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10
如果是森林狼第一次出这种事,或许会考虑轻判
但是这已经是第二次了
2013年05月06日 14点05分
8
马森同志换了新头像。不错啊。
2013年05月06日 14点05分
马森怎么变成了外国人了
2013年05月07日 09点05分
level 11
余以为,这种事不能仅当“森林狼”对待,而应该当成“贴吧”对待。我在这里只是对事不对人,我本人对森林狼其实还挺有好感的。但是,如果总是犯错就有人求情然后从轻判理或免罪,那吧规何在?
2013年05月06日 14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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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0
干脆我们不对这事做追究如何?
这事受关联的不仅有森林狼,还有luo
这几天,他们之间的矛盾从个人上升到贴吧的程度
甚至有人不惜国吧的正常秩序注册马甲爆吧
我们又理由相信那些爆吧的人,那些把贴吧当作私几工具的人吗?我们能相信已经第二次破坏贴吧正常秩序,拿贴吧圣洁的秩序当玩笑的人吗?
毫无疑问,不可能
有人说这事不能服众,必须轻判
与其说“不能服众”,还不如说“不能服他”
对,我们是要学会宽恕,用大度化解矛盾
但是一个盗贼第一次来你家偷东西,你宽恕了他,放了他
那么这个盗贼第二次来你家偷东西你会怎么想?难道他就不能来第三次,第四次?
宽恕是一个美好的东西,但是也不得滥用,如果滥用,和溺爱无任何差异
就在去年10月份,也是类似的事件,luo当时打算做出类似这次的处理
但由于森林狼在吧里极度活跃,对招待新人时有很好的态度
而且又出过精品,于是,ghd、随兴、我都向LUO求情放了森林狼
随后不久,便把他安排到小吧主位置上,维护贴吧秩序
不得不说,我看走眼了
因为那果真是头狼,一头欲统治整个国吧的狼
先是发帖抨击HARRY,东窗事发后,便巴结HARRY,欲求从对国吧情况了解不清的HARRY那求得翻盘的机会
并且还注册小号,进行爆吧破坏
性质极其恶劣
最后我想说,法令不是请客吃饭,大家商量着办
而是讲证据和事实的
难道“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西方不适用?
2013年05月06日 15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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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是,但是小言言他………………
2013年05月07日 09点05分
level 9
呆言你也看到了他有多么无理取闹在那么明显的证据他却说是ps的,连自己的话都不想要负责的人却想要用这种手段当吧主对国吧是件好事吗
2013年05月06日 21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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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要澄清,他是看错了,我告诉他了,这条罪过不成立!
2013年05月07日 10点05分
回复 a231i01 :我们对吧务改组没太大的意见,你如果待的时间够长的话也能发现从luo开始换吧主的频率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快,现在吧主里没有一个是纯粹的马森党人。我们支持他合理的表达诉求,但是他却要通过用水贴来诋毁新吧主来达到他的目,所以我们无法容忍。
2013年05月07日 19点05分
我是说他说是ps这事是他看错了,我告诉他不是ps的了
2013年05月08日 10点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