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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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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斑
他们竟邀请我参加他们的派对。
他们允许我去做客,我感到无上光荣。离派对还有七天,我开始准备,老实说是在我得到消息时,也许更早。为了这第一次的派对,我花光了所有的钱。我买了套笔挺黝黑光亮的西装,上衣口袋塞着块卫生纸;我剪了发型,意气风发油亮的光头;我的脚小心翼翼地探进鳄鱼牌皮鞋,整个人高了许多,腰杆笔直的像寒浪中的灯塔。
他们住的不远,走路也就十分钟,要经过两个街区和一堵高墙。高墙设有关卡,只有拥有邀请信才能通过,我有。以防路遇意外情况,我提前三个小时出了门。街道上,大楼如灰色小狗般蹦蹦跳跳地与我擦肩而过,汽车如活泼有礼貌的小麻雀叽叽喳喳地跟我打招呼。我如我般激动地开心。
一眨眼,左臂的袖子不见了,露出光秃秃的恶心肮脏的不知羞耻的胳膊。我开始害怕,是因为发生了真正令人害怕的事。在叙述这件事之前,我郑重发誓:我说的每个字都是千真万确,不会有丁点的添油减醋。开始时,我觉得是眼睛和眼镜在联合戏弄我。我取下眼镜擦着,揉了揉眼睛。戴上清晰的眼睛,我发现有人在割我的左胳膊,沿着左肩膀割下。血沿着胳膊平静地往下留着。我胡乱地想起了红色的丝带,似乎它有着不可名状的深刻的隐喻,孕育着进步、美好。僵硬的鼻涕样的血流到了指尖,像是一株流动的开放着的黑艳的花,盛开着欲望和诱惑。
这株流动的黑艳的花不愿融归泥土,就在还有一步之遥就要被大地消解时,它化作青烟状粉末消散不见了。接着,黑红的鲜血喷洒,无形的锯齿温柔地咬断了我颤抖的动脉血管。这喷射的血液像是散射的彩虹,我仔细回忆着。在阳光的照射下,我确实看到了一座血的彩虹,忽大忽小,形态万千。这彩虹是深浅不一的红。
不知是谁的鬼斧神工,左胳膊静静地离开了我。来不及疼痛悲伤,贪婪的锯齿开始啃噬着我的右手腕。慢慢地,右手腕裂了开来,裂面平整,细小的软骨在软动着的红肉里安静地躺着。接着,又是一株盛开的流动着的黑艳的花,终于也幻化成血的彩虹,溢满了眼眶。最后蒸发不见。
我离开了左胳膊,左胳膊遗失了我,我离开了右手,右手遗失了我。
现在有了时间可以悲伤,却生不出这样的心情。不得不说,我无比兴奋激动,我终于有了话题,跟他们聊天的话题啊!有了这次奇遇,他们可能会好奇我的奇遇,我将不动声色地融入派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