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9
这问题看大家讨论了几天,什么法理、人权都被争论过了。所以此贴就不讨论这些,我们说点现实的吧。
如果真的通过,首先现在的的条件要他们通过一部针对自己的法律,显然是困难重重,费时费力的,通过之后要立法,那么立法也需要时间,这段时间足够官员们把原来的财产转移了,而且现在真正的大贪官谁自己亲自受贿啊?甚至直系都不太沾,要么是都表房之类的代理,公开也无济于事。而且连妻子小孩也一并公开,会给那些不贪的官员造成很大困扰的,那些不贪的官员,拿着那不算高的工资,兢兢业业的为你们工作,困扰他们,你们于心何忍?
2012年11月30日 02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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兢兢业业,说的好听啊,不知道是兢兢业业的捞钱还是兢兢业业的服务
2012年11月30日 02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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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下民企为什么会破产吧。
首先要明白的是银行贷款给企业,风险越高,收的利息越高。银行评价风险是和信用挂钩的。
大型国企,在银行的信用等级比那些民企高。所以银行会优先以低息贷款给大型国企。
在以期未通涨时,大型国企贷完款以后,还有余钱贷给民企小公司,但通胀后,国家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控制信贷额度,连信誉良好的企业都吃不饱,更何况那些小民企?所以民企资金链断裂,破产了。所以现在兴起小型信贷以弥补银行的不足了。
2012年11月30日 03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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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9
漏了一点,民企贷款得到的是高息贷款,所以他们利润微薄,没什么赚头,差在第二段里
2012年11月30日 03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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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不怕,贪官害怕,现在不搞财产公开是帮了清官还是帮了贪官?是助长了善风还是助长了恶风?是对谁的不公平?
2012年11月30日 03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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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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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到这啦,我来给你提个真正有可能违宪的法规。公务员法中规定,公务员不得**。请问,这违不违宪。
2012年11月30日 03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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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3
总结楼主反对财产公开的理由,不知对否:
1、
通过这样的法律很难。
2、
贪官转移财产很容易。
3、
贪官通过亲友受贿,公开个人财产没用。
4、
对好官而言这是一种困扰。
看了这几条理由,我更加坚定地支持官员财产公开,理由懒得说了。反正个人认为这几条理由统统站不住脚。
2012年11月30日 06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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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这几天的辩论,还真没有发现有力的理由,这可能就是为什么在国外这已经不是一个争议性的问题了,已经得到普遍的认可。而且,此项制度被证明效果明显,已经在一百二十个国家实施了。我国未来恐怕也跑不了,现在加强一下认识还是有必要的。
2012年11月30日 06点11分
回复 白日星 :“据说”有些地方或者有个别人已经主动进行个人财产公开,且大多赢得了公众的支持。记得那个“导弹司令”杨业功就公开过个人财产,其他还有。
2012年11月30日 06点11分
回复 马达隆隆 :我看了后续报道,说是大部分都是走过场,或者人走政息。可以想象会是这样的结果,砸一个最有实力的群体的金饭碗,难度比让职工下岗要高好几个数量级。
2012年11月30日 06点11分
回复 白日星 :我极度厌恶这种所谓目前做不到的调调。难,就不做,这种人永远在拖后腿。
2012年11月30日 07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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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体制内的,我想说这个制度的可怕不在于公开那些财产,而在于公开后社会公众会对新增财产来源的监督,让权力暴露到阳光下。这是对绝对权力的赤裸裸的挑战,且宦海潜规则中:“互不探底”的默契会被打破,势必引起派系之间的腥风血雨。
2012年11月30日 15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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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理解,当权力暴露在阳光下,绝对权力就没有绝对可言了。当一切都透明之后,游戏规则必然改变,派系还有存在的必要性吗?当权力处于黑幕下,权力的争夺其实是派系之间的博弈,拉帮结派特别重要,但是,一旦阳光了,派系的重要程度也下降了吧?
2012年12月01日 03点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