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
搬一段《中国钢琴神话》里关于教授选这段钢协参赛的背景介绍和幕后故事:
(原贴来自
@斯特李YUNDI 链接→
https://tieba.baidu.com/p/2190691772?pid=29924925241&cid=0#29924925241 )
谢是采访者谢长庆,他是但老师在深圳艺术学校的同事,但老师就简称但啦
这件事大家应该都听说过,云迪弹勃拉姆斯获得第三名的故事
谢:我听说李云迪曾经在一次大赛中因为选择了一首他喜欢的曲目而影响了他的名次,您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但:那是在第二届中国国际钢琴比赛决赛时,李云迪演奏了勃拉姆斯《第二钢琴协奏曲》那件事。1999年6月,他参加美国吉娜·巴考厄青少年国际钢琴比赛时,在住户家里听到勃拉姆斯《第二钢琴协奏曲》后便喜欢上了。后来在我们为决赛选择协奏曲时,他提出了要弹勃拉姆斯协奏曲,不愿弹我原来为他考虑的“柴一”或“拉三”。我看他那么执着,相信是音乐感染了他、引起了共鸣,因此,我相信他能弹好。后来报名征求周广仁先生的意见,周先生也觉得作品比较深刻,但他太年轻了,不合适。对于是不是改,则说听他弹了后再定。可是在周先生听李云迪弹了之后则说:“不改了,就弹它了。”这实际上是给了李云迪一种肯定。从比赛结果看,这个选择可能对他的名词产生了影响。就像美国评委翁格在上海讲学时讲,李云迪弹勃拉姆斯弹得再好别人也会说“太年轻了(too young)”,如果说为比赛获奖有利考虑,这当然也是应汲取的一条教训。但我觉得,如果对学习提高有利,对进步发展有利,也没什么可遗憾或后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