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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没有了月球女人就失去了月经的能力?
2013年07月29日 03点07分

练摊女孩事先写了纸牌想应对城管(视频) 2011年11月实施的《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可是迄今也没看到哪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按照“法无禁止即许可”的原则,街头摆摊只要不违反其它法律,就可以摆。当然,在本次冲突中,父女练摊的位置属于不被政府允许的范围,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擅自占用道路是被禁止的。所以,说“父女练摊违法在先”是有理由的。但违法在先,不代表违法更严重。违法更严重的人,才应该负主要责任。…[详细] 若城市管理人员违法使用暴力,则错得更严重,应该负更大的责任城市管理人员在与小贩的冲突中,只可使用暴力自卫,或者在小贩实行犯罪时将小贩扭送公安局。除此之外,不可使用暴力限制小贩的人身自由,更不能殴打小贩。限制小贩的人身自由和殴打小贩,轻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则触犯刑法。尽管练摊的父女违法在先,但也只是违反了法规,而管理人员若是殴打摊主则违反了法律,谁的过错更大、谁该负的责任更大,是明摆着的。遗憾的是,虽然发生了数不清的小贩与城市管理人员肢体冲突事件,但后者却很难被治安处罚,往往是双方动手,警察来了后只控制小贩。也许正是这种执法偏袒,助长了城市管理人员的戾气,使其在孩子面前也克制不住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