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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yjb2012
楼主
人生意义的四个维度:
一,自在。探究人生意义的终极所在。人生的意义在于生命自身。拒斥一切他者化、异化的人生意义根据论,比如国家、集体、民族、上帝等等为生命价值的终极皈依。“我”是生命对于自身的体认以及对此种体认的表达。“我”是一切意义、价值的根源。别处、他者只是“流”、“缘”,而非“根”、“源”。这是“我”的哲学的逻辑起步。源自西方的个人主义学说和源自印度的“我”论如何加入我这一话语过程仍需仔细辨析。自在,是我关于人生意义之所在的第一真谛。
二,自为。自在论在人生目的论中的必然延伸。人生没有一个外部目的,所有的外部目的都是一种虚设,毫无意义。人生的目的在于生命自身,在于生命自身的发展、人性人格“自我”的完善、上升,这一切有待于明悟人生意义之所在,有点类似于“无目的合目的性”。由此,人生意义是具体的、相对的。具体,意味着人生意义的终极性不应简单(往往是出于升华、崇高化的神圣化的目的,或某种现实政治、经济等具体利益诉求)的归结为某种抽象性、普遍性,那将会导致人生意义的变异、遗弃,它指涉生命意义的内在性。“相对”,由“具体”而来,对于不同的生命个体,价值各个有别,而只能归结为各自的具体性。我“刻意”写出这一点是为了回应当下汹涌澎湃的目的论挑战,貌似人生真的一定得为某个目的去活似的。
三,内在。探讨生命意义的实质性内容。人生意义是指生命的“内涵”,或曰,生命体验的丰富与深切,其核心要义在于对人生意义的明悟。就此而言,所谓“人生”是从体验而“具有”的。没有真切的体验,则无所谓人生的存在。也许,一切事物、生命的意义就在于这“体验”吧。体验是人生意义生成的本体场域,是生命存在的价值根据和价值表现。外部荣光只是内在生命的展示,必要而且重要,但不能改变其从属性。“我”是个整体,但也不是一个整体,而是有许多层次、断面、裂痕,有的时候甚至会破裂,呈碎片状。至少可以分为“内、外”两层。外层,仅仅是认识、感官感觉的领域,而不是意义领域。内层则是意味、意义的场域,其中也包括由感官感觉、认识过程带来或附带的“心灵的感觉”、趣味。欲望、情感、心愿、理想、迷信、信仰、信念,灵魂,直觉、体验、想象、幻想、领悟,(心灵的而非感官的)感觉、趣味、乐趣、情趣、意趣、意味、意义等等都属于这个部分要讨论的,我暂时还分不清它们的理论位置,只有个模糊的“印象”。显然,内部的“我”也绝非一个同一性整体。欲望是生命本体的一部分,但只是其中连接于肉体感官、本能的较为低级的部分,基于其暗昧特质,无法作为统摄生命全体的“纲领”。但是,作为生命本体的力量是无处不在、极为巨大的,必须予以认真的研究。理性思维、认识不属于生命本体范畴,它仅仅连接于知识这样的生命的意识外层。这样,生命的意义是内在的、自足的,无需也不该外求。来自灵魂的悟性是通达存在意义的主要“武器”。“真实”或曰“真诚”是其第一要素。总之,人生的意义就其实质而言乃是指人作为心灵性的存在。内在论从尼采“审美意义是世界人生所可能获得的唯一意义”“推演”而来,是我关于人生意义之所在的第二真谛。
四,自得。人生的意义只能、只要、必须得自自我、验之自我。这是讲人生意义、价值的确定标准和验证方式。人生是否有意义、有价值,以及具有怎样的意义价值,“此生是否虚度,是否值得一过”,全都要从自我求证,而不应从别人、从外在的事功求索。“忠诚”是自得的第一要素。显然,这里的忠诚根本上指的是对自我忠诚。一切外求的价值判断标准,都是在生命意义寻求之途中的“幻影”。 我的自得论和尼采“人生艺术化、艺术人生化”有声息暗通之处,同时也是我关于人生意义之所在的第三真谛。
把上面多次崭露头角的“真诚”、“明悟”糅合成新的“一回事”,我得到“诚悟”作为通向存在意义的阿赖耶识,它必然是我的灵魂动力学的第一块基石。(2012/10/14修改)
成为自我似乎不应掉入“刻意与别人相区别”。
那只会使“区别”表面化。实质上的自我丧失,反而不如别人的“自然”。做自我,应该完全按照内在的“我”为标准,而不应以他者为参照系来确定自我的坐标。自我应自有坐标。他者可以成为参考、反省的资源,不能上升到决定自我的地位。无论正面、反面。
刻意与他人区别,极力要求别人与自己同或者不同,都是以他者决定自我的表现形式,表明了自我的不自足、不自为、不自在和非我性。201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