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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与基督教(三篇)陈佐人 (西雅图大学神学与宗教学系教授)-------------------------------------------------------------宗教哲学家--康德陈佐人小引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常被誉为现代西方哲学史上的「哥白尼」(Copernicus),正如哥白尼的「地动说」推翻了传统以地球为中心的宇宙观,康德的哲学思想亦改变了现代西方哲学的面貌,而他对宗教与道德的哲学反省,亦大大地影响了后世在这方面的讨论。康德经常从哲学的角度,来探讨宗教与道德的问题,亦对传统的神学观念,作出许多批评,但他从来没有试图建构任何的神学思想,而其对宗教的反省,亦始终是从哲学的角度提出,故本文便视康德为「宗教哲学家」。康德对宗教的贡献,一直是褒贬不一。表面上看,康德似乎是一举推翻了传统对上帝存在的证据,对传统宗教信仰产生了破坏性的影响,但事实上,许多人又指出康德哲学所成就的,其实是将宗教安设在更适当的位置,使传统的宗教信仰,一方面不至于流于不合乎理性规则的嚣张论据,另一方面又能免于当时怀疑主义的暴虐。康德将宗教道德化,其实是在当时西方理性主义的狂澜于既倒。故此,康德对宗教的反省,自有其不可忽视的贡献。三大批判「位我上者灿烂的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康德著名的墓志铭充分反映了在这位划时代的西方哲学家心中,道德与宗教所占的重要位置。康德自己形容他一生的哲学反思,可以归纳为三大问题:我能知道什么?(知识论)我应该做些什么?(道德论)我可以希望什么?(宗教学),这三大哲问又可总结为一条于他晚年提出的问题:人是什么?由此可见,康德的整个哲学体系是以人作为最终的关注,而这关注复又表现于其对道德与宗教的反思。对于康德来说,人、道德与宗教实在是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一般来说,康德哲学常被称为「三大批判」。在「第一批判」(《纯粹理性批判》,1781)中,康德检视了一些证明上帝存在的论证,他大胆地拒绝了传统的「本体论」,与及建基其上的宇宙论与目的论。康德认为象上帝存在、自由与灵魂不朽均不是属于现象界的事物,超越了人理性所能经验知识的范围,所以我们既不能证明上帝的存在,亦不能否定其存在。这个神学上的困局要到了「第二批判」(《实践理性批判》,1788)才获得完全解决。康德认为我们虽不能以理性来证明上帝的存在,但人对上帝的信仰,却可在理性的实践内获得验证,人以理性实践善行,便自然地要求上帝的存在。康德形容上帝的信仰为「公设」(postulate),即此乃非我们经验所能证明,却反可用以说明经验。只有在上帝存在的公设下,人的道德生活才可获得保障与满足。康德至此已处理了「真」与「善」的问题,而「第三批判」(《判断力批判》,1790)则可说是康德从美学的角度来总结其哲学体系。康德在此书中提出了著名的「美是道德的象征」的定义,因为他发现人在鉴赏美感的同时,往往产生对永恒不朽的感受,此种穿透现象界的判断,十分类似道德对理性界限的超越,由此康德便点出了美学与道德的关系。我们欣赏艺术品时,亦即是欣赏艺术家的创作。换言之,美感与设计是不可划分的,而设计则必具有目的,艺术之美如此,自然之美亦是如此。人在欣赏大自然的雄壮瑰丽时,同时亦渗透自然的目的性,产生对一位至高设计者的感悟。虽然传统的「目的论」(teleology)已在「第一批判」中被推翻,但康德却在人的审美经验中予以复生,而宗教与美学的关联,亦在此显明了。康德在完成了「第三批判」后三年,又推出了另一力作:《纯粹理性限度内之宗教》(Religion Within theLimits of Reason Alone,1793)。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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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并不是康德的「第四批判」,因为康德的整个哲学体系,极其知识论、伦理学与美学的反思,已于其「三大批判」中全部完成,此书只是按其宗教哲学的观点,来重新诠释基督教的传统,骤眼看来,此书书名似乎十分贬抑宗教的地位,事实则不然。本书德文原来的名字,一经译为英文或中文,顿然产生了十分负面的含义,原来照康德书中所言,本书之正面意义大约可译为:《人对宗教信仰的应有认识》。康德希望透过本书申明人应如何在适当运用理性的情况下,产生对信仰的正确认识。康德在《理性限度》书首引用约翰一书五章十九节:「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指出恶(evil)的普遍性,而且他认为这不单是恶行或恶念,更是一种「基本之恶」(radical evil)。人立志行善,遵循律法,若不是基于内心的道德律令,而是希望籍此换取幸福与快乐,这便是「基本之恶」。康德在此并不是探讨人性本恶或本善的问题,他要申明的乃是道德律令的无条件性,普遍性与必然性,任何以其他设准来取代普遍道德律令的原则,都是「基本之恶」。康德认为上帝旨意与道德律令虽是两回事,但却是互相配合,互不抵触。故此天国的福音就是要人遵照上帝旨意一致的良知,努力行善,而《圣经》、圣礼与教会便是使人迈向天国的动力。但人若以为凭己力便可建立天国,这便沦为偶像崇拜及当时只重宗教形式的教权主义(Clericalism)。人所能作的,只是祈求天国早日降临,而这亦是《新约圣经》的原意。康德在本书中大量援引经文,而他对「天国观」的诠释,许多方面均与近代「圣经神学」的探讨不谋而合。结语康德的哲学纵使不全然是以宗教为中心,但却明显地具有深邃的宗教意识,此特别可见于宗教上的挣扎,康德欲维护宗教,又欲加以革新,这自然是吃力不讨好。国内著名的哲学家李泽厚先生便指出:「康德把宗教化为道德,但又把道德化为宗教;他反对传统的宗教有神论,但又反对唯物主义的无神论;他要求改革,但又害怕革命。」(见李泽厚,《批判哲学的批判》,修订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第324页。)康德的挣扎,某程度上可说是代表了现代人在宗教信仰上的困境,一方面现代人洞察理性的过程与限制,另一方面又试图在理性范围内阐释宗教信仰的奥秘,结果在两方面均造成极大的危机与不安。康德穷一生之力,欲解决理性与信仰之谜,仍显得殚精竭虑,结果继康德以后,无数的哲学家与神学家相继作出不同努力,尝试为他遗留下来的问题寻找新的方向。--------------------------------------------------------------------------------基督教信仰的诠释典范--康德陈佐人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与黑格儿(G.W.Friedrich Hegel,1770-1831)两位是横跨十八、十九世界的德国哲学家,虽然在近代西方哲学史上,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但他们对现代诠释学的贡献,却往往被视为乏善足陈。不过,假若诠释学最终探讨的,不单是解释的问题,那康德与黑格尔的哲学,正是对人的理性与理解,作出十分重要的疏解与界定。故在此有关理解的先设层面,现代诠释学便不断地对康德与黑格尔二人,恢复重视与重溯(retrieval)。康德与黑格尔二人虽然并没有直接建构一套诠释学理论,但他们二人却不约而同地对西方基督教的信仰系统,作出十分独特的诠释。这特别是指康德的《纯粹理性限度内的宗教》(Religion Within the Limits of Reason Alone,1793),以及黑格尔一生多次讲授的《宗教哲学论稿》(Lectures on the Philosophy of Religion,1821-1831)。他们二人分别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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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个人思想的角度,对基督教传统作出深度的诠释,成为了西方思想界的典范,深深地影响了西方宗教哲学日后的发展。所以我们可以说,康德与黑格尔二人对现代诠释学并无「建构性」的贡献,但他们却产生了「典范性」的作用,揭橥近代西方从系统化与哲学化的角度,来理解与诠释基督教作为西方最重要宗教的传统。故此,本专栏以他们二人作为探讨西方诠释神学的起点,是十分合宜的。宗教哲学家康德康德与一七二四年出生于当时普鲁士的哥尼斯堡,卒于一八0四年。这位一生几乎没有离开自己出生地,生活作息象时钟一样准确的瘦小哲学教授,其连绵细密的思想却改变了整个近代西方哲学的面貌。康德一生的哲学体系,分别可由其三大批判与三大哲问来代表:《纯粹理性批判》(一七八一)、《实践理性批判》(一七八八)与《判断力批判》(一七九0)。而在《纯粹理性批判》的结尾,他提出了著名的三大哲问,来总结其哲学的整体关注:〖注1〗我能知道什么?我应该做些什么?我可以希望什么?〖注2〗第一条哲问主要是「知道」的问题,即是关于我们理性的本质、原理与界限是什么,这些均可以说是「知识论」的问题,应由形而上学来回答,而康德则主要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加以处理。第二条哲问是「应该」的问题,即是关于道德的范围,这些问题应由伦理学来回答。对康德来说,道德就是理性实践于生活行为中,这主要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加以处理。第三条哲问是「盼望」的问题,当我们作了应作之事后,我们可以有何盼望,获得真正的幸福。康德认为人生的幸福既不可由理性来证明,亦不能由道德来保证,我们只有设定公义的上帝,会对人不朽的灵魂作出赏善罚恶的公平审判。故此种盼望具有十分浓厚的宗教性,而康德亦认为这条问题应由宗教来回答。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形容上帝的存在、灵魂不朽与自由为实践理性的「公设」(postulate)。人不能籍理性来证明上帝存在,亦不能否定其存在,但这并不表示上帝即为无关痛痒之事,人以理性实践善行,自然要求上帝的存在,这样人的道德生活才可获得保障与满足〖注3〗。因着此重将上帝与道德紧密关连的思想,康德常被后世的神学家诟病为将宗教道德化,而其对上帝的道德论证,亦有时被视为另一种对上帝存在的论证。事实上康德一方面抗拒理性主义的独断主张,妄图将信仰约化为理性的玄思,另一方面他又要抵挡怀疑主义的狂飙,挽狂澜于既倒。这种在夹缝中的挣扎,自然是吃力不讨好的,正如李泽厚指出:「康德把宗教化为道德,但又把道德化为宗教;他反对传统的宗教有神论,但又反对唯物主义的无神论;他要求改革,但又害怕革命」〖注4〗。故此,康德思想上的结论,总是带有妥协的阴影,而这亦成为后世思想界继续探讨的伏线。康德的上帝观众所周知,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一举推翻了传统证明上帝存在的三大论证:本体论、宇宙论与目的论。但事实上这并不代表康德否定上帝的存在,康德所反对的,是僭越本分企图证明上帝存在的独断理性。而这正是《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书名的本义:并非以理性来妄作批判,反而是对纯粹的理性加以批判。既然人类因着理性自身的限制,不能证明或否定上帝的存在,那对上帝的信仰,除却其道德含义外,在理性上又有何价值?康德在此提出了其著名的观念:以上帝的观念作为一种「限度的观念」(limit concept)〖注5〗。康德指出关于上帝、灵魂不朽与自由的观念,皆是超乎人类的经验,但同时又成为我们经验的限度。正如「0」与「无穷」是超乎普通数字的常规,但又同时成为数字系统的限度〖注6〗。故此,限度的观念是可以被想象,但却不可以被知道,因为「制限者当与受制限者有别」〖注7〗,制限者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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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制限者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别,我们无法从受制限者推论出制限者。在此我们可以瞥见由齐克果(Sōren Kierkegaard)以至巴特(Karl Barth)所倡导的神学原则:在上帝与人之间,存在着本质上无限的差异〖注8〗。但另一方面,上帝的观念又成为我们日常经验的限度,使我们的人生得以有所指,康德又称此为纯粹理性的「统制性原理」(regulative principle,牟宗三先生作「轨约性原则」)〖注9〗,表明其协调我们人生经历,产生意义的作用。康德以上帝为限度,可说是从哲学的角度来诠释教会的上帝观,其要旨并非论证上帝的存在,而是以人有限的语言与经验,来尝试阐明上帝与人的差异及关连。《纯粹理性限度内的宗教》如前所说,康德哲学批判的对象,并非宗教与道德,而是人类的理性。康德从来没有反对基督教的信仰,他所致力抨击的,是建于妄用与误用理性上的宗教信仰。故只有在经过批判的理性之后,我们才可以对信仰产生真确与适当的了解,而这才可说是本书书名的本义。本书书名并非要将宗教限于理性之内,而是尝试提出人应如何在适当运用理性的情况下,产生对信仰的正确认识。「『全世界都偃卧在邪恶里面』(参约壹五19),这是有史以来的一句悲诉,其早远可比更古昔的艺术、诗歌;不,实在直可比之最老早的原始神话。」〖注10〗康德在《理性限度》一开始,便申明恶的普遍性与实在性,而且这恶更是存于人心里的「彻底之恶」(radical evil),即人以善行作为换取福乐的手段,由此「腐蚀了所有格准的基础」〖注11〗。此种善恶之争遍见于人类历史,而最终胜利之实践理性的道德信仰,则具体呈现于基督教的历史信仰中。康德认为人始终需要某种具体的形式,来表达理性与道德的最高理想。故在本书中康德对基督教历史与《圣经》,均提出了颇为全面与深入的诠释。康德提出释经的正确原则,并非内在的主观情感,而是对经卷的学术研究与纯粹理性。前者着重的是历史的角度,加深人对其特定信仰群体的认识,故此为「教义性诠释」;后者着重的是道德的角度,培育与深化人的道德情操,使人获得真切的信仰,故称为「真切性诠释」。此二种诠释乃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人的真切道德心需要历史的信仰来表达,而历史的信仰则彰显人崇高道德的理想〖注12〗。康德引用《提摩太后书》三章十六节,表明《圣经》都是「教导人学义」〖注13〗,而这便成为释经的最高原则。华人教会素有重视《圣经》的优美传统,康德强调读经要道德与历史并重,此点与华人教会注重经文的原意与属灵意义,有异曲同工之妙。康德所说的道德,并非单指人外表的德行,更是指与上帝旨意并行不悖的道德心,故其可被视为另一种形式的「灵性」。康德与诠释学现代诠释学的专门概念与术语,在康德的著作中,并没有占十分突显的位置。而康德对《圣经》诠释的看法,亦主要已见于《纯粹理性限度内的宗教》。如前所说,诠释学在康德的时代,并未成为当时迫切的哲学课题。而现代诠释学所注重的理解问题,在康德系统中,理解(understand德文verstehen)主要是指人籍以获得概念的综合与分析的能力,现代诠释学则将此关连至对文本的理解,以及意义生成的过程〖注14〗。不过,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有段论及柏拉图的文字,或许可作为点缀康德与诠释学的有趣例子:「我在这里不想致力于任何文献上的研究,研究这有高致的哲学家所赋给此词的意义。我只这样解说,即:试将一个作者就他的主题所示的那些思想,不管是在日常谈话中或在写作中所表示的,取而比观之,则去见出:我们了解他比他了解其自己为更好,这决非是不平常的是。」〖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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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作者胜于其自己」这句子充满浪漫主义的诠释理想,在近代西方思想史上屡次被引用,其中包括了费希特(J。Q。Fichte)、士莱马赫(F。E。D。Schleiermacher)与狄尔泰(W。Dilthey),当代德国诠释哲学大师迦达玛(H。G。Gadamer)便形容整个现代诠释学的历史,差不多浓缩在此句格言的不同演绎与流传〖注16〗。而康德在此援引此名句,与后期士莱马赫的浪漫主义颇有不同,士莱马赫相信读者可籍精神的移入而超越作者,但康德在此表明的,只是重申其一贯的启蒙运动(Enlightenment)精神:敢于去想(sapereaude),就能想得明白。此种对人可以达致清晰概念的乐观精神,使康德相信我们可以理解柏拉图,更胜于他自己〖注17〗。最后,康德著作中对现代诠释学具有最直接关连的,莫过于《判断力批判》一书。在这第三批判中,康德以美学来沟通第一批判的知识论(真)与第而批判的伦理学(善),人的美感是个人主观的,但同时又要求具有理性的必然性与普遍性。著名的艺术品便兼具此种感性与理性、自然与必然的素质。康德在此书中,全面探讨了一系列有关美学与诠释学的重要课题:趣味、天才、崇高与共通感。迦达玛认为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过于强调艺术为个人主观的欢愉经验与及天才的创作,忽略了群体性的共通感(sensus communis),故迦氏形容康德对现代诠释学产生了「主观化」(subjectivization)的影响。而康德相信我们可以胜于作者的哲学理性精神,亦使迦氏大不以为然。对于迦达玛来说,理解无非优劣,真正的理解只是不同的理解而已〖注18〗。小结康德虽是近代西方哲学的巨擎,但他对现代诠释学却没有太直接的贡献。不过,康德在这方面的影响力依然是有迹可寻,不论是他在《判断力批判》中的论述,还是其在《纯粹理性限度内的宗教》中的释经原则,这些均成为了后世的重要启迪。但康德最大的影响,还是其典范性的诠释,这包括其对上帝观的诠释,以及其在《理性限度》一书中,对基督教传统的诠释。康德的立论,固然未必能为所有人接受,但其为信仰苦苦挣扎,努力寻找基督教信仰现代诠释的精神,却是我们可以谅解与欣赏的。注 1、《纯粹理性批判》(A805=B833),蓝公武译,商务 印书馆,一九八二年,第五四九页及下文。 2、康德在晚年复又提出第四哲问:人是什么,来总结以上三问, 表明其哲学以人为终极关注的对象。参李泽厚,《批判哲学的 批判》,人民出版社,一九七九年,第三三二、三六七页。 3、《实践理性批判》,收于《康德的道德哲学》,谢扶雅译,基 督教历代名著集成,基督教辅侨出版社,一九六0年,第二二 九页及下文。 4、李泽厚,《批判哲学的批判》,第三二四页。 5、《纯粹理性批判》(A507=B535及下文),蓝译本, 第三七七页及下文。 6、此例子见贝克隆纳著,《论康德与黑格尔》,关子尹译,联经 出版社,一九八五年,第一二七页;另参第一一0与一二九页 。 7、《纯粹理性批判》(A515=B543),蓝译本,第三八 一页。 8、有关此观念在现代神学上的应用与发挥,可参David Tracy,《Blessed Rage For Other--The New Pluralism in Theology,Haper&Row,1988,第九十 一至一一八页。 9、《纯粹理性之批判》下册,牟宗三译注,学生书局,一九八三 年,第二七六页(A516=B544)及下文。10、《理性限度内的宗教》,收于《康德的道德哲学》,谢扶雅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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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七三页。11、上引书,第二九二页。12、Religion Within the Limits of Reason Alone,T。M。Green and H。H。Hudson tran。,Harper &Row,1960,第一0四页及下文。13、上引书,第一0二至一0三页。14、《纯粹理性批判》(A67=B92及下文),蓝译本,第八 十页及下文。15、《纯粹理性批判》(A314=B371),牟宗三译本,第 二十九页。16、H。-G。Dadamer,Truth and Method,SheedandWard,1975,第一 六九页及下文。迦氏在此段中尝试考察此格言的渊源及流传。17、Kant,“What is Enlightenment ?”in The Philosophy of Kant ,Moden Library,第一三二页及下文。另参R 。A。Makkreel,Imagination and Interpretation in Kant,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0,第一六0页及下文。此书为近期直接探讨康德与 诠释学的罕见佳作。18、Truth and Method,第二六三至二六四页。-------------------------------------------------------------康德之后思:再思上帝存在论陈佐人著康德与黑格尔二位德国启蒙运动的哲学家,常被援用为批判基督教之论据,但究竟康、黑二位先生的思想是否真的冲著基督教而来?还是,这是未得作者同意,强人之词夺人之理的说法?首先,何谓「批判」? 假若晓得引用康德与黑格尔的论者,自然应该懂得这个康德著述书名之本义。在《纯粹理性之批判》中,康德屡次申明批判并非片面的批评,亦不是全面的否定。批判 (Critique) 在康德的原意,乃是评审、评鉴,更直接地说,就是限制与限定(Limit) 之意。批判一样东西,就是制限那样东西,要设限其本质,制定其周界,了解其内容,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提出一个定义(Definition)。故此批判不应该是全盘推翻或完全的否定,真正的批判应该是为事物提出定义,正如中国人所说,是去芜存菁的一种理解。以制限为批判,此即是康德之《纯粹理性「限度」内之宗教》一书的原委,该书要言说的,并不是全盘推翻宗教(基督教)的价值,反而是要为宗教立下一个稳稳当当的基座。不管这种纯粹理性的基座是否真正合理,但其出发点却不是全盘否定宗教,却是昭然若揭的论点。那麽该怎样看待第一批判中,推翻上帝存在论证的著名篇章? 答案在书中找。「关於神之存在本体论的证明之不可能」(第三章四节)是属於先验辩证论(卷二),之上便是先验分析论(卷一),二卷加起来便是「先验逻辑」(第二部),之上便是「先验感性」(第一部),这些全部总合起来便是上册的「先验原理论」,占了《纯粹理性之批判》的百分之八十,馀下的便是下册「先验方法论」。第一批判头重尾轻的布局,是西方哲学史上老掉牙的问题,在此不赘。由此观之,不论在结构上与论述上,有关上帝存在论证的章节,从来都不是《纯粹理性之批判》的轴心篇幅。康德对本体论的批驳,与及对宇宙论、自然(物理)神学的否证(三章五、六节),是属於上册、第二部、卷二的第三章。故然,篇章上的分析绝不足以完全消弭康德否证对基督教的冲击,但硬要将短短的三章中的三节,说成是整本《纯粹理性之批判》的中央,这不啻是局部放大读解的最佳例子。是非曲直,自在人心。毕竟,《纯粹理性之批判》的批判对象是纯粹理性,不是基督教。那难道康德不是一口气推翻了上帝存在的传统论证,为这些神学论证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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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终正寝的句号?有趣的是,康德不是倡此议的第一人。约两个千年之前,保罗已经斩钉截铁地说:「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奇怪啊,保罗不是说上帝存在的论证是铁证如山,只是「叫人无可推诿」,他所用的语气不是正面的明证,而是稍微消极地—使人无可推诿。继保罗以降,无数的教父均存疑论证上帝存在的必须性与可行性,及至十六世纪的加尔文与近代的卡尔.巴特,均异口同声地否定上帝存在的论证。虽然康德、加尔文与巴特似乎是英雄所见略同,但他们之间的不同却大於其相同。康德从批判哲学出发,要为纯粹理性设定界限,结果是将上帝存在的论证,排拒於理性限度之外。加尔文与巴特的改教宗神学,则同样肯定人理性的有限,并以人既不能证明上帝却又知道上帝存在的事实为基础,最后发展出一方面否定上帝存在的论证,另一方面却坚信上帝存在事实的此种看似矛盾,却最合乎人的理性与真相的信仰立场。最后,康德将上帝存在的需求安设於道德领域,结果基督教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变成了「最好」的宗教(宗教均导人向善)。黑格尔将上帝言说为绝对的心灵,并且表述与开展於历史的领域,结果基督教在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中,变成了「最高」的宗教。但是,不管是向善的宗教或进化的宗教,仍然是人间的产物,结果,只是重滔人自我绝对化或将他人神化的桎梏。总的来说,哲学的任务不是否定真正、终极的信仰,而是应如康德所言:「哲学之所由以成,正在认知其限界。」[《纯粹理性批判》, A727=B755, 蓝公武译, 506页]。接著,他更铿然地说:「一切纯粹理性之哲学,其所有最大(或为唯一的)之效用,仅为消极的;盖哲学非用为扩大理性之工具,而仅为制限纯粹理性之训练,且其功效不在发见真理,仅有防免误谬之寻常劳绩耳。」[《纯粹理性批判》,A727=B755,蓝公武译,544页]。康德之伟大,乃在於他的严谨谦逊,这真是智者之风范。陈佐人 (西雅图大学神学与宗教学系教授)-------------------------------------------------------------宗教哲学家--康德陈佐人小引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常被誉为现代西方哲学史上的「哥白尼」(Copernicus),正如哥白尼的「地动说」推翻了传统以地球为中心的宇宙观,康德的哲学思想亦改变了现代西方哲学的面貌,而他对宗教与道德的哲学反省,亦大大地影响了后世在这方面的讨论。康德经常从哲学的角度,来探讨宗教与道德的问题,亦对传统的神学观念,作出许多批评,但他从来没有试图建构任何的神学思想,而其对宗教的反省,亦始终是从哲学的角度提出,故本文便视康德为「宗教哲学家」。康德对宗教的贡献,一直是褒贬不一。表面上看,康德似乎是一举推翻了传统对上帝存在的证据,对传统宗教信仰产生了破坏性的影响,但事实上,许多人又指出康德哲学所成就的,其实是将宗教安设在更适当的位置,使传统的宗教信仰,一方面不至于流于不合乎理性规则的嚣张论据,另一方面又能免于当时怀疑主义的暴虐。康德将宗教道德化,其实是在当时西方理性主义的狂澜于既倒。故此,康德对宗教的反省,自有其不可忽视的贡献。三大批判「位我上者灿烂的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康德著名的墓志铭充分反映了在这位划时代的西方哲学家心中,道德与宗教所占的重要位置。康德自己形容他一生的哲学反思,可以归纳为三大问题:我能知道什么?(知识论)我应该做些什么?(道德论)我可以希望什么?(宗教学),这三大哲问又可总结为一条于他晚年提出的问题:人是什么?由此可见,康德的整个哲学体系是以人作为最终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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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关注复又表现于其对道德与宗教的反思。对于康德来说,人、道德与宗教实在是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一般来说,康德哲学常被称为「三大批判」。在「第一批判」(《纯粹理性批判》,1781)中,康德检视了一些证明上帝存在的论证,他大胆地拒绝了传统的「本体论」,与及建基其上的宇宙论与目的论。康德认为象上帝存在、自由与灵魂不朽均不是属于现象界的事物,超越了人理性所能经验知识的范围,所以我们既不能证明上帝的存在,亦不能否定其存在。这个神学上的困局要到了「第二批判」(《实践理性批判》,1788)才获得完全解决。康德认为我们虽不能以理性来证明上帝的存在,但人对上帝的信仰,却可在理性的实践内获得验证,人以理性实践善行,便自然地要求上帝的存在。康德形容上帝的信仰为「公设」(postulate),即此乃非我们经验所能证明,却反可用以说明经验。只有在上帝存在的公设下,人的道德生活才可获得保障与满足。康德至此已处理了「真」与「善」的问题,而「第三批判」(《判断力批判》,1790)则可说是康德从美学的角度来总结其哲学体系。康德在此书中提出了著名的「美是道德的象征」的定义,因为他发现人在鉴赏美感的同时,往往产生对永恒不朽的感受,此种穿透现象界的判断,十分类似道德对理性界限的超越,由此康德便点出了美学与道德的关系。我们欣赏艺术品时,亦即是欣赏艺术家的创作。换言之,美感与设计是不可划分的,而设计则必具有目的,艺术之美如此,自然之美亦是如此。人在欣赏大自然的雄壮瑰丽时,同时亦渗透自然的目的性,产生对一位至高设计者的感悟。虽然传统的「目的论」(teleology)已在「第一批判」中被推翻,但康德却在人的审美经验中予以复生,而宗教与美学的关联,亦在此显明了。康德在完成了「第三批判」后三年,又推出了另一力作:《纯粹理性限度内之宗教》(Religion Within theLimits of Reason Alone,1793)。此书并不是康德的「第四批判」,因为康德的整个哲学体系,极其知识论、伦理学与美学的反思,已于其「三大批判」中全部完成,此书只是按其宗教哲学的观点,来重新诠释基督教的传统,骤眼看来,此书书名似乎十分贬抑宗教的地位,事实则不然。本书德文原来的名字,一经译为英文或中文,顿然产生了十分负面的含义,原来照康德书中所言,本书之正面意义大约可译为:《人对宗教信仰的应有认识》。康德希望透过本书申明人应如何在适当运用理性的情况下,产生对信仰的正确认识。康德在《理性限度》书首引用约翰一书五章十九节:「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指出恶(evil)的普遍性,而且他认为这不单是恶行或恶念,更是一种「基本之恶」(radical evil)。人立志行善,遵循律法,若不是基于内心的道德律令,而是希望籍此换取幸福与快乐,这便是「基本之恶」。康德在此并不是探讨人性本恶或本善的问题,他要申明的乃是道德律令的无条件性,普遍性与必然性,任何以其他设准来取代普遍道德律令的原则,都是「基本之恶」。康德认为上帝旨意与道德律令虽是两回事,但却是互相配合,互不抵触。故此天国的福音就是要人遵照上帝旨意一致的良知,努力行善,而《圣经》、圣礼与教会便是使人迈向天国的动力。但人若以为凭己力便可建立天国,这便沦为偶像崇拜及当时只重宗教形式的教权主义(Clericalism)。人所能作的,只是祈求天国早日降临,而这亦是《新约圣经》的原意。康德在本书中大量援引经文,而他对「天国观」的诠释,许多方面均与近代「圣经神学」的探讨不谋而合。结语康德的哲学纵使不全然是以宗教为中心,但却明显地具有深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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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意识,此特别可见于宗教上的挣扎,康德欲维护宗教,又欲加以革新,这自然是吃力不讨好。国内著名的哲学家李泽厚先生便指出:「康德把宗教化为道德,但又把道德化为宗教;他反对传统的宗教有神论,但又反对唯物主义的无神论;他要求改革,但又害怕革命。」(见李泽厚,《批判哲学的批判》,修订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第324页。)康德的挣扎,某程度上可说是代表了现代人在宗教信仰上的困境,一方面现代人洞察理性的过程与限制,另一方面又试图在理性范围内阐释宗教信仰的奥秘,结果在两方面均造成极大的危机与不安。康德穷一生之力,欲解决理性与信仰之谜,仍显得殚精竭虑,结果继康德以后,无数的哲学家与神学家相继作出不同努力,尝试为他遗留下来的问题寻找新的方向。--------------------------------------------------------------------------------基督教信仰的诠释典范--康德陈佐人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与黑格儿(G.W.Friedrich Hegel,1770-1831)两位是横跨十八、十九世界的德国哲学家,虽然在近代西方哲学史上,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但他们对现代诠释学的贡献,却往往被视为乏善足陈。不过,假若诠释学最终探讨的,不单是解释的问题,那康德与黑格尔的哲学,正是对人的理性与理解,作出十分重要的疏解与界定。故在此有关理解的先设层面,现代诠释学便不断地对康德与黑格尔二人,恢复重视与重溯(retrieval)。康德与黑格尔二人虽然并没有直接建构一套诠释学理论,但他们二人却不约而同地对西方基督教的信仰系统,作出十分独特的诠释。这特别是指康德的《纯粹理性限度内的宗教》(Religion Within the Limits of Reason Alone,1793),以及黑格尔一生多次讲授的《宗教哲学论稿》(Lectures on the Philosophy of Religion,1821-1831)。他们二人分别从其个人思想的角度,对基督教传统作出深度的诠释,成为了西方思想界的典范,深深地影响了西方宗教哲学日后的发展。所以我们可以说,康德与黑格尔二人对现代诠释学并无「建构性」的贡献,但他们却产生了「典范性」的作用,揭橥近代西方从系统化与哲学化的角度,来理解与诠释基督教作为西方最重要宗教的传统。故此,本专栏以他们二人作为探讨西方诠释神学的起点,是十分合宜的。宗教哲学家康德康德与一七二四年出生于当时普鲁士的哥尼斯堡,卒于一八0四年。这位一生几乎没有离开自己出生地,生活作息象时钟一样准确的瘦小哲学教授,其连绵细密的思想却改变了整个近代西方哲学的面貌。康德一生的哲学体系,分别可由其三大批判与三大哲问来代表:《纯粹理性批判》(一七八一)、《实践理性批判》(一七八八)与《判断力批判》(一七九0)。而在《纯粹理性批判》的结尾,他提出了著名的三大哲问,来总结其哲学的整体关注:〖注1〗我能知道什么?我应该做些什么?我可以希望什么?〖注2〗第一条哲问主要是「知道」的问题,即是关于我们理性的本质、原理与界限是什么,这些均可以说是「知识论」的问题,应由形而上学来回答,而康德则主要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加以处理。第二条哲问是「应该」的问题,即是关于道德的范围,这些问题应由伦理学来回答。对康德来说,道德就是理性实践于生活行为中,这主要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加以处理。第三条哲问是「盼望」的问题,当我们作了应作之事后,我们可以有何盼望,获得真正的幸福。康德认为人生的幸福既不可由理性来证明,亦不能由道德来保证,我们只有设定公义的上帝,会对人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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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灵魂作出赏善罚恶的公平审判。故此种盼望具有十分浓厚的宗教性,而康德亦认为这条问题应由宗教来回答。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形容上帝的存在、灵魂不朽与自由为实践理性的「公设」(postulate)。人不能籍理性来证明上帝存在,亦不能否定其存在,但这并不表示上帝即为无关痛痒之事,人以理性实践善行,自然要求上帝的存在,这样人的道德生活才可获得保障与满足〖注3〗。因着此重将上帝与道德紧密关连的思想,康德常被后世的神学家诟病为将宗教道德化,而其对上帝的道德论证,亦有时被视为另一种对上帝存在的论证。事实上康德一方面抗拒理性主义的独断主张,妄图将信仰约化为理性的玄思,另一方面他又要抵挡怀疑主义的狂飙,挽狂澜于既倒。这种在夹缝中的挣扎,自然是吃力不讨好的,正如李泽厚指出:「康德把宗教化为道德,但又把道德化为宗教;他反对传统的宗教有神论,但又反对唯物主义的无神论;他要求改革,但又害怕革命」〖注4〗。故此,康德思想上的结论,总是带有妥协的阴影,而这亦成为后世思想界继续探讨的伏线。康德的上帝观众所周知,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一举推翻了传统证明上帝存在的三大论证:本体论、宇宙论与目的论。但事实上这并不代表康德否定上帝的存在,康德所反对的,是僭越本分企图证明上帝存在的独断理性。而这正是《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书名的本义:并非以理性来妄作批判,反而是对纯粹的理性加以批判。既然人类因着理性自身的限制,不能证明或否定上帝的存在,那对上帝的信仰,除却其道德含义外,在理性上又有何价值?康德在此提出了其著名的观念:以上帝的观念作为一种「限度的观念」(limit concept)〖注5〗。康德指出关于上帝、灵魂不朽与自由的观念,皆是超乎人类的经验,但同时又成为我们经验的限度。正如「0」与「无穷」是超乎普通数字的常规,但又同时成为数字系统的限度〖注6〗。故此,限度的观念是可以被想象,但却不可以被知道,因为「制限者当与受制限者有别」〖注7〗,制限者与受制限者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别,我们无法从受制限者推论出制限者。在此我们可以瞥见由齐克果(Sōren Kierkegaard)以至巴特(Karl Barth)所倡导的神学原则:在上帝与人之间,存在着本质上无限的差异〖注8〗。但另一方面,上帝的观念又成为我们日常经验的限度,使我们的人生得以有所指,康德又称此为纯粹理性的「统制性原理」(regulative principle,牟宗三先生作「轨约性原则」)〖注9〗,表明其协调我们人生经历,产生意义的作用。康德以上帝为限度,可说是从哲学的角度来诠释教会的上帝观,其要旨并非论证上帝的存在,而是以人有限的语言与经验,来尝试阐明上帝与人的差异及关连。《纯粹理性限度内的宗教》如前所说,康德哲学批判的对象,并非宗教与道德,而是人类的理性。康德从来没有反对基督教的信仰,他所致力抨击的,是建于妄用与误用理性上的宗教信仰。故只有在经过批判的理性之后,我们才可以对信仰产生真确与适当的了解,而这才可说是本书书名的本义。本书书名并非要将宗教限于理性之内,而是尝试提出人应如何在适当运用理性的情况下,产生对信仰的正确认识。「『全世界都偃卧在邪恶里面』(参约壹五19),这是有史以来的一句悲诉,其早远可比更古昔的艺术、诗歌;不,实在直可比之最老早的原始神话。」〖注10〗康德在《理性限度》一开始,便申明恶的普遍性与实在性,而且这恶更是存于人心里的「彻底之恶」(radical evil),即人以善行作为换取福乐的手段,由此「腐蚀了所有格准的基础」〖注11〗。此种善恶之争遍见于人类历史,而最终胜利之实践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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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道德信仰,则具体呈现于基督教的历史信仰中。康德认为人始终需要某种具体的形式,来表达理性与道德的最高理想。故在本书中康德对基督教历史与《圣经》,均提出了颇为全面与深入的诠释。康德提出释经的正确原则,并非内在的主观情感,而是对经卷的学术研究与纯粹理性。前者着重的是历史的角度,加深人对其特定信仰群体的认识,故此为「教义性诠释」;后者着重的是道德的角度,培育与深化人的道德情操,使人获得真切的信仰,故称为「真切性诠释」。此二种诠释乃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人的真切道德心需要历史的信仰来表达,而历史的信仰则彰显人崇高道德的理想〖注12〗。康德引用《提摩太后书》三章十六节,表明《圣经》都是「教导人学义」〖注13〗,而这便成为释经的最高原则。华人教会素有重视《圣经》的优美传统,康德强调读经要道德与历史并重,此点与华人教会注重经文的原意与属灵意义,有异曲同工之妙。康德所说的道德,并非单指人外表的德行,更是指与上帝旨意并行不悖的道德心,故其可被视为另一种形式的「灵性」。康德与诠释学现代诠释学的专门概念与术语,在康德的著作中,并没有占十分突显的位置。而康德对《圣经》诠释的看法,亦主要已见于《纯粹理性限度内的宗教》。如前所说,诠释学在康德的时代,并未成为当时迫切的哲学课题。而现代诠释学所注重的理解问题,在康德系统中,理解(understand德文verstehen)主要是指人籍以获得概念的综合与分析的能力,现代诠释学则将此关连至对文本的理解,以及意义生成的过程〖注14〗。不过,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有段论及柏拉图的文字,或许可作为点缀康德与诠释学的有趣例子:「我在这里不想致力于任何文献上的研究,研究这有高致的哲学家所赋给此词的意义。我只这样解说,即:试将一个作者就他的主题所示的那些思想,不管是在日常谈话中或在写作中所表示的,取而比观之,则去见出:我们了解他比他了解其自己为更好,这决非是不平常的是。」〖注15〗「了解作者胜于其自己」这句子充满浪漫主义的诠释理想,在近代西方思想史上屡次被引用,其中包括了费希特(J。Q。Fichte)、士莱马赫(F。E。D。Schleiermacher)与狄尔泰(W。Dilthey),当代德国诠释哲学大师迦达玛(H。G。Gadamer)便形容整个现代诠释学的历史,差不多浓缩在此句格言的不同演绎与流传〖注16〗。而康德在此援引此名句,与后期士莱马赫的浪漫主义颇有不同,士莱马赫相信读者可籍精神的移入而超越作者,但康德在此表明的,只是重申其一贯的启蒙运动(Enlightenment)精神:敢于去想(sapereaude),就能想得明白。此种对人可以达致清晰概念的乐观精神,使康德相信我们可以理解柏拉图,更胜于他自己〖注17〗。最后,康德著作中对现代诠释学具有最直接关连的,莫过于《判断力批判》一书。在这第三批判中,康德以美学来沟通第一批判的知识论(真)与第而批判的伦理学(善),人的美感是个人主观的,但同时又要求具有理性的必然性与普遍性。著名的艺术品便兼具此种感性与理性、自然与必然的素质。康德在此书中,全面探讨了一系列有关美学与诠释学的重要课题:趣味、天才、崇高与共通感。迦达玛认为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过于强调艺术为个人主观的欢愉经验与及天才的创作,忽略了群体性的共通感(sensus communis),故迦氏形容康德对现代诠释学产生了「主观化」(subjectivization)的影响。而康德相信我们可以胜于作者的哲学理性精神,亦使迦氏大不以为然。对于迦达玛来说,理解无非优劣,真正的理解只是不同的理解而已〖注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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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康德虽是近代西方哲学的巨擎,但他对现代诠释学却没有太直接的贡献。不过,康德在这方面的影响力依然是有迹可寻,不论是他在《判断力批判》中的论述,还是其在《纯粹理性限度内的宗教》中的释经原则,这些均成为了后世的重要启迪。但康德最大的影响,还是其典范性的诠释,这包括其对上帝观的诠释,以及其在《理性限度》一书中,对基督教传统的诠释。康德的立论,固然未必能为所有人接受,但其为信仰苦苦挣扎,努力寻找基督教信仰现代诠释的精神,却是我们可以谅解与欣赏的。注 1、《纯粹理性批判》(A805=B833),蓝公武译,商务 印书馆,一九八二年,第五四九页及下文。 2、康德在晚年复又提出第四哲问:人是什么,来总结以上三问, 表明其哲学以人为终极关注的对象。参李泽厚,《批判哲学的 批判》,人民出版社,一九七九年,第三三二、三六七页。 3、《实践理性批判》,收于《康德的道德哲学》,谢扶雅译,基 督教历代名著集成,基督教辅侨出版社,一九六0年,第二二 九页及下文。 4、李泽厚,《批判哲学的批判》,第三二四页。 5、《纯粹理性批判》(A507=B535及下文),蓝译本, 第三七七页及下文。 6、此例子见贝克隆纳著,《论康德与黑格尔》,关子尹译,联经 出版社,一九八五年,第一二七页;另参第一一0与一二九页 。 7、《纯粹理性批判》(A515=B543),蓝译本,第三八 一页。 8、有关此观念在现代神学上的应用与发挥,可参David Tracy,《Blessed Rage For Other--The New Pluralism in Theology,Haper&Row,1988,第九十 一至一一八页。 9、《纯粹理性之批判》下册,牟宗三译注,学生书局,一九八三 年,第二七六页(A516=B544)及下文。10、《理性限度内的宗教》,收于《康德的道德哲学》,谢扶雅译 ,第二七三页。11、上引书,第二九二页。12、Religion Within the Limits of Reason Alone,T。M。Green and H。H。Hudson tran。,Harper &Row,1960,第一0四页及下文。13、上引书,第一0二至一0三页。14、《纯粹理性批判》(A67=B92及下文),蓝译本,第八 十页及下文。15、《纯粹理性批判》(A314=B371),牟宗三译本,第 二十九页。16、H。-G。Dadamer,Truth and Method,SheedandWard,1975,第一 六九页及下文。迦氏在此段中尝试考察此格言的渊源及流传。17、Kant,“What is Enlightenment ?”in The Philosophy of Kant ,Moden Library,第一三二页及下文。另参R 。A。Makkreel,Imagination and Interpretation in Kant,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0,第一六0页及下文。此书为近期直接探讨康德与 诠释学的罕见佳作。18、Truth and Method,第二六三至二六四页。-------------------------------------------------------------康德之后思:再思上帝存在论陈佐人著康德与黑格尔二位德国启蒙运动的哲学家,常被援用为批判基督教之论据,但究竟康、黑二位先生的思想是否真的冲著基督教而来?还是,这是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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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同意,强人之词夺人之理的说法?首先,何谓「批判」? 假若晓得引用康德与黑格尔的论者,自然应该懂得这个康德著述书名之本义。在《纯粹理性之批判》中,康德屡次申明批判并非片面的批评,亦不是全面的否定。批判 (Critique) 在康德的原意,乃是评审、评鉴,更直接地说,就是限制与限定(Limit) 之意。批判一样东西,就是制限那样东西,要设限其本质,制定其周界,了解其内容,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提出一个定义(Definition)。故此批判不应该是全盘推翻或完全的否定,真正的批判应该是为事物提出定义,正如中国人所说,是去芜存菁的一种理解。以制限为批判,此即是康德之《纯粹理性「限度」内之宗教》一书的原委,该书要言说的,并不是全盘推翻宗教(基督教)的价值,反而是要为宗教立下一个稳稳当当的基座。不管这种纯粹理性的基座是否真正合理,但其出发点却不是全盘否定宗教,却是昭然若揭的论点。那麽该怎样看待第一批判中,推翻上帝存在论证的著名篇章? 答案在书中找。「关於神之存在本体论的证明之不可能」(第三章四节)是属於先验辩证论(卷二),之上便是先验分析论(卷一),二卷加起来便是「先验逻辑」(第二部),之上便是「先验感性」(第一部),这些全部总合起来便是上册的「先验原理论」,占了《纯粹理性之批判》的百分之八十,馀下的便是下册「先验方法论」。第一批判头重尾轻的布局,是西方哲学史上老掉牙的问题,在此不赘。由此观之,不论在结构上与论述上,有关上帝存在论证的章节,从来都不是《纯粹理性之批判》的轴心篇幅。康德对本体论的批驳,与及对宇宙论、自然(物理)神学的否证(三章五、六节),是属於上册、第二部、卷二的第三章。故然,篇章上的分析绝不足以完全消弭康德否证对基督教的冲击,但硬要将短短的三章中的三节,说成是整本《纯粹理性之批判》的中央,这不啻是局部放大读解的最佳例子。是非曲直,自在人心。毕竟,《纯粹理性之批判》的批判对象是纯粹理性,不是基督教。那难道康德不是一口气推翻了上帝存在的传统论证,为这些神学论证划上寿终正寝的句号?有趣的是,康德不是倡此议的第一人。约两个千年之前,保罗已经斩钉截铁地说:「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奇怪啊,保罗不是说上帝存在的论证是铁证如山,只是「叫人无可推诿」,他所用的语气不是正面的明证,而是稍微消极地—使人无可推诿。继保罗以降,无数的教父均存疑论证上帝存在的必须性与可行性,及至十六世纪的加尔文与近代的卡尔.巴特,均异口同声地否定上帝存在的论证。虽然康德、加尔文与巴特似乎是英雄所见略同,但他们之间的不同却大於其相同。康德从批判哲学出发,要为纯粹理性设定界限,结果是将上帝存在的论证,排拒於理性限度之外。加尔文与巴特的改教宗神学,则同样肯定人理性的有限,并以人既不能证明上帝却又知道上帝存在的事实为基础,最后发展出一方面否定上帝存在的论证,另一方面却坚信上帝存在事实的此种看似矛盾,却最合乎人的理性与真相的信仰立场。最后,康德将上帝存在的需求安设於道德领域,结果基督教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变成了「最好」的宗教(宗教均导人向善)。黑格尔将上帝言说为绝对的心灵,并且表述与开展於历史的领域,结果基督教在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中,变成了「最高」的宗教。但是,不管是向善的宗教或进化的宗教,仍然是人间的产物,结果,只是重滔人自我绝对化或将他人神化的桎梏。总的来说,哲学的任务不是否定真正、终极的信仰,而是应如康德所言:「哲学之所由以成,正在认知其限界。」[《纯粹理性批判》, A727=B755, 蓝公武译, 506页]。接著,他更铿然地说:「一切纯粹理性之哲学,其所有最大(或为唯一的)之效用,仅为消极的;盖哲学非用为扩大理性之工具,而仅为制限纯粹理性之训练,且其功效不在发见真理,仅有防免误谬之寻常劳绩耳。」[《纯粹理性批判》,A727=B755,蓝公武译,544页]。康德之伟大,乃在於他的严谨谦逊,这真是智者之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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