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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win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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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田制相传是殷周的一种土地制度。因将土地以井字划分,顾而得名。在十二国记中的雁,尚隆‘四分之一’的初赦,正是中国井田制的体现。井田制就是把耕地划分为一定面积的方田,周围有经界,中间有水沟,阡陌纵横,像一个井字。一人耕种大约100亩(约合今182公亩)。100亩为一个方块,称为“一田”。甲骨文中的“田”字也是由此而来。一井分为9个方块,周围的8块田由8个人耕种,中间则是8个人的公田。在古时,国家要求必先耕种公亩,以充国家之税赋,方可耕种其私有田地。因其种种原因,对于此种制度颇有分歧,有认知其为乌托邦的空泛构想,这种说法源于将井田制看成是赋予耕种者为自由民的立场而言;还有认知其仍是封建领主下的分地制度,其本质耕种者仍为奴隶。且后世说法更是层出不穷,难以一一名状。
2007年08月07日 02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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