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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上班 ,同事给我传来大河报 ,看到后,很长时间没缓过神!
原文不往上打了,大意是起重的业务员,在广州多年不回家,有婚外情了,多次离婚未果,于2012.12.19日——————不写了。不想坏了你们的心情,但愿社会多一些正能量! 吧友同志们,热爱生活传递正能量、
结果是: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限制减刑,未提起上诉。孩子奶奶每想起此事都会大哭一场
2013年07月04日 09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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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我参与办理的,这当父亲的我们提审时都想抽他太没人性了
2013年07月04日 14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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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人兽妖娆 :并不是警察才能办案,功劳不能都算他们头上啊,公检法三个部门呢
2013年07月04日 14点07分
活埋都不判死刑啊!缓期!那不是放过他么!快点枪毙了吧!
2013年07月04日 15点07分
回复 清河岸边青 :收到!
2013年07月04日 15点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