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探索城中村改造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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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桑比克 楼主
城中村,顾名思义是指城市里的村庄。根据其所处的位置,又可分为区(开发区)中村、园(科技园)中村和城郊(城郊接合部)村,一般是指在城市或园区内,在原农村居民点范围内形成的,户籍、土地权属、经济组织和行政机构仍保留原农村管理体制,且与周边城市或园区环境形成鲜明反差的特殊居住区。这些分布在城郊的村庄,大多建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布局杂乱拥挤,房屋参差不齐,违章建筑随处可见。村内配套设施缺乏,道路狭窄,是典型的脏乱差的地方。与此同时,随着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城郊接合部也成为外来人口积聚的主要场所,从而导致这里治安情况复杂多变,不稳定因素日渐增多。因此,如何进行“城中村”的改造工作,也就成为摆在城市管理者面前的一道课题。这里,绍兴的实践经验值得关注。 城中村是在传统二元体制的束缚下,快速推进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产物,是城市建设急剧扩张、园区工业快速发展与城郊型新农村建设相对滞后造成的特殊现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城乡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障碍,而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不久前,新华社记者曾就此问题进行过一次全国范围内的调查,发现越是沿海地区的城市、越是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越是迅速扩张规模的城市,城中村的数量往往就越多,密度也越大。城中村这个昔日往往是最快启动城市化的农村,而今却演变成城市中最难彻底城市化的地方。也正因为如此,突破城乡二元结构、求解城中村难题,也成为各级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努力探索和解决的问题。 记者最近在浙江省绍兴市采访,发现这里从2000年开始大力实施城中村改造,经过5年多的实践,目前全市城中村改造已经进入全面启动、整体推进的阶段,也探索出了比较行之有效的办法。 城中村既是各种社会问题容易集中的地区,也是充满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地方。 城中村的改造问题,谁认识得早、认识得深谁工作主动。 绍兴市委书记王永昌在接受采访时说:“改革开放以来,在大中城市快速发展的同时,城乡接合部成为发展的焦点。这里一方面充满了潜力和活力,另一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是城乡二元结构的交界点,也是各地发展关注的敏感地区,成为各级政府深化区域平衡发展的焦点。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是工业化和城市化推进的必然课题。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需要劳动力和土地,城市化的进程导致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功能强化,城市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都会向周边拓展,因此城中村问题会必然客观地摆在面前,这是规律,谁认识得早、认识得深谁主动。” 据了解,目前绍兴人均GDP已超过4000美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190亿元。财政150亿元,进出口总额105亿美元,出口81亿美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16元,农村7704元。王永昌认为,绍兴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层次,城市土地价值高。老百姓生活水平高,也对改善住房条件提出新的需求。处在城乡接合部的农民人均耕地很少,绝大多数人在城里就业或在就近的工厂打工。一些重大的基础设施,如道路管网已经全部建成了。在规划的严格控制下,绍兴农民已经有七八年时间没有建房,需要建房。新农村建设要防止大拆大建,但是浙江的实际情况是农民有需求,实际工作中发现经常是拆了建建了拆,还不如政府统一将房子建好。 基于对规律的把握、经济实力的保证和“谁认识得早、认识得深谁主动”的理念,2000年初,绍兴经济开发区着手对区内行政村实施整体拆迁改造。2002年,城市城中村改造工作起步,在原有城中村改造探索的基础上,市里又决定对越城组团二环线控制范围内的行政村,分期分批进行改造。同时,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和柯桥组团结合开发建设,分别对部分行政村实施拆迁改造。绍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决议》、绍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安置拆迁补偿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2003年初,随着越城区城中村改造动员大会上,“力争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基本实现农村变城市、农民变市民、分散变集中、残缺变完善的目标,把城中村改造成为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备、环境优美、文明有序的现代化城市新社区”目标的提出,绍兴大规模城中村改造的帷幕徐徐拉开。
2007年05月08日 10点05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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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桑比克 楼主
目前,绍兴中心城区和开发区、桃江工业区鉴湖新区及柯桥共列入改造计划185个村,拆967万平方米,已经拆完658万平方米;新建成48个小区,443万平方米,在建209万平方米;安置399万平方米,涉及人口近20万人,入住户数25332户;溢余宅基地6700多亩,已经投入资金94亿元。其中中心城区越城区已拆迁旧村23个,面积136万平方米,开工建设组团13个,总建筑面积167万平方米。基本做到“拆一还一”。除拆迁、建设外,安置、农民培训和转移、“村改居”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等工作有序推进,总体进展良好。 改造城中村不是简单地拆旧村建新居,涉及规划、拆迁、建设、安置等各个环节,怎样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是改造工作的重中之重。 正在进行的城中村改造,也可以称为城郊革命。既为革命,必然会触及各方利益。为保证城中村改造的顺利推进,绍兴市在改造之初便确定了“让利于民、政府主导、规划先行、政策合理、统一运作”的原则和指导思想。无论是各项政策措施的出台,还是在拆迁、建设与安置的各个环节,都始终贯彻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王永昌书记说:“按照确定的原则和指导思想,我们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不要一分钱,而且是先掏钱,本着自求平衡的原则,滚动开发。城郊接合部农民对城市发展贡献很大,该到了还欠账的时候了,而且只有让利于民才能够得到农民的支持。” 改造城中村,并不是简单地拆旧村建新居,它涉及规划、拆迁、建设、安置等各个环节。在专门成立的办公室的统一运作下,改造工作首先做到政策合理,原则上城中村定点,就近就便,安置面积和原有面积基本平衡,拆一还一。按照既遵照城市功能区要求,又尊重村民生活习惯的原则,绍兴在改造过程中打破行政村界线,分片区、成组团建设新社区。 如何安置、怎样补偿是拆迁改造工作的关键环节,涉及农民的利益。为此,绍兴市先后出台了《市区城中村改造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以及《拆迁房屋评估标准》、《改造住宅安置标准》、《安置房屋价格及有关附属屋补偿标准》、《临时建筑补偿标准》、《拆迁搬家补助、过渡补偿、提前搬迁奖励标准》等具体实施办法,对土地流转、房产确权、拆迁补偿与安置的资格、标准、违法建筑与临时建筑的处理等实际问题做出了具体、明确、可操作的规定。 拆迁住宅房屋的安置建筑面积标准为:1—2人户最大安置建筑面积标准为80平方米;3人户最大安置建筑面积标准为120平方米;4人户最大安置建筑面积标准为160平方米;5人及5人以上户最大安置建筑面积标准为200平方米。在上述最大安置建筑面积标准线下,每户实际安置建筑面积标准要结合被拆迁人原房屋建筑面积等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拆迁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是:被拆迁人原房屋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安置建筑面积标准的,原房屋按评估价补偿;被拆迁人原房屋建筑面积大于安置建筑面积标准的,原房屋与安置建筑面积等同部分按评估价补偿,超过部分按评估价乘以补偿系数补偿。 安置房的价格为:安置房建筑面积等同于原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重置价购买,其余部分按商品房价格购买;被拆迁人原住宅人均建面积不足25平方米,可以按安置价格购买到人均25平方米,其余部分按商品房价格购买。 按照上述规定,以越城区为例,拆迁每平方米补500元左右,新房每平方米700元左右。在改造后的金山公寓记者了解到,不少村民只花了五六万元,就住进了140多平方米的公寓房。 城中村改造,空间重组的背后带来的是城郊现代化的提速,更使城市的功能延伸到了农村,城市的文明辐射到了农村。在改造好的“世禾新村”记者了解到,这里是由原蕺山街道五云、沈家庄、罗家庄和西金四个村组成,改造后取名为“世禾新村”,寓意世代同禾苗打交道的四个村的村民世代和睦。走进村民家里,管道煤气、有线电视、宽带、电话一应俱全。物业公司为村民们提供着治安、卫生、绿化和公共设施维护等一揽子服务。小区里,设施齐备的老年活动中心、800平方米的小区超市已经投入使用。还新建了幼儿园和小学,孩子们再也不用跑四五里路去邻村读书了。居住在那里的一位村民告诉记者:“现在住房特别宽敞,道路整洁,树也多了。厕所、垃圾箱都有了。”
2007年05月08日 10点05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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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说的太多..看不了...我是绍兴的我知道绍兴城中村改造农民受害最严重!最后是富兹益富,穷兹益穷!
2007年11月29日 03点11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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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员是最大的受益,村官紧跟压榨农民的血汗钱
2009年01月19日 08点01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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