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草菅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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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的风V 楼主
 我叫李军,男,1970年2月10生,汉族,住晋中市榆次区西顺城街52号1-5-西户,系受害人李洪涛之子。我以悲愤的心情,向大家反映甄润玲、甄润红、张建、马勇鹏、刘玉柱、尹臻等六名犯罪嫌疑人不法侵害致我父亲李洪涛死亡的刑事案件,希望能引起涯友关注,并依法督察榆次区人民检察院,要求该院立即批准逮捕六名犯罪嫌疑人,追究他(她)们的刑事责任。
  2013年3月3日中午约13点40分左右,我父亲李洪涛在家听见楼下有吵嚷声,便问我楼下谁吵架呢?我便到窗前向下观看,发现是我院邻居李勤(女)被一对陌生男女撕拽,便将情况告诉了父亲。随后我上了卫生间,从卫生间出来后发现父亲已下楼劝架去了,便赶忙追下楼。
  刚走出楼门便看到一伙人围着我父亲,其中一个女的(事后得知其名甄润红)揪住我父亲的衣领使劲拽。我看见后跑过去说“老人有心脏病不敢打”。便上前去要将俩人分开。不料一个叫张健(事后得知其名)的年轻人扑过来就打我,这时从大门外跳墙进来一个男子(事后得知叫马勇鹏),捡起地下的砖砸门锁,门外一个叫刘玉柱的男子见状递给马勇鹏一把大扳手把门砸开,随后刘玉柱和另外一个女的(甄润玲)冲进来伙同马勇鹏等人一起把我和父亲团团围住,一个女(甄润红)的使劲拽住我,其他人殴打我父亲。同院邻居看见,规劝他(她)们“不能打老人,老人有心脏病”,他们中一男一女(甄润玲和马勇鹏)不仅不听,还高声叫嚷“他有心脏病?我还有呢。打死他!”直到把我父亲和我打倒在地。邻居们见他(她)们仍不住手,上前好不容易才将我父亲拉到一边。叫甄润玲的女人仍不解气,手拿扳手,扑过来又恶狠狠地朝我父亲裆部踢了一脚。我见我父亲当时嘴唇发紫,眼睛紧闭,浑身发抖。便急忙把父亲往楼上背,一进门父亲就栽倒在地上,再也没有醒来,120医生赶到后诊断已死亡。经法医尸检死因为:心脏病猝死。
  案发后拨打110报警,110到达后人已死亡,便将案件移送城区公安局刑警队处理,刑警队当即对除尹臻(因其在哺乳期内)以外的五人刑事拘留。但在公安局报捕时,榆次区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该结果直接导致六名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严重削弱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损害了法律权威,我作为受害人唯一的儿子,既无法告慰亡父,也没有获得应得的赔偿,严重侵害了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我也无法体会到法律的公正与公平,严重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
  甄润玲、甄润红、张健、马勇鹏、刘玉柱、尹臻等六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予以逮捕,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起因,本是因停车一事上述犯罪嫌疑人与门卫之间发生冲突,我父亲为人热心,看到此情景,主动下楼劝解。但其六人非但不听,反而群起针对我父亲,谩骂推攘拉扯,继而拳打脚踢,完全不顾面前的是一位七十岁的老者。我及周围邻居均反复提醒对方,老人患有严重心脏病,不能打。此举非但没能阻止六人围殴,反而叫嚣“他有心脏病?我还有呢。打死他!”。更有甚者,围观的人将老人拉到一边后,还要过去猛踢老人裆部,可见下手之狠,就是要致老人于死地。我父亲有心脏病不假,但经去年十月份做心脏支架手术后,恢复良好。平时买菜、散步行动自如,本应安享晚年,但却遭此横祸。我父亲之所以猝死,与上述犯罪嫌疑人的殴打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上述犯罪嫌疑人经旁人提醒,明知我父亲患有心脏病的情况下仍继续殴打,直接诱发其心脏病发作而猝死。光天化日之下,六个年轻力壮的人,围殴一名七十高龄的老者,更何况还患有心脏疾病,最终导致老人猝死,如此严重的犯罪行为,榆次区检察院居然不批准逮捕,于理不公、于法不容。
2013年05月31日 17点05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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