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性奴案审判结果,被判处死刑。屌丝,你想说什么吗?
李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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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朝歌 楼主
11月30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浩故意杀人、强奸、组织卖淫、非法拘禁,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进行一审宣判:主犯李浩被判处死刑,其他从犯分别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和缓刑。(2012,11,30“新华网”《河南洛阳**案主犯李浩一审被判处死刑》)
2012年12月01日 07点12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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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朝歌 楼主
河南洛阳**案终于对嫌犯进行了一审宣判,即使李浩想上诉也无法改变结果,因为此人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但在这个案件落幕之时,仍然留下了一些看似已经解开,但却还没有解开的谜。
2012年12月01日 07点12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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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朝歌 楼主
第一、现年34岁的李浩系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职工,在单位属事业编制,非公务员,已婚,并育有一子。一份不错的工作,一个不错的三口之家,但嫌犯在接受审讯时,说他的犯罪动机只是为了钱。联想到他的那么多罪行,好像不能自圆其说。
2012年12月01日 07点12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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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朝歌 楼主
第二、“6名女子被囚的地下室位于洛阳市凯旋东路5号院景福苑小区,距离凯旋路***不到100米,距离**洛阳支队也不过200米”。他耗时1年开挖一条4米深的地窖,有那么多的土石方要运出去,有那么多晚上需要“工作”,竟没有惊动近在咫尺的警方?啥原因?
2012年12月01日 07点12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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