著为规条,大者赐祠祀,次亦树坊表,奖励贞节,莫此为盛。 这一来,对社会风气有很大推动,寡妇守节,不仅政治上全族光荣,而且经济上又有很大得益,于是人们就纷纷效尤。而且,由于明太祖的诏令上有年龄的规定,有些人为了贪图荣利,竟弄虚作假,虚报寡妇年龄,这类事不在少数,所以明宪宗成化元年奏准:“如有夫亡时,年纪三十以上及寡居未及五十妇人增减年甲举保者,被人首发或风宪官覆勘得出,就将原保各该官吏里老人等,通行治罪。”这种弄虚作假之事虽然荒唐,但是也可见当时风气之一斑。 明代统治阶级不仅大力表彰节烈,而且严惩那些所谓不节不烈者。天顺年间,山西提刑按察司(掌管山西司法与监察的衙门)佥事(正五品)刘翀,娶再婚之妇朱氏为妻,由于违背了女子贞烈的规范,遭人检举,一直告到京城。就这么一件事,明英宗直接干预,下令将刘翀逮捕来京,下狱审讯。后经明,朱氏原系安陆侯吴杰之妾;吴死,改嫁张能为妾;张死,再嫁程鹏为妾。程因犯罪被杀,刘翀慕朱氏姿貌,不拘一格娶以为妻。朱氏是十分不幸的,最后嫁刘翀为妻,算是得到了一个较好的归宿。可是最后,明英宗指斥二人“忘廉耻,配失节妇”、“有玷风宪”,并命令将刘翀削官为民。 封建统治者的这些做法,就是要迫使无数个刘翀、朱氏“就范”,以贞节压迫女性,扭曲、分裂人格,使民众服服贴贴地服从封建的统治秩序。 由于封建统治者这样大力倡导与施加压力,到了明代,所谓节女、烈女迅速地增加了。 一部《二十四史》 ,其中录载的妇女,连《列女传》及其他传中附及,《元史》以前没有到60人的:《宋史》最多,只有55人;《唐书》54人;而《元史》竟达187人。《元史》是明朝的宋濂等人纂修的,明朝极力提倡贞节,所以搜罗的节烈妇较多;同时,他们的实录与志书又以很大力气记载许多女子节烈之事,所以到了清朝人修《明史》时,所发现的节烈传记竟不下万余人,多次筛选,最后还有308人,几乎是《元史》的一倍。 如果再看一下《古今图书集成》,其中的“闺节”、“闺烈”两部中收入的烈女节妇,唐代只有51人,宋代增至267人,而明代竟达近3.6万人,这些数字更清楚地显示出明代倡导贞节之剧。 《明史·列女传》中有这样一段话: 刘向传列女,取行事为鉴戒,不存一操。范氏宗之,亦采才行高秀者,非独贵节烈也。魏、隋而降,史家乃多取患难颠沛杀身殉义之事,盖挽近之情,忽庸行而尚奇激,国志所褒,志乘所录,与夫里巷所称道,流俗所震骇,胥以至奇至苦为难能。而文人墨客,往往借俶傥非常之行以发其伟丽激越跌宕可喜之恩,故其传尤远而其事尤著。然至性所存,伦常所系,正气之不至于沦澌而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载笔者宜莫之敢忽也。 这一段话是论述以前的情形,说魏、隋以后对女子的表彰,以至苦难能为可贵,而有发扬正气、鉴别人禽的作用。 《明史·列女传》又云: 明兴著为规条,巡方督学,岁上其事,大者赐祠祀,次亦树坊表,乌头绰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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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李贽76岁时,礼科都给事中张问达正式上疏,弹劾当时寄居通州的李贽,于是李贽锒铛入狱,最后在反对封建礼教的斗争中献身。 封建统治者加在李贽头上的罪名,除了“卑侮孔孟”、“妖言惑众”之外,主要就是说他“奸诱妇女,公然宣淫”,但是,这都是诬蔑不实之词。其实,李贽基本上是个禁欲主义者。在明、清两代的人所作的十几种李贽传记中,只有和他同时代的袁中道直接谈到过这个问题。他说李贽“澹于声色,又癖洁,恶近妇人。故虽无子,不置妾婢。后妻女欲归,趣归之。”并认为李贽有旁人难以达到的高尚之处五端,其二为断绝情欲:“不入季女之室,不登冶童之床。”又说:“卓老多病寡欲,妻庄夫人生一女,庄殁后不复近女色,其戒行老禅和不复是过也。” 我们当然不能认为“恶近妇人”、断绝情操就是李贽德行高尚的表现。这里出现了一种很矛盾的情况:封建的卫道士们从捍卫封建礼教出发,大肆攻击李贽;而有些人又以封建礼教的标准(清心寡欲)来赞美李贽,这只能说明当时封建礼教的影响之深。但是,不论怎么说,对李贽的人身攻击只是一种诽谤。 李贽的思想观点既然代表了一种进步思潮,那就不会是孤立的。他鼓吹男女平等,甚至把一些妇女视若观音,当然会得到许多被压迫妇女的欢迎;他主张人性之不受束缚,也会受到许多追求幸福生活的人的欢迎;他尖锐地揭露封建礼教的虚伪与丑恶,也会受到许多进步人士的欢迎。就以前面所述的攻击他的话语看,说李贽“入庵讲法”时,“有携衾枕而宿庵观者,一境如狂”,正说明了李贽的思想、理论是多么富有吸引力。实际上不仅一般民众喜欢他的叛逆,也有世家大族、高级官僚同情与支持他,这种支持既包括道义上的,也包括经济上的。他先在黄安依耿定向,决裂后至麻城依周思敬、周思久,又得到梅国桢家的支持。耿、周、梅都是世家望族。后来李贽又和漕运总督刘东星交往很深,甚至皇室的沈王也邀请他去作客。当时的著名文学家汤显祖对李贽也很推崇。他最后又得到御史马经纶的支持与崇拜,当官府派人逮捕李贽时,马经纶竟坚持要和他一起走,罢官获罪在所不惜。马说:“朝廷以先生为妖人,我藏妖人者也。死则俱死耳,终不令先生往而己独留。”可见,支持与崇拜已到了何种程度。 李贽被当成了重犯入狱而死。李贽的书也变成了禁书。朝廷又几次下令焚毁李贽的书,“其书籍已刊未刊者令所在官司,尽搜烧毁,不许存留”,私藏者还要治罪。但是其书照样流传,根本禁不住。顾炎武为此愤愤然,他说:“自古以来,小人之无忌惮而敢于叛圣人者,莫甚于李贽。然虽奉严旨,而其书之行于人间自若也。……而士大夫多喜其书,往往收藏,至今未灭。”由此不难想见封建礼教的叛逆浪潮是怎样在晚明社会涌流的,李贽的思想、理论是在封建社会的沉沉黑夜中的一束火炬,而进步的思想火炬是永远不会熄灭的。 ---------- 文渊阁扫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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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想了解具体人物!看西汉·刘向《烈女传》!现在道德水平是在“下降”!!!不过那时也“过分”了!!!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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