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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战律师
楼主
咨询:请问律师,我们离婚法院已经判了,除了房子该分的都分完了,法院当时说房子没有房产证没法分,让另案处理。现在房产证发下来了,女的起诉要分房,但离婚前女方说过离婚只要孩子,房子归男的一人所有,这事有女方字据签字手印还有录音,现在她却反悔不承认上法院告要分房子,她的要求合法吗? 杨文战律师答复:审理离婚案件时,房子产权证没办下来,对产权分割和补偿问题双方无法协商的,确实要另案处理。现在既然产权证发下来了,就符合可以分割的条件了,因此,女方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虽然你提到的离婚前双方曾协商过,女方当时同意离婚放弃房产,甚至就此签署了书面文件。但是,你们当时对离婚问题并没有完全达成一致,也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而是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的。因此,你说的那份文件并不生效。女方现在是有权要求分割房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