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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造花火饺皮
楼主
1777年,宾夕法尼亚州日耳曼城附近的格曼顿战役打响。弗格森和他的特别部队被美军包围。但弗格森指挥若定。他利用弗格森步枪后膛装弹的结构优势,命令部队采取卧姿射击的全新战术。结果,他们从容突围,无一伤亡。突围成功后,弗格森看见一个美军官骑马转身离去。他认出那个人就是乔治·华盛顿。他迅速瞄准,准星与缺口的另一端指向了华盛顿的后脑勺。他调整呼吸,平稳地预压扳机……华盛顿并没有察觉死亡即将来临,继续策马离去……此时的华盛顿距离弗格森只有114米,完全在弗格森步枪的有效射杀范围内。弗格森清楚,枪响人必倒。但就在这个时刻,弗格森突然收枪起身,命令部队撤退。他放弃了一个改变历史的机会。为什么弗格森没有开枪?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就是,当时华盛顿背对着弗格森,英国人的绅士风度使弗格森不愿意从背后射击一个没有准备的华盛顿。不管什么原因,弗格森终究没有射出那颗子弹。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弗格森在1780年8月7日的国王山战役中,被美军的肯塔基步枪手在411米距离上打死。他死后,他的特别部队向美军投降。
我怎么听着有点像知音和故事会里才有的段子?独立战争时的枪在100多米外能瞄的准?

2013年06月11日 08点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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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听着有点像知音和故事会里才有的段子?独立战争时的枪在100多米外能瞄的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