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显现象的诡异之处
药家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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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9
鲁根
楼主
2013年03月11日 04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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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9
鲁根
楼主
张显现象的诡异之处
1、 张显或法官,谁在坚持法律?
坚持法律的是张显,法官要执行的是政策,少杀慎杀的政策,张显不同意。药党给的图片,法官不断给张显解释少杀慎杀的司法政策,张显却不断强调中国还有死刑,药家鑫依法该死(依政策该活)。
2、 被舆论干涉的,是司法吗?
既然药家鑫依法该死,并且确实死了,那么就只存在舆论干涉保证了法律的实施,阻止了政策取代法律,这才符合事实吧,而且,药家鑫案被最高法评为2011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件。显然,法院都认为该案没有违反法律的地方嘛(违反了政策)。
3 、那么,谁该坚持法律,难道不应该是法官,而应该是张显?或者是其他坚持公平正义的老百姓?法官要坚持的而是少杀慎杀的政策,直到老百姓要求坚持法律的呼声过高,法官不敢违拗时,才偶然的不情愿的,不得已的执行以下法律?带头要求执行法律的人,还要再事后被违法追究,这是什么世界?
2013年03月11日 04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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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成败转头K
楼主又造谣了。---“药家鑫案被最高法评为2011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件。”
2013年03月13日 07点03分
是非成败转头K
楼主又造谣了。--- 1、法官是三次用法律向张显解释。刑法、(法律的)自首、最高法发布的宽严相济的政策。张显只是不停的表达要判死刑的意愿,张显没有提任何法律条文。
2013年03月13日 07点03分
鲁根
回复 是非成败转头K :随便搜一下就能辨别真假的事情。
2013年03月13日 07点03分
是非成败转头K
楼主的三条都有谣言。---“法官要坚持的而是少杀慎杀的政策”
2013年03月13日 07点03分
level 11
愤怒的指甲刀
楼主思考问题很深刻,赞!
少杀是可杀可不杀的就放过,慎杀是判杀时必须证据确凿避免枉杀,药家鑫属于“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所以少杀不可能属于他,而给他定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自然不属于慎杀之列,也就是他是属于该死和必死的,对这样罪大恶极的杀人犯,除非获得受害方谅解,还有一线生机。。。
药家鑫被判死是由于他的罪行决定,药一窝坚持顽固立场,野蛮的认为是张显言杀了药家鑫,这完全就是无理取闹!如果他当初他们能积极道歉和赔偿,完全有机会拯救儿子一命,可是药一窝想用强硬的态度去消磨受害方的意志,欺负对方是不识字的农民会经不起他们的心理折磨降低赔偿要求,从而以较低额度换谅解,他们这种凶残杀人之后还给人伤口撒盐的行为真是天理不容,结果最终他们受到了报应,对这样的无耻家族我一点都不同情,他们完全就是活该!
2013年03月11日 04点03分
3
level 9
bbwwcc
楼主思考问题很深刻,赞!
2013年03月11日 05点03分
4
level 8
求是总编6
楼主说的话很中肯
2013年03月11日 08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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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0
飘_Summer
1 药家鑫该死。
2 这是公诉案件,判不判死刑和张显半毛钱关系都没有,是检察院和药家鑫之间的刑事诉讼,张显作为代理人,只负责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3 张显的行为违法,如果你真的认为肆意辱骂被告人及其家属,事后不断揭其伤疤,并且通过
捏
造或者传播不实信息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也应该提倡的话,那我无话可说。
2013年03月11日 09点03分
6
ODEBADEBAO
说得不错!张显传谣不能成为老药造谣的理由!
2013年03月11日 10点03分
鲁根
药党给的图片,法官不断给张显解释少杀慎杀的司法政策,张显却不断强调中国还有死刑,药家鑫依法该死,这些,你视而不见吗?比药家鑫更该死的不都是因为没有足够的舆论监督而按照政策而不是法律潘德死缓吗。张显只是转微博不核实而已,谁转微博又核实呢
2013年03月12日 00点03分
飘_Summer
回复 鲁根 :网络上的人物真真假假你分得清?药党也好张显党也好,发的那些乱七八糟的图片,你就当他们放屁就是了。我第一句就说药家鑫该死,这没什么好争的。至于法官也有考虑,少杀慎杀加上回收死刑复核权,都是最高法院在08年开始的工作重点之一,作为法官不可能不考虑这些。
2013年03月12日 00点03分
飘_Summer
回复 鲁根 :捏造或者转发不实言论就是违法行为,这是对张显的判决书已经确定的事实,至于你非要说他的这种行为有什么作用,那只能另说。违法行为当然不能提倡。
2013年03月12日 00点03分
level 7
allright12345
谁告诉你慎杀是政策?啥叫政策啊?政策是谁制定的?法律又是谁定的?
2013年03月11日 12点03分
7
鲁根
政策是是党定的呗
2013年03月12日 00点03分
鲁根
《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决定》(2007年9月) 《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法[1999]217号) 2010年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 如上都是政策
2013年03月12日 00点03分
飘_Summer
回复 鲁根 :这些叫司法解释,不是政策。。。
2013年03月12日 00点03分
allright12345
回复 飘_Summer :这个是政策。是司法部门执行政策的具体意见。政策可以指导司法工作,但不能干涉既定法律。楼主有点想当然了。
2013年03月12日 02点03分
level 9
还得再注册一次
楼主洞察力太强了,赞!
2013年03月13日 01点03分
8
level 1
是非成败转头K
楼主造谣水平是高还是低?--- “坚持法律的是张显,法官要执行的是政策,少杀慎杀的政策,张显不同意。”
张显说的“我”“我们”。。。在造谣分子 鲁根的 嘴里成了“法律”了?
是非成败转头K: 楼主又造谣了。--- 1、法官是三次用法律向张显解释。刑法、(法律的)自首、最高法发布的宽严相济的政策。
张显只是不停的表达要判死刑的意愿,张显没有提任何法律条文。 删除 | 2013-3-13 15:20 回
图片来自:
是非成败转头K的百度相册
2013年03月13日 07点03分
9
level 1
是非成败转头K
楼主这样造谣,也太不要脸了吧。
2013年03月13日 07点03分
10
level 1
是非成败转头K
确实: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2013年03月13日 07点03分
11
level 1
是非成败转头K
是非成败转头K: 楼主又造谣了。---“药家鑫案被最高法评为2011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件。” 删除 | 2013-3-13 15:16 回复
2013年03月13日 07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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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
是非成败转头K
是非成败转头K: 楼主又造谣了。---“药家鑫案被最高法评为2011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件。” 删除 | 2013-3-13 15:16 回复
这个谣言当时只传播了1天,最多两天,就有最高法的出来辟谣了。。。
楼主又何必坚持要把谣言视为真理?
2013年03月13日 07点03分
13
愤怒的指甲刀
http://old.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1201/06/472981.shtml
,你说人家造谣,那你也造一个放到中国法院网去吧!
2013年03月13日 08点03分
level 11
守o破o離
确实值得深思。如果舆论可以影响法院,那需要改造的是法院,而不是舆论。
2013年03月13日 14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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