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进笔迹学————读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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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进笔迹学〉第一册部分内容节选 (有些插图无法登载出来,请谅解) 作者:韩进文章来源:浏览:574 次 1.笔迹的定义 我在1998 年出版的《笔迹学——从笔迹看性格》一书中已经把笔迹的定义说清楚了,但此后至今心理学界、笔迹鉴定领域甚至包括笔迹学界许多人发表的文章和书籍表明,许多人没有读过我的有关论述或没有重视、没有去认真理解,以至他们对笔迹学的怀疑和错误认识并没有很大的改观。 要理解笔迹学的科学性,理解笔迹的定义是出发点。这一点不同,彼此之间就成了聋子对话。 我们还应该明白,彻底弄清笔迹的定义,对理解笔迹、笔迹学都是必要的,特别是对于学习直觉感知的分析方法是很重要的。 ——————( 对于这点,我是后来才知道的。原来只读关于特征对应心理个性解释的部分。现在成天考虑:笔迹的定义与性质何来。)(1)相关概念 我认为,首先需要从概念上把相关的词汇弄明白。《笔迹学——从笔迹看性格》一书出版之后,赵庆梅、涂丽云也出了书,他们似乎对我书中“笔迹”一词的定义和解释不满意,想为“笔迹”制定一个更恰当的定义,以便显出“长江后浪推前浪”的历史趋势。但依我看,由于她们自己也不明白,结果不是进步而是退步了。 我认为,笔迹学里面关于“笔迹”的定义,当然只适用于笔迹学。其它学科里面的“笔迹”一词如何定义,是其它学科的事情。特别是在“笔迹鉴定”里面,过去笔迹的定义与笔迹学现在的定义相比有出入,这一点是意料之中的事。 笔迹学里的笔迹,当然是这门学问所研究的对象,这就像许多学科都以自己研究的对象来命名一样,数学、物理学、化学、气象学………等等。因此,不能用来作个性心理分析和个人特征分析的书写结果(字迹、绘画、图形、痕迹等等)都不能称之为笔迹。这是我们为“笔迹”制定标准定义的前提,也是基本原则。 这里请读者先同我探讨一下如何理解那些与笔迹相关的词汇。 (这个还是可以理解的)①.痕迹。 痕迹是所以相关词汇里面含义最为广泛的一个,它包括印迹、字迹、墨迹、手迹、人脚迹、牛蹄迹、弹痕、血迹、水渍迹和各种标记符号,痕迹是某种事物活动或某种运动遗留下来的具有可标识意义和价值的印记。笔迹也是痕迹的一种,它是书写运动的痕迹。这就是说,一切书写运动的细微特点都将在笔迹中有所体现。 ②.字迹。 字迹是具有文字意义的痕迹。文字是书面语言,也就是说,“字迹”与其它痕迹的区别在于,字迹具有语言的表意功能。 字迹不等于笔迹。字迹也是痕迹的一种,字迹有时是书写活动(或运动)的结果(如手写体),有时不是(如印刷出来的字迹)。印刷的字迹不是书写运动产生的,它与书写运动自身的特点没有关系。 当我们拿起一页手稿时,说“这是张某的字迹”,与说“这是张某的笔迹”,两种说法是不同的。 有什么不同呢? 粗心的人们往往觉得,此时所指的事物是同一的,都是纸上的字,二者没有什么不同。 千万不要以为字迹就是笔迹,这二者有可能相等,也可能不相等。字迹是有文字含义的痕迹,只要所写的内容属于文字,就毫无疑问是字迹。但如果写的是美术字、仿宋体字、印刷体字,就虽然是字迹,却不是笔迹。由此可见,字迹的含义有时候超出笔迹,它是个通常大于笔迹的概念。 画一个三角形或四方形,画一个不规则图形,这不是文字,所以就不是字迹;但这些图形可以作为笔迹材料来分析,所以它们是“笔迹”。由此可见,笔迹的含义偶尔也能超出字迹的范围,出现笔迹的概念大于字迹的情况。 
2007年04月26日 08点04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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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字迹再分类,按产生的手段,可分为手写的字迹和印刷的字迹等等;若按产生的字体分类,可分为自然书写的字迹和非自然书写的字迹(包括印刷体字、美术字、仿宋字等等)。 只有手写的字迹才可能是笔迹,即只有一部分手写的字迹是笔迹;印刷产生的字迹肯定不是(不算、不能算)笔迹;尽管是手写的,但若写美术字、楷体字、仿宋字,也可能不是笔迹。 手写的美术字、仿宋字以及其它字体的字迹能不能算笔迹,取决于它们的规范化程度。这里面不能划出绝对的界限,只能说这类字写得越规范化,越没有分析的价值,就越不好算“笔迹”。 严格的仿宋体字迹、美术字等,虽然都是字迹,但由于不能从中分析出有价值的个人特点,所以它们一般与笔迹学无关,也就是说,里面没有“笔迹”存在。 如果某些手写的字迹没有完全“规范化”,还可以看出若干个人特点或信息来,则这些字迹也就可以继续算作“笔迹”。 从概念上讲,字迹是指物化的客观形象(即使没有人看见它,它依然是一种客观的存在),笔迹是指包含着精神个性内涵的主观形象(只有通过主观才能看到的形象)。 字迹与笔迹的关系是:多数情况下,字迹的概念与笔迹差不多。这是两个重叠部分较小的“圆”,各有一部分不为对方所涵盖。其涉及的对象大部分不重叠。 再看手写字迹。 手写字迹与笔迹的关系更密切更大了:大多数情况下,手写字迹的概念与笔迹差不多。这是两个不完全重复的“圆”,各有一部分不为对方所涵盖。其涉及的对象大部分重叠。如图: 由此可见,当我们在分析笔迹时若拿着一张纸说“这是张某的笔迹”,可以肯定上面写的不是印刷体字和美术字。严格地来说,也不应该是楷体字、仿宋字等。但是在进行笔迹鉴定领域进行笔迹同一认定时,印刷体字和美术字同样是“笔迹”,同样是“笔迹材料”。这就说明,学科不同,笔迹的概念是不同的。 字迹可以没有个性特征和个人特征意义,只要有文字的意义就行;笔迹必须有个性特征和个人特征意义,却可以没有文字的意义。我们指着某个人的字迹说“这是某某的笔迹”,真正的含义应该是指他的这些书写痕迹里面含有“个性特征和个人特征意义的形象”。 字迹本身不包含笔迹的意义。字迹只是具有文字意义的符号具象,笔迹是通过书写活动表现出来的具有个人书写动作习惯特点的书写痕迹。这是两个彼此不相等的概念。大部分笔迹具有字迹的外在形式,或者说大部分笔迹是借字迹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但不是所有笔迹都这样。 字迹是书面语言符号,是口头语言的物化。字迹的内容在形式上,对于识字的人来说,它是直观的,从字迹中可以很容易地领悟其中表达的意思。笔迹的心理含义通常被人们所忽略,也不容易弄明白,领悟笔迹的心理含义,必然借助经验或直觉。 ③.墨迹。 通常,以墨为书写工具留下来的痕迹为墨迹。许多字迹本身也是墨迹。但是不以墨为书写工具,以墨的形式显示、留存下来的痕迹也是墨迹。例如,衣服上滴了一滴墨水,就有了墨迹。 以墨为书写工具留下来的痕迹可以分为哪些种类呢?我们不妨设想一下,有字迹,绘画,线条和几何图形,胡写乱画。这些都是墨迹。 字迹中包含着与笔迹不相干的成分,这一点我们已经讲过了。绘画里面自然也没有笔迹可言。线条和几何图形,胡写乱画……尽管不一定是好的笔迹材料,但这些都有可能作为笔迹进行分析并能够分析出很有价值的结论,所以它们都可能是笔迹。 绘画的过程不是书写的过程。绘画所产生的“事物”是画,书写所产生的“事物”仅限于文字、线条、几何图形。绘画产生的结果是具象的,书写产生的结果一定是抽象的。因为这些差别,绘画通常都可以称之为墨迹,但永远不是笔迹。 墨迹的概念一般大于笔迹。但笔迹的概念也很容易大于墨迹。例如,当使用树枝或木棍在地上划着写字的时候,没有使用墨,自然不能说这是墨迹,但这确实是笔迹。因此,它们的关系也是两个不完全重叠的圆。 ④.手迹。 当我们提出“手迹”这一概念的时候,我们自然明白,手迹就是用手执笔或直接用手书写出来的字迹。有手迹,当然也有脚迹和嘴迹等等;用手执笔写出来的是手迹,有脚执笔写出来的自然就应该称之为“脚迹”,以此类推。在这里,脚迹不是指脚印,而是指用脚趾夹着笔类的书写工具书写的字迹或图画,嘴迹也不是类似于亲吻印在对方脸上的痕迹,而是用嘴衔着笔书写出来的字迹或图画。于是我们发现,原来痕迹、“字迹”、“墨迹”等这些概念还含有用脚、用嘴或者用其它器官书写的含义。只有这样,才能把手迹和墨迹区别开来。 这种“脚迹”和“嘴迹”仍然属于笔迹。实践可以证明,这样的字迹与手写出来的字迹作为笔迹来分析时没有根本性的差别。 如前所述,用手写出来的美术字、仿宋体字等,不是笔迹。因此,手迹和笔迹仍然是两个交叉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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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这里,我们才能指出:即使是把美术字、仿宋字等排除在外,手写字迹仍然不等于笔迹。字迹首先要有文字的表面含义,笔迹与文字含义无关。 站在手写字迹的角度看笔迹,笔迹与文字无关,与手写字迹也无关。 站在笔迹的角度看手写字迹,手写字迹通常是笔迹的外衣,是笔迹的外在形式。如果把笔迹比作灵魂,那么手写字迹就是通常作为灵魂寄托之所的肉体躯壳。 站在肉体躯壳的角度看灵魂,即使没有灵魂,肉体躯壳仍然是肉体躯壳,不会成为别的什么东西。 (2)关于笔迹的定义 每一种事物,都可以从不同角度给它下定义;笔迹也是这样。 下面是这些年来我收集到的几种说法。 ①.每个人写的字所特有的形象。 ——我认为,这种定义只包括了“字”,没有考虑到笔迹可能还包括几何图形、线条和乱写乱画。这种定义具有挂万漏一的缺点。 ②.个人书写痕迹中含有个性特征和个人特征意义的形象。 ——我认为,这是比较好的一种说法。它回避了字迹与笔迹含义交叉的矛盾,至少先使自己处于不败之地。不足之处是没有揭示出笔迹的本质是动作习惯。 ③.具有个人特点的文字符号形象系统。 注意,所谓“文字符号形象系统”,实际上包含着所有已经写出来和各种可能写出来的文字形象(即字迹)。 ——所谓“系统”,即说明其内部有联系,是个有机的统一体。这种定义的不足之处是同样没有揭示出笔迹的本质是动作习惯。 ④. 个人书写痕迹中所具有的规律性形象特点,这些特点具有个性特征和个人特征的识别价值。 ——说得更明确、更准确了,但仍然没有揭示出笔迹的本质是动作习惯。 ⑤.书写技能和书写习惯外化的物质形象。 ——揭示了笔迹的本质;但理解起来还相当费力。 ⑥.能反映个性特征和个人特征的书写痕迹。 ——这种解释是换了一种角度。 ⑦.书写习惯的固态形象。 ——也揭示了笔迹的本质;但理解起来相当费力。 ⑧.笔迹是由书写动作形成的痕迹。 ——这是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出版的(2003年9月)、王冠卿著的《笔迹鉴定理论与实践新探》中的定义。很显然,这里把各种美术字、仿宋字都算到笔迹里面去了。 根据我研究的结果,我愿意给笔迹学制定的关于“笔迹”的定义是—— 在书写意识的支配下,通过书写动作产生、能反映书写习惯特点和书写动作习惯性特点、以字迹为主同时还包括一部分几何类图形和线条但不包括绘画痕迹的形象性痕迹。 笔迹的本质是形象,不是符号。 笔迹只是以线条和点为形式的形象,不是自然界任何一种事物的形象。线条和点本身具有抽象的意义,所以笔迹的形象具有抽象的性质。 笔迹是人为产生的、受思想意识支配因而带有个性特征及个人书写习惯特征痕迹的线条和点。 理解笔迹的定义,一定要理解为“形象”,千万不要理解为“形状”。形象是可以想象的,可以引发联想,但不可以精确测量;形状是僵硬的固态,是可以测量的但不能引发联想。许多人自以为懂得笔迹学或笔迹鉴定,其实在这个基本问题——笔迹的定义——上还没入门就已经走到岔路上去了。理解为形象,同样不要仅仅理解为平面绘画那样的形象,而是要理解为“运动”或“运动方式”这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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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迹特征的分类 首先要作关于笔迹特征这个词汇的说明。 从词性讲,笔迹二字本来就含有特点的意思,指的是特有现象。现在再在笔迹后面再加“特征”二字,似乎含义重复。虽然从来没有人提出这个问题,但作为中文系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的大学生,我总是对此有一些忐忑不安。 根据约定俗成的习惯,我建议我们应该这样理解:单独解释“笔迹”时,是宏观的、整体的立场,是某个人与其他人的比较;讲“笔迹特征”时,就可以特指笔迹特点中具体某个特点,把它与其它特点的比较。在使用场合上,笔迹没有特指的含义,笔迹特征具有专指个别的、某一个具体书写特点的意向,它适宜用来指示需要单独指认笔迹中具体的形象性特点。 笔迹特征究竟有多少个?仅以英文笔迹而论,有的资料说100多个,更多的资料说300多个。汉字手写体的笔迹特征有多少是个谁也说不清的数目,而且连常用的笔迹特征数目也说不清。王冠卿的新著《笔迹鉴定理论与实践新探》第一次列举了笔迹特征的基本类型,我数了一下,是192个。笔迹学与笔迹鉴定不同,笔迹学是把笔迹看作动态的行为动作,所以从形状方面不做太确定的界定;一部分笔迹鉴定中的笔迹特征,我们认为没有心理含义的特殊代表性,只有认定个人身份的价值,这些我们就不认为是笔迹特征。 人类的笔迹现象是个不断创新的过程,要确定笔迹特征的数量也是件不可能办到的事情。实践中我至今还经常遇到新的笔迹特征。我在分析笔迹的直觉感知中,凭经验知道哪些是新的、陌生的笔迹特征,哪些笔迹特征需要特别对待。 全部的笔迹特征也不等于所有的书写习惯。有些书写习惯是不能体现为笔迹特征的。例如书写中长时间的停顿习惯与较短时间的停顿习惯就没有笔迹特征方面的区别。所以,书写习惯与笔迹特征之间不能划等号。因为任何一种笔迹特征、任何一份笔迹材料都不能再现一个人书写习惯的全部。笔迹特征只是书写习惯的一部分。 笔迹特征大的分类,可分为:概貌特征、书写特征、布局特征。布局的特征需要文字的篇幅长一些,才能反映出来;例如一页纸上只写两三个字,布局特征就有许多内容无法表现出来。 (这部分内容正是要当心注意的东西。一份笔迹,应该看哪些东西呢?把他抽象解构出一堆的特征来,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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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笔迹特征至今还没有统一的规范。可以划分的类型有: 概貌(包括基本风格、书写速度和笔压的基本特征、线条力感、线条的曲直、字体倾斜、格线的使用特征、程式语的位置特征、修改文字的风格)特征; 整体书写水平特征; 字体外部轮廓(字体的方或圆或长、大小、连笔等)特征; 书体(指草书、楷书、隶书、行书、仿宋体等分类,还有简体字和繁体字、异体字、简化写法和缩写写法等内容)特征; 字体内部结构(疏朗、紧密、相关笔画特定部位之间的距离、笔画与笔画搭配比例以及交叉方面)特征; 偏旁部首写法特征; 布局安排(空白边、分段缩头、标点符号占位、文体格式的选择、字距、行距、页码设置)特征; 书写姿势特征; 笔画写法特征; 笔压特征; 运笔速度特征; 运笔特征(包括起笔、运笔、收笔); 笔顺特征; 笔画搭配比例特征; 笔痕(起笔笔痕、收笔笔痕、线条两侧笔痕、运笔笔痕)特征。 阿拉伯数字书写特征; 标点符号书写特征; 运笔方向。 握笔姿势和握笔松紧。 …… 在笔迹鉴定(文件检验)中,还有语言用词用语特征和错别字特征。这是书面语言中的问题,这个内容已经越出了笔迹学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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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类笔迹特征的分析价值 众多的笔迹特征中,有基本笔迹特征,重要笔迹特征,有辅助性笔迹特征。基本笔迹特征,是每份笔迹都具有,都必须进行分析的;重要特征,在特定笔迹材料中可起重要作用;辅助性笔迹特征,本身不起决定性作用,只对基本笔迹特征和重要笔迹特征起验证、应证作用。 我们先来看看那些最主要的笔迹特征。 概貌特征。在一般分析中只起辅助作用,不起重要作用。它的用途,常常在于把握大方向,避免犯根本性的错误。例如张冠李戴或颠倒黑白那样的错误。 整体书写水平特征。在一般分析中只起辅助作用,可把书写水平分为高、中、低等三、五个档次,进而把笔迹书写者区别对待。 字体外部轮廓特征。与概貌特征相同。 书体特征。爱写什么样的书体,与不同的性格和思想的传统保守等特性有关。因为这种关系不十分密切,得到的结论可靠性有限,并且结论的内容模糊,无法清晰,所以它仍然书于辅助性笔迹特征。 字体内部结构特征。反映性格、品质、能力、潜意识和思想观念等众多内容,特别是在反映潜意识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属于基本笔迹特征。 偏旁部首写法特征。可以帮助确定某些重要的内容,属于重要笔迹特征。 布局安排特征。内容包括空白边、字距、行距和行状设计等。在笔迹书写者没有意识到是在写笔迹材料的情况下,这是比较重要的辅助性笔迹特征。一旦笔迹书写者可能已经觉察到笔迹的真实用途,则完全失去了分析价值。 书写姿势特征。属于辅助性笔迹特征。其价值在于帮助确定某些笔迹特征形成的原因,从而进一步理解这些笔迹特征的心理含义。 笔画写法特征。属于基本笔迹特征。其价值在于精确断定性格、品质和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笔压特征。字体大小、运笔速度和笔压,这三项,是最基本的笔迹特征。 运笔特征。运用最普遍、特殊性最强、稳定性最高的笔迹特征自然就是分析价值最大的笔迹特征。比较起来,运笔特征当之无愧地属于这类笔迹特征。 运笔习惯是书写动作习惯中最精细、最复杂也最稳定的习惯。运笔过程中势必至少融合(涉及)线条的形状、书写速度、笔压三种因素,而其它笔迹特征几乎全都没有这种融合性,并且往往只涉及其中的一种,甚至连一种都不涉及。这就决定了其它笔迹特征容易改变、容易伪装的特性。大多数情况下,只要即时思想有意支配,其它笔迹特征就可以马上得到体现:你要把字体写得大些,你就马上可以写得大些;你要让字体向左或向右倾斜,马上就可以倾斜过来。但你要改变你的运笔习惯却不行,你不知道怎么改,谁也不知道怎么样突然全面地改变自己的某种既根深蒂固、又非常复杂的习惯。你会发现,只要是你写的线条,就总有某种相似性。在这种稳定性里面,充分反映出笔迹具有内在的必然性。 运笔速度特征。字体大小、运笔速度和笔压,是最基本的笔迹特征。当然,它应该归入运笔特征里面去,因为它毕竟是运笔特征中的一部分。只是由于它特别重要,才独立出来单独列为一项。 笔顺特征。笔顺特征,在笔迹鉴定(文件检验)里面,主要起个人识别作用。确定笔顺就是确定笔画的书写次序,在笔迹鉴定时这是内容,也是目的。在笔迹学里面,分析笔顺的目的是为准确判断其书写动作服务的,目的是分析书写动作是不是具有合理性,以此判断其智力和思维特点,推测其性格品质等等。所以,一些仅仅具有个人标识价值的书写顺序特征在笔迹学里面是不作为笔迹特征对待的。 笔画搭配比例特征。在反映性格、品质、潜意识的特定内容时常常具有关键性的“证人”作用。 笔痕特征。笔痕特征的价值,主要是用来帮助准确判断书写动作中的细微特点,起辅助作用。它对精确判断书写动作意义重大。所以,在需要作出精确的笔迹分析结论的时候,这是重要的笔迹特征。而在一般性分析的时候,这是辅助性笔迹特征。 阿拉伯数字书写特征。永远不能起重要的确定作用,只能做辅助性笔迹特征。 标点符号书写特征。同上,只能做辅助性笔迹特征。 运笔方向是个最容易被人忽略的笔迹特征。这就像空气在日常生活中最容易被人们忽略它的存在一样。但是,当你看不清运笔方向的时候,简直能要你的“命”,此时它的重要性就显示出来了。即使仅仅是有一个笔画的运笔方向被你不小心看错了,那产生的笔迹分析结论就很可能要牛头不对马嘴了。所以,运笔方向是个致命的笔迹特征。 握笔姿势以及握笔松紧是两个隐形的笔迹特征,单看字迹表象而不分析笔迹,当然不可能知道书写者的执笔姿势是什么样子。如果能够正确判定书写者的握笔姿势和握笔松紧状况,常常能够对理解笔迹特征的心理含义起到“走捷径”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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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笔迹特征至今还没有统一的规范。可以划分的类型有: 概貌(包括基本风格、书写速度和笔压的基本特征、线条力感、线条的曲直、字体倾斜、格线的使用特征、程式语的位置特征、修改文字的风格)特征; 整体书写水平特征; 字体外部轮廓(字体的方或圆或长、大小、连笔等)特征; 书体(指草书、楷书、隶书、行书、仿宋体等分类,还有简体字和繁体字、异体字、简化写法和缩写写法等内容)特征; 字体内部结构(疏朗、紧密、相关笔画特定部位之间的距离、笔画与笔画搭配比例以及交叉方面)特征; 偏旁部首写法特征; 布局安排(空白边、分段缩头、标点符号占位、文体格式的选择、字距、行距、页码设置)特征; 书写姿势特征; 笔画写法特征; 笔压特征; 运笔速度特征; 运笔特征(包括起笔、运笔、收笔); 笔顺特征; 笔画搭配比例特征; 笔痕(起笔笔痕、收笔笔痕、线条两侧笔痕、运笔笔痕)特征。 阿拉伯数字书写特征; 标点符号书写特征; 运笔方向。 握笔姿势和握笔松紧。 …… 在笔迹鉴定(文件检验)中,还有语言用词用语特征和错别字特征。这是书面语言中的问题,这个内容已经越出了笔迹学的范畴。 〈韩进笔迹学〉第一册部分内容节选 (有些插图无法登载出来,请谅解) 作者:韩进文章来源:浏览:574 次 1.笔迹的定义 我在1998 年出版的《笔迹学——从笔迹看性格》一书中已经把笔迹的定义说清楚了,但此后至今心理学界、笔迹鉴定领域甚至包括笔迹学界许多人发表的文章和书籍表明,许多人没有读过我的有关论述或没有重视、没有去认真理解,以至他们对笔迹学的怀疑和错误认识并没有很大的改观。 要理解笔迹学的科学性,理解笔迹的定义是出发点。这一点不同,彼此之间就成了聋子对话。 我们还应该明白,彻底弄清笔迹的定义,对理解笔迹、笔迹学都是必要的,特别是对于学习直觉感知的分析方法是很重要的。 (1)相关概念 我认为,首先需要从概念上把相关的词汇弄明白。《笔迹学——从笔迹看性格》一书出版之后,赵庆梅、涂丽云也出了书,他们似乎对我书中“笔迹”一词的定义和解释不满意,想为“笔迹”制定一个更恰当的定义,以便显出“长江后浪推前浪”的历史趋势。但依我看,由于她们自己也不明白,结果不是进步而是退步了。 我认为,笔迹学里面关于“笔迹”的定义,当然只适用于笔迹学。其它学科里面的“笔迹”一词如何定义,是其它学科的事情。特别是在“笔迹鉴定”里面,过去笔迹的定义与笔迹学现在的定义相比有出入,这一点是意料之中的事。 笔迹学里的笔迹,当然是这门学问所研究的对象,这就像许多学科都以自己研究的对象来命名一样,数学、物理学、化学、气象学………等等。因此,不能用来作个性心理分析和个人特征分析的书写结果(字迹、绘画、图形、痕迹等等)都不能称之为笔迹。这是我们为“笔迹”制定标准定义的前提,也是基本原则。 这里请读者先同我探讨一下如何理解那些与笔迹相关的词汇。 ①.痕迹。 痕迹是所以相关词汇里面含义最为广泛的一个,它包括印迹、字迹、墨迹、手迹、人脚迹、牛蹄迹、弹痕、血迹、水渍迹和各种标记符号,痕迹是某种事物活动或某种运动遗留下来的具有可标识意义和价值的印记。笔迹也是痕迹的一种,它是书写运动的痕迹。这就是说,一切书写运动的细微特点都将在笔迹中有所体现。 ②.字迹。 字迹是具有文字意义的痕迹。文字是书面语言,也就是说,“字迹”与其它痕迹的区别在于,字迹具有语言的表意功能。 字迹不等于笔迹。字迹也是痕迹的一种,字迹有时是书写活动(或运动)的结果(如手写体),有时不是(如印刷出来的字迹)。印刷的字迹不是书写运动产生的,它与书写运动自身的特点没有关系。 当我们拿起一页手稿时,说“这是张某的字迹”,与说“这是张某的笔迹”,两种说法是不同的。 
2007年04月26日 08点04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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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不同呢? 粗心的人们往往觉得,此时所指的事物是同一的,都是纸上的字,二者没有什么不同。 千万不要以为字迹就是笔迹,这二者有可能相等,也可能不相等。字迹是有文字含义的痕迹,只要所写的内容属于文字,就毫无疑问是字迹。但如果写的是美术字、仿宋体字、印刷体字,就虽然是字迹,却不是笔迹。由此可见,字迹的含义有时候超出笔迹,它是个通常大于笔迹的概念。 画一个三角形或四方形,画一个不规则图形,这不是文字,所以就不是字迹;但这些图形可以作为笔迹材料来分析,所以它们是“笔迹”。由此可见,笔迹的含义偶尔也能超出字迹的范围,出现笔迹的概念大于字迹的情况。 对字迹再分类,按产生的手段,可分为手写的字迹和印刷的字迹等等;若按产生的字体分类,可分为自然书写的字迹和非自然书写的字迹(包括印刷体字、美术字、仿宋字等等)。 只有手写的字迹才可能是笔迹,即只有一部分手写的字迹是笔迹;印刷产生的字迹肯定不是(不算、不能算)笔迹;尽管是手写的,但若写美术字、楷体字、仿宋字,也可能不是笔迹。 手写的美术字、仿宋字以及其它字体的字迹能不能算笔迹,取决于它们的规范化程度。这里面不能划出绝对的界限,只能说这类字写得越规范化,越没有分析的价值,就越不好算“笔迹”。 严格的仿宋体字迹、美术字等,虽然都是字迹,但由于不能从中分析出有价值的个人特点,所以它们一般与笔迹学无关,也就是说,里面没有“笔迹”存在。 如果某些手写的字迹没有完全“规范化”,还可以看出若干个人特点或信息来,则这些字迹也就可以继续算作“笔迹”。 从概念上讲,字迹是指物化的客观形象(即使没有人看见它,它依然是一种客观的存在),笔迹是指包含着精神个性内涵的主观形象(只有通过主观才能看到的形象)。 字迹与笔迹的关系是:多数情况下,字迹的概念与笔迹差不多。这是两个重叠部分较小的“圆”,各有一部分不为对方所涵盖。其涉及的对象大部分不重叠。 再看手写字迹。 手写字迹与笔迹的关系更密切更大了:大多数情况下,手写字迹的概念与笔迹差不多。这是两个不完全重复的“圆”,各有一部分不为对方所涵盖。其涉及的对象大部分重叠。如图: 1.字迹与笔迹的关系 图2:字迹与笔迹的关系就像两个不完全重叠的圆 字迹是一个圆,分成两半,即分为手写字迹和印刷字迹(包括美术字等)。笔迹应大部分在手写字迹这半个圆里面,一小部分在字迹这个圆外面。 如图3: 图3.笔迹与各种字迹的关系 由此可见,当我们在分析笔迹时若拿着一张纸说“这是张某的笔迹”,可以肯定上面写的不是印刷体字和美术字。严格地来说,也不应该是楷体字、仿宋字等。但是在进行笔迹鉴定领域进行笔迹同一认定时,印刷体字和美术字同样是“笔迹”,同样是“笔迹材料”。这就说明,学科不同,笔迹的概念是不同的。 字迹可以没有个性特征和个人特征意义,只要有文字的意义就行;笔迹必须有个性特征和个人特征意义,却可以没有文字的意义。我们指着某个人的字迹说“这是某某的笔迹”,真正的含义应该是指他的这些书写痕迹里面含有“个性特征和个人特征意义的形象”。 字迹本身不包含笔迹的意义。字迹只是具有文字意义的符号具象,笔迹是通过书写活动表现出来的具有个人书写动作习惯特点的书写痕迹。这是两个彼此不相等的概念。大部分笔迹具有字迹的外在形式,或者说大部分笔迹是借字迹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但不是所有笔迹都这样。 字迹是书面语言符号,是口头语言的物化。字迹的内容在形式上,对于识字的人来说,它是直观的,从字迹中可以很容易地领悟其中表达的意思。笔迹的心理含义通常被人们所忽略,也不容易弄明白,领悟笔迹的心理含义,必然借助经验或直觉。 ③.墨迹。 通常,以墨为书写工具留下来的痕迹为墨迹。许多字迹本身也是墨迹。但是不以墨为书写工具,以墨的形式显示、留存下来的痕迹也是墨迹。例如,衣服上滴了一滴墨水,就有了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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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墨为书写工具留下来的痕迹可以分为哪些种类呢?我们不妨设想一下,有字迹,绘画,线条和几何图形,胡写乱画。这些都是墨迹。 字迹中包含着与笔迹不相干的成分,这一点我们已经讲过了。绘画里面自然也没有笔迹可言。线条和几何图形,胡写乱画……尽管不一定是好的笔迹材料,但这些都有可能作为笔迹进行分析并能够分析出很有价值的结论,所以它们都可能是笔迹。 绘画的过程不是书写的过程。绘画所产生的“事物”是画,书写所产生的“事物”仅限于文字、线条、几何图形。绘画产生的结果是具象的,书写产生的结果一定是抽象的。因为这些差别,绘画通常都可以称之为墨迹,但永远不是笔迹。 墨迹的概念一般大于笔迹。但笔迹的概念也很容易大于墨迹。例如,当使用树枝或木棍在地上划着写字的时候,没有使用墨,自然不能说这是墨迹,但这确实是笔迹。因此,它们的关系也是两个不完全重叠的圆。 ④.手迹。 当我们提出“手迹”这一概念的时候,我们自然明白,手迹就是用手执笔或直接用手书写出来的字迹。有手迹,当然也有脚迹和嘴迹等等;用手执笔写出来的是手迹,有脚执笔写出来的自然就应该称之为“脚迹”,以此类推。在这里,脚迹不是指脚印,而是指用脚趾夹着笔类的书写工具书写的字迹或图画,嘴迹也不是类似于亲吻印在对方脸上的痕迹,而是用嘴衔着笔书写出来的字迹或图画。于是我们发现,原来痕迹、“字迹”、“墨迹”等这些概念还含有用脚、用嘴或者用其它器官书写的含义。只有这样,才能把手迹和墨迹区别开来。 这种“脚迹”和“嘴迹”仍然属于笔迹。实践可以证明,这样的字迹与手写出来的字迹作为笔迹来分析时没有根本性的差别。 如前所述,用手写出来的美术字、仿宋体字等,不是笔迹。因此,手迹和笔迹仍然是两个交叉的概念。 直到这里,我们才能指出:即使是把美术字、仿宋字等排除在外,手写字迹仍然不等于笔迹。字迹首先要有文字的表面含义,笔迹与文字含义无关。 站在手写字迹的角度看笔迹,笔迹与文字无关,与手写字迹也无关。 站在笔迹的角度看手写字迹,手写字迹通常是笔迹的外衣,是笔迹的外在形式。如果把笔迹比作灵魂,那么手写字迹就是通常作为灵魂寄托之所的肉体躯壳。 站在肉体躯壳的角度看灵魂,即使没有灵魂,肉体躯壳仍然是肉体躯壳,不会成为别的什么东西。 (2)关于笔迹的定义 每一种事物,都可以从不同角度给它下定义;笔迹也是这样。 下面是这些年来我收集到的几种说法。 ①.每个人写的字所特有的形象。 ——我认为,这种定义只包括了“字”,没有考虑到笔迹可能还包括几何图形、线条和乱写乱画。这种定义具有挂万漏一的缺点。 ②.个人书写痕迹中含有个性特征和个人特征意义的形象。 ——我认为,这是比较好的一种说法。它回避了字迹与笔迹含义交叉的矛盾,至少先使自己处于不败之地。不足之处是没有揭示出笔迹的本质是动作习惯。 ③.具有个人特点的文字符号形象系统。 注意,所谓“文字符号形象系统”,实际上包含着所有已经写出来和各种可能写出来的文字形象(即字迹)。 ——所谓“系统”,即说明其内部有联系,是个有机的统一体。这种定义的不足之处是同样没有揭示出笔迹的本质是动作习惯。 ④. 个人书写痕迹中所具有的规律性形象特点,这些特点具有个性特征和个人特征的识别价值。 ——说得更明确、更准确了,但仍然没有揭示出笔迹的本质是动作习惯。 ⑤.书写技能和书写习惯外化的物质形象。 ——揭示了笔迹的本质;但理解起来还相当费力。 ⑥.能反映个性特征和个人特征的书写痕迹。 ——这种解释是换了一种角度。 ⑦.书写习惯的固态形象。 ——也揭示了笔迹的本质;但理解起来相当费力。 ⑧.笔迹是由书写动作形成的痕迹。 ——这是北京大学出版社最新出版的(2003年9月)、王冠卿著的《笔迹鉴定理论与实践新探》中的定义。很显然,这里把各种美术字、仿宋字都算到笔迹里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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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条不是字迹本身,也不是笔迹本身。从文字的角度看,线条是字迹的构成材料;从笔迹学的角度看,线条是书写动作的结果,是书写动作习惯的载体。 站在心理学的角度看作为笔迹的线条,它至少是记录着书写者当时心理活动的“心电图”或“录像带”。 2.笔迹特征的分类 首先要作关于笔迹特征这个词汇的说明。 从词性讲,笔迹二字本来就含有特点的意思,指的是特有现象。现在再在笔迹后面再加“特征”二字,似乎含义重复。虽然从来没有人提出这个问题,但作为中文系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的大学生,我总是对此有一些忐忑不安。 根据约定俗成的习惯,我建议我们应该这样理解:单独解释“笔迹”时,是宏观的、整体的立场,是某个人与其他人的比较;讲“笔迹特征”时,就可以特指笔迹特点中具体某个特点,把它与其它特点的比较。在使用场合上,笔迹没有特指的含义,笔迹特征具有专指个别的、某一个具体书写特点的意向,它适宜用来指示需要单独指认笔迹中具体的形象性特点。 笔迹特征究竟有多少个?仅以英文笔迹而论,有的资料说100多个,更多的资料说300多个。汉字手写体的笔迹特征有多少是个谁也说不清的数目,而且连常用的笔迹特征数目也说不清。王冠卿的新著《笔迹鉴定理论与实践新探》第一次列举了笔迹特征的基本类型,我数了一下,是192个。笔迹学与笔迹鉴定不同,笔迹学是把笔迹看作动态的行为动作,所以从形状方面不做太确定的界定;一部分笔迹鉴定中的笔迹特征,我们认为没有心理含义的特殊代表性,只有认定个人身份的价值,这些我们就不认为是笔迹特征。 人类的笔迹现象是个不断创新的过程,要确定笔迹特征的数量也是件不可能办到的事情。实践中我至今还经常遇到新的笔迹特征。我在分析笔迹的直觉感知中,凭经验知道哪些是新的、陌生的笔迹特征,哪些笔迹特征需要特别对待。 全部的笔迹特征也不等于所有的书写习惯。有些书写习惯是不能体现为笔迹特征的。例如书写中长时间的停顿习惯与较短时间的停顿习惯就没有笔迹特征方面的区别。所以,书写习惯与笔迹特征之间不能划等号。因为任何一种笔迹特征、任何一份笔迹材料都不能再现一个人书写习惯的全部。笔迹特征只是书写习惯的一部分。 笔迹特征大的分类,可分为:概貌特征、书写特征、布局特征。布局的特征需要文字的篇幅长一些,才能反映出来;例如一页纸上只写两三个字,布局特征就有许多内容无法表现出来。 划分笔迹特征至今还没有统一的规范。可以划分的类型有: 概貌(包括基本风格、书写速度和笔压的基本特征、线条力感、线条的曲直、字体倾斜、格线的使用特征、程式语的位置特征、修改文字的风格)特征; 整体书写水平特征; 字体外部轮廓(字体的方或圆或长、大小、连笔等)特征; 书体(指草书、楷书、隶书、行书、仿宋体等分类,还有简体字和繁体字、异体字、简化写法和缩写写法等内容)特征; 字体内部结构(疏朗、紧密、相关笔画特定部位之间的距离、笔画与笔画搭配比例以及交叉方面)特征; 偏旁部首写法特征; 布局安排(空白边、分段缩头、标点符号占位、文体格式的选择、字距、行距、页码设置)特征; 书写姿势特征; 笔画写法特征; 笔压特征; 运笔速度特征; 运笔特征(包括起笔、运笔、收笔); 笔顺特征; 笔画搭配比例特征; 笔痕(起笔笔痕、收笔笔痕、线条两侧笔痕、运笔笔痕)特征。 阿拉伯数字书写特征; 标点符号书写特征; 运笔方向。 握笔姿势和握笔松紧。 …… 在笔迹鉴定(文件检验)中,还有语言用词用语特征和错别字特征。这是书面语言中的问题,这个内容已经越出了笔迹学的范畴。 3.各类笔迹特征的分析价值 众多的笔迹特征中,有基本笔迹特征,重要笔迹特征,有辅助性笔迹特征。基本笔迹特征,是每份笔迹都具有,都必须进行分析的;重要特征,在特定笔迹材料中可起重要作用;辅助性笔迹特征,本身不起决定性作用,只对基本笔迹特征和重要笔迹特征起验证、应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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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看看那些最主要的笔迹特征。 概貌特征。在一般分析中只起辅助作用,不起重要作用。它的用途,常常在于把握大方向,避免犯根本性的错误。例如张冠李戴或颠倒黑白那样的错误。 整体书写水平特征。在一般分析中只起辅助作用,可把书写水平分为高、中、低等三、五个档次,进而把笔迹书写者区别对待。 字体外部轮廓特征。与概貌特征相同。 书体特征。爱写什么样的书体,与不同的性格和思想的传统保守等特性有关。因为这种关系不十分密切,得到的结论可靠性有限,并且结论的内容模糊,无法清晰,所以它仍然书于辅助性笔迹特征。 字体内部结构特征。反映性格、品质、能力、潜意识和思想观念等众多内容,特别是在反映潜意识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属于基本笔迹特征。 偏旁部首写法特征。可以帮助确定某些重要的内容,属于重要笔迹特征。 布局安排特征。内容包括空白边、字距、行距和行状设计等。在笔迹书写者没有意识到是在写笔迹材料的情况下,这是比较重要的辅助性笔迹特征。一旦笔迹书写者可能已经觉察到笔迹的真实用途,则完全失去了分析价值。 书写姿势特征。属于辅助性笔迹特征。其价值在于帮助确定某些笔迹特征形成的原因,从而进一步理解这些笔迹特征的心理含义。 笔画写法特征。属于基本笔迹特征。其价值在于精确断定性格、品质和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笔压特征。字体大小、运笔速度和笔压,这三项,是最基本的笔迹特征。 运笔特征。运用最普遍、特殊性最强、稳定性最高的笔迹特征自然就是分析价值最大的笔迹特征。比较起来,运笔特征当之无愧地属于这类笔迹特征。 运笔习惯是书写动作习惯中最精细、最复杂也最稳定的习惯。运笔过程中势必至少融合(涉及)线条的形状、书写速度、笔压三种因素,而其它笔迹特征几乎全都没有这种融合性,并且往往只涉及其中的一种,甚至连一种都不涉及。这就决定了其它笔迹特征容易改变、容易伪装的特性。大多数情况下,只要即时思想有意支配,其它笔迹特征就可以马上得到体现:你要把字体写得大些,你就马上可以写得大些;你要让字体向左或向右倾斜,马上就可以倾斜过来。但你要改变你的运笔习惯却不行,你不知道怎么改,谁也不知道怎么样突然全面地改变自己的某种既根深蒂固、又非常复杂的习惯。你会发现,只要是你写的线条,就总有某种相似性。在这种稳定性里面,充分反映出笔迹具有内在的必然性。 运笔速度特征。字体大小、运笔速度和笔压,是最基本的笔迹特征。当然,它应该归入运笔特征里面去,因为它毕竟是运笔特征中的一部分。只是由于它特别重要,才独立出来单独列为一项。 笔顺特征。笔顺特征,在笔迹鉴定(文件检验)里面,主要起个人识别作用。确定笔顺就是确定笔画的书写次序,在笔迹鉴定时这是内容,也是目的。在笔迹学里面,分析笔顺的目的是为准确判断其书写动作服务的,目的是分析书写动作是不是具有合理性,以此判断其智力和思维特点,推测其性格品质等等。所以,一些仅仅具有个人标识价值的书写顺序特征在笔迹学里面是不作为笔迹特征对待的。 笔画搭配比例特征。在反映性格、品质、潜意识的特定内容时常常具有关键性的“证人”作用。 笔痕特征。笔痕特征的价值,主要是用来帮助准确判断书写动作中的细微特点,起辅助作用。它对精确判断书写动作意义重大。所以,在需要作出精确的笔迹分析结论的时候,这是重要的笔迹特征。而在一般性分析的时候,这是辅助性笔迹特征。 阿拉伯数字书写特征。永远不能起重要的确定作用,只能做辅助性笔迹特征。 标点符号书写特征。同上,只能做辅助性笔迹特征。 运笔方向是个最容易被人忽略的笔迹特征。这就像空气在日常生活中最容易被人们忽略它的存在一样。但是,当你看不清运笔方向的时候,简直能要你的“命”,此时它的重要性就显示出来了。即使仅仅是有一个笔画的运笔方向被你不小心看错了,那产生的笔迹分析结论就很可能要牛头不对马嘴了。所以,运笔方向是个致命的笔迹特征。 握笔姿势以及握笔松紧是两个隐形的笔迹特征,单看字迹表象而不分析笔迹,当然不可能知道书写者的执笔姿势是什么样子。如果能够正确判定书写者的握笔姿势和握笔松紧状况,常常能够对理解笔迹特征的心理含义起到“走捷径”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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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确实是太过于细致的研究方法。不过,在笔迹学上,再细致都是必要的---韩进语录)5、笔迹的本质 有人提出“性格是先天和后天的整合,行为是内心思维的互动,面相是情绪的温差”。 (面相不只是情绪的温差,而是内心根源的反应。)我赞赏这三个“是”的提法。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人的习惯性行为动作不仅能够反映人的内心世界,而且一定要反映人的内心世界;不反映反而是不可能的。 例如,一个人经常低着头走路,散步时喜欢把两只手插在裤兜(口袋)里,不爱说话,若当众发言就很容易脸红……这些人肯定都是内向型性格。一个人走路时不仅步子大而快,两条胳膊也甩得很开,说话嗓门大……这些人肯定是外向型性格。 说话时突然脸红,显然是心中有愧;情急中猛地捂嘴,很可能是在说谎……如此种种。 “心哀而歌不乐,心乐而哭不哀”,这是说,心中痛苦的时候唱不出快乐的歌曲,发不出愉快的声音;而心里快乐的时候,即使假装哭声音也是没有悲哀情调的。壶里装的是酒,倒出来的就不会是水。笔迹也是这样,你心里有什么内容,它就反映和表现什么内容。 笔迹的本质是人的书写技能和习惯。笔迹是书写动作直接留下的痕迹,所以它能够直接反映书写动作本身。书写动作直接受思想意识和情绪的支配,因此,笔迹就是内心世界的缩影,是对内心世界瞬时拍下的照片,是能够客观反映内心世界的一面镜子。 关于笔迹的本质,已经有如下说法: 笔迹是心迹、脑迹; 笔迹是自我肖像; 笔迹是灵魂的缩影; 笔迹是心灵的窗口; 笔迹是心灵的一面镜子; …… 我愿意增加以下说法: 笔迹是思想矛盾和情感矛盾互动的体现和最终结果; 笔迹是书写者心灵世界的地图; 笔迹是《个人心灵大词典》的索引; 笔迹是自我内心的自供状。 很显然,这些都是形象性的说法。一切形象性的解释,可能有助于对本质的理解,但永远不能直接产生对本质的认识。例如,你说“太阳像一只大火炉”,不能增加你对太阳的温度究竟有多高及与地球距离远近等知识。 有一本书说“笔迹是心迹的外在广告”。我不赞成这样的说法。广告有夸张之意,笔迹对心迹的反映是如实的。我觉得与其说是广告,还不如说是“屏幕”。 国内外许多著作称笔迹是“人体信息的一种载体”,这种说法容易使笔迹神秘化。基因、易经等许多东西被人们说成是某种信息的“载体”,似乎“载体”就是些具有特殊功能而莫名其妙的东西,像一只打不开的大口袋。 同样是线条,可以是写出来的,也可以是画出来的。写线条,产生的是笔迹;画出来的线条就不是笔迹。决定是不是笔迹的,是书写时什么样的思想意识在支配。支配书写动作的思想,我称之为“即时思想”,支配书写动作的潜意识,我称之为“即时潜意识”。 即时潜意识的含义很广,几乎包括除了“即时思想”之外的基本的思想观念、生活态度、思维特点与方式、情感情绪、一般意义上的潜意识等整个内心世界里具有稳定性也具有本质性的所有精神性内容。 即时思想决定你写什么内容,即时潜意识决定你写出什么样的笔迹。 以上这些说法,都是我们认识笔迹本质的必要工具,都有助于我们加深对笔迹本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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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是书写活动产生的痕迹。而书写活动直接受书写者生理和心理方面的影响,书写习惯更是生理习惯和心理习惯的稳定表现形式之一,书写习惯与书写者的生理习惯和心理习惯具有必然而且准确可靠的对应关系。所谓心理习惯,在这里主要是指已经积淀下来不会轻易变动的思想观念和深层潜意识——包括情感欲望等等。 笔迹当然还可以反映书写者临时性的情绪变化等内容,这样的笔迹特征当然不是经常性出现的,但它仍然不同于任何偶然而无规律的随意现象。客观地说,这只是一种潜伏起来的笔迹特征,一个人什么时候强烈兴奋起来,在书写活动中就会产生(出现)情绪兴奋性质的笔迹特征;反过来,悲观沮丧时也有相应的笔迹特征。这就表明,这类笔迹特征仅仅是在平时处于潜伏状态。 笔迹是书写活动产生的痕迹,是书写者个人书写习惯的外在表现,是辨识个人书写习惯的客观依据;因此,它是笔迹学研究的对象,是笔迹学推测书写者个性特点及内在素质的唯一出发点和主要凭据。 笔迹的本质是书写动作,是书写习惯和书写动作习惯。当然,这种说法的真正含义,是性格、思想意识和情感等等隐藏在书写习惯(包括书写动作习惯)里面。 笔迹的产生是由于以书写动作为核心的书写行为已经变成了习惯,变成了不需要即时思想支配的习惯性行为。 笔迹特征是由即时潜意识决定的,所以笔迹能够反映即时潜意识;笔迹特征不是由即时思想决定的,所以笔迹不反映即时思想。 书写行为基本上由即时思想支配(即决定)的时候,产生的是伪装笔迹(此时应该称之为字迹,而不是笔迹,后面的两个笔迹字样与此相同)、书法笔迹或模仿笔迹。 只有书写行为基本上由潜意识支配的时候,才有笔迹存在。也只有在这种时候,笔迹才能把即时潜意识带到了纸上(即书写面上),使种种思想观念、意识和潜意识都变成了一种客观的具有固体形象的物质存在。笔迹不仅能反映支配它自身的思想意识,还能把那些与书写行为本身无关的思想意识也反映出来。这是因为精神思想具有整体性,各部分之间存在着有机的联系。要知道,思想意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窥一斑可知全豹,一滴水可映大海。俗话说“抓住牛尾巴就可以拉出整条牛来”,只要我们抓住某一些内容,即使不能完全连带出“全体思想意识”来,至少可以连带出大部或许多内容来。 (这部分内容说明笔迹由来这个重大内容。这是重中之重的内容,这部分内容必须有自已的深入思考才会得来,并且别人的意见只能成为你观察思考后结果的参照与证明。不能代替。一般来说思考后的结果也会出奇的一致,因为这本也并不是很难的问题,只是一般不去细致考而已。平时把他“忽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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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是书写活动的产物,是书写动作产生并遗留下来的痕迹。 在《笔迹学——从笔迹看性格》中,我曾经说过“笔迹的本质是书写动作的习惯性”,有的人曾经在杂志性刊物里向我不指名地提出质疑。我认为,从笔迹学的角度下这样的定义,是无可怀疑的;提出质疑的人是想把我的这种观点运用到笔迹鉴定中去,所以才感到不妥当,不确切。例如,笔迹鉴定中的错别字特征是笔迹特征的重要内容,而错别字特征只是一种书写习惯而不是书写动作习惯,这种特征在分析笔迹时毫无特殊意义和价值。 “笔迹的本质是书写动作的习惯性”,这句话其实还隐藏着一层意思。因为支配书写动作的是思想意识和情感,所以从更深层次上说,笔迹的本质是思想意识和情感。这样理解,才是对我的思想的正确理解。而这一点,本来是明明白白的事情。 世界上最复杂的事物是什么?也许很难说,不过如果我提议标准答案是“大脑”,大概反对的人不很多。目前人造器官不少,例如人造心脏已经接近于成功,但人造大脑似乎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我们连脑细胞的机理和功能也不大清楚,连大脑各部位的机能、如何运作也不很清楚,这就表明我们对大脑的认识还差得很远。目前“神经蕊片”制成,与动物神经大脑可衔接,这只是预示着我们总有攻克这一难关的一天。 说笔迹的本质在于“习惯”,是因为若没有“习惯”就根本无所谓笔迹,没有“习惯”的书写动作只能产生“字迹”和“痕迹”。 笔迹的本质是书写习惯,书写习惯包括书写动作习惯、篇章布局习惯、结构安排习惯、执笔姿势习惯、纸张摆放距离及倾斜角度习惯、运笔速度习惯、笔压轻重习惯、字体大小习惯、笔画书写顺序习惯及各种书写方式习惯、书体习惯、字貌风格。 笔迹学是研究笔迹表现力的科学。 我以前反复说过: 研究笔迹,就是研究书写习惯和书写动作习惯,就是研究书写动作习惯的规律性,就是研究书写动作习惯与思想意识和各种心理感情包括潜意识的对应关系! 从动作习惯的角度而言,笔迹是一种书写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个人特有的行为模式。 从这一意义上说,所有笔迹学的专家学者,爱好者,若不致力于书写动作习惯的研究,而去发掘另一些东西,搞其它内容的研究,例如周易、五行、阴阳八卦、生辰八字等,就是一位迷途的“羔羊”,或者是笔迹学界的伪学者,甚至就是动机不纯的骗子。 笔迹的产生过程即书写过程,是一种行动。行动的驱动力来源于两种力量,一种是思想意识(观念),一种是感情。通常在研究中人们对思想意识的驱动作用很清楚,对感情的驱动作用则很容易忽视。 为了让读者更清楚地认识人的内心世界和行为动机的真实面貌,我制作了以下两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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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人的心理结构 自由的需要 自我实现的需要 创造的需要 美的需要 爱与被爱的需要 征服的需要 炫耀的需要 肯定自我的需要 尊重需要 平等的需要 性的需要 理解的需要 归属需要 安全需要 认知的需要 饮食温饱等生理需要 生存需要 本能趋向 理性趋向 图9:人的各种需要示意图 行动 理性认知 感情认可 意识 潜意识 欲望 本能 (这些东西也正是我想要弄出来却弄不出来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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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是外在的,可见的,支配行动的精神原因是看不见的。人们对于自己的思想意识固然有很清晰的感觉,而感情的作用有时强,有时弱,所以感觉就经常很模糊。通常,作为一种行为动机的思想意识越清晰,则对此时感情的作用在意识中越模糊。你对某种事物的感情越强烈,对这种感情的认识就越模糊。有人说“恋爱中的人是瞎子”,就是这个道理。 西汉扬雄说笔迹是“心画形而人之邪正分焉”;宋代邵雍说:“言,心声也;字,心画也。笔画一成,分八卦之体围,定五行之贵贱,决平生之祸福,知目前之吉凶”;明代项穆说:笔迹是“心之所发”,“人品既殊,性格各异,笔势所运,邪正自形”。古人对笔迹的本质早已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但理性的认识和确切的语言表达,始终是前人突不破的难关。 每个人的笔迹之所以是独特的,从主观上看,内部原因有两方面,即生理方面和心理方面;从客观上看,外部原因有书写条件(包括环境)和书写工具,也是两方面。 生理方面,有身体状况(包括年龄、性别、相关肌肉的个人特点及发达程度、身高体重、生理个人特点、血型、基因等等),健康状况,动作的协调性,神经系统的机能等等。 心理方面,有气质、性格、品质、思想、思维特点、生活实践经历即社会环境的影响(社会文化的熏陶),家庭环境的影响、兴趣爱好、个人修养、文化知识的学习经历、书写时的即时指导思想、笔迹书写时的近期心态和临时性情绪变化等等。社会地位的高低、财富的多寡、得与失带来的情感差异心情变化,这些都归入内部原因,因为它们都将从心理方面影响笔迹的变化。 再看外部原因。 书写条件(环境)、书写工具如何起到影响笔迹的独特作用呢? 桌椅的高低距离,个人空间的大小,直接影响和限制着书写活动。 目前中国绝大多数中小学没有把课桌板凳设置作为学生书写外部环境的严肃问题来对待。幼儿园里许多孩子长期挤在一张小桌子上写字,更是养成不好的写字习惯的原因之一。许多教室设计时是一间教室五十个学生,实际上却挤了七八十甚至上百名学生。这导致许多学生书写姿势歪斜、写不好字甚至是眼睛近视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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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们通过研究笔迹的形成过程和笔迹现象本身,就可以洞察别人的内心世界呢? 只因为笔迹是书写者行为动作的表现。 过去无线电方面的老手,可以很容易地听出对方拍电报的是谁:因为按电键的快慢,手指的动作各不相同,自成风格。 农村的人,睡在屋里,听着院子里的脚步声,往往可以准确地判断出是哪个熟人来了,谁走了。前提是这些来往的人彼此都相当熟悉。当然,如果是陌生人,他们只能听出来者是陌生人,其它的信息就不一定能听得出来。 电影电视里,屏幕上只有一双穿着皮鞋的脚。但那走动的动作可准确地传达出坚定、犹豫、自信、安逸、迟疑徘徊、闲逸、烦躁、紧张等不同的心态。 哑剧,是只有动作行为而没有语言的表演形式。早期的电影其实都是“哑剧”。人们通过观看这些行为动作,完全可以准确地领会剧中的剧情。这说明,行为动作是具有心理含义的。 笔迹既然是行为动作,当然也就可以载负着精神信息来供我们分析领悟了。 分析笔迹需要非常丰富的社会知识,因为你要分析形形色色的人,理解被分析的人时随时可能需要各种各样的知识。 越是熟悉的对象,人的感觉就可能越灵敏,越精细。例如在满大街的人流中,每个人都可以一眼发现自己的妻子或丈夫,自己的子女、父母…… 分析笔迹时也是这样。你对这类笔迹越熟悉,你对所分析的这类人越熟悉,自然就越容易。 1988年,我在取得分析笔迹方法上的突破,发明“韩进笔迹心理直觉感知分析法”的时候,就是因为遇到了一个人与我熟悉的同学笔迹非常相似而触发了灵感。 一台非常复杂的机器,假如大白天放在那里你都捉摸不透,那么若让你在黑暗中猜测,当然你更要感到莫名其妙了。 你对某种事物具有的相关知识越多,认识它就越容易。分析笔迹时尤其是这样。 (这正是做职业笔迹学家的难处。能简单分析一点性格并不出错这并不难,难得是作为“职业笔迹学家”,要为别人服务,要有精确而准备,切身的指导。笔迹学的入门门槛应该是很好的。---应该说,越是了解得多就越知道自已没了解的多,无底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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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各个器官在没有大脑意识的操纵时,仍然能够在植物性神经的支配下正常运转。如心脏跳动血液循环、肺呼吸、肠胃的蠕动消化等行为。但谋生、交际等健康的行为不能没有大脑的理智调控。理智调控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有意识的调控,一种是下意识的调控。 笔迹的形成是源于意识的驱动。你需要借用书写结果或书写行为来表达你的思想观念或意识情绪,才会有书写的行动,这种意识即书写意识。 书写行为或书写行动首先表现为它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或行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以表达思想内容为目的,少数是为了宣泄情绪。真正的书法或成熟的书法最高境界是主观上为了表达思想、客观上恰当地渲泄了情绪。通常我们的书写活动是在表达思想的过程中,不自觉却十分自然地渲泄了情感。一般书法则是一种主观上以宣泄情绪为主、客观上以表达思想内容为主的审美艺术。 既然书写是一种有目的的行动,是以表达思想内容为主要目的,那么就应该说,只要通过书写行为准确、迅速地传达了自己的思想,通常就算书写者成功地“完成”了自己的主要任务。 如何完成这一“传达思想”的任务,不同的人在书写行动中展现出了形形色色的个性。这是实践。笔迹学就是考察每个人在书写活动的实践中考察每个人如何展示自己的个性。 书写活动既表现出时间的连续性,又表现出空间的特定性。字是一个接一个写成的,一段线条也必然是有开头、有结尾、有先有后地写成的。你不能像投影或盖章那样让字像在同一时间内形成。 空间的特定性是指字像形状的确定性,每一个笔画,每一段线条,都有自己的位置。两段线条不能处于同一空间位置上。 笔迹作为习惯一旦形成,它就是受下意识调控的行为,它就将在今后的书写活动中不断地再现。 根据生理学和医学原理,当人体的感受器官受到内外环境的各种刺激作用时,就会诱发情绪活动并伴随着发生植物神经功能、躯体功能和内分泌方面的一系列变化。测谎器是利用人的生理反应受人的植物神经系统控制而不受人的主观意志制约的原理研制的,实质上它只是个记录人的某些生理反应的仪器。 根据心理学、生理学原理,我们可以相信,当人进行书写活动时,需要大脑指挥手、眼和全身协调行动。 英文字母的设计(设定),以美学、几何学、物理学为依据。汉字的结构更像是建筑房屋或亭台楼阁,是一个个框架。汉字的笔画处理比英文具有更大的随意性。一般来说,写英文笔迹比较容易写得自然流利、刚柔相济。汉字笔迹(主要是线条)要写得刚柔相济,需要很深的个性修养、功夫和书写功力。 笔迹能表现出本能、情感和意识方面的细微变化。笔迹既然是稳定的习惯,就一定是书写者长期审美选择的结果,是经过其审美意识认可的“终审判决书”,它一定带有书写者稳定的感情色彩。笔迹中所包含的笔画、字形、字态、布局方面的种种特点,都是书写者长期实践生活中对人类社会、自然万物种种认识感受的高度抽象概括。笔迹有时反映自我认识,有时反映自我对外部世界的态度。由于是无意识,写字这一行为本身,就具有反射我们思想意识的价值,可能表现并且必然表现我们思想意识的各种微妙波动即心理活动。写字行为与写什么字、写什么内容一般无关。形形色色各不相同的笔迹,正是人类丰富多彩、千姿百态的精神世界的写照,经过笔迹学的研究,可以证实二者之间彼此具有相对应的关系。正是笔迹的各不相同,反映了我们每个人的各不相同(即独特性)。世界上找不出具有相同笔迹的两个人,恰恰说明了我们每个人的“唯一性”。 书写过程中,不断延伸的笔迹的线条犹如汩汩不断的溪流,流出了人的美学观点,流出了性格,流出了思想态度,流出了万象之美,流出了人的整个心灵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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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是释放灵魂的行为,书写动作是最微妙、最生动、最细微、最准确、最经常性、最有普遍性的表现思想意识的动作,书写习惯尤其是书写动作习惯,是思相意识及情感的习惯(即稳定性)的具体体现。 这一点,应该说人们认识得太晚了。 笔迹既表现(反映)书写者的即时状态,也浓缩着过去经历(经验、旧的认识与观念)。笔迹像一张中老年人的照片,虽然是现在的真实写照,脸上的皱纹却无不诉说着本人饱经沧桑的坎坷曲折。 我们说“笔迹能表现出本能、情感和意识方面的细微变化”,并不等于说“每一份笔迹都能表现出书写者本能、情感和意识方面的所有的(即全面的)细微变化”。对于具体的某种特定的内容来说,能不能反映出来,或者在一份特定的笔迹材料中能不能表现出来,还要受笔迹材料本身和书写者当时的书写情境等诸多因素影响。即使是同一个人写的笔迹,可能在这一份笔迹材料中就充分表现出他细心的特点,而在另一份笔迹材料中细心的特点就表现得不突出。(笔迹材料越丰富,出现这种失误的可能就越小。所以,分析笔迹、笔迹材料多些总比少的好)。 人的字迹形态是发展变化的,也就是说,笔迹是发展变化的。笔迹这种发展变化的内涵,对应着书写者精神思想的发展变化。图11就是一个人不同时期的三种笔迹。 图11:同一个人,不同时期的三种笔迹,反映了书写者自身的发展变化 三种笔迹,表明了笔迹书写者的三个发展阶段:思想激进的偏激时期,刻苦钻研学问的思考时期,融会贯通的洞达时期。 所以,即使是观察自己的笔迹,也是认识自我的绝好途径。 例如,青年人、少年人的字,笔迹中总有一种稚气,一份纯洁天真。饱经沧桑的中老年人,笔迹中总有一种老辣的味道。你无法叫一个幼稚的儿童写出成熟老练的字,也无法叫深沉睿智的中老年人写出稚嫩的字。没有丰富的社会阅历,要写成熟老辣的字迹(笔迹),在笔迹中也总掩盖不住矫饰做作的神态。郑板桥的书法作品故作稚嫩,但在笔画上处处老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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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笔迹一定要注意这种动态的连续性,失去了动态的连续性,仅剩若干静态的片断,笔迹学的功能和实用价值都将大打折扣。我认为,迄今为止西方笔迹学的缺陷,主要在这里。 在书写活动中,笔迹线条像一条流淌的河流,源源不断地流淌出书写者的各种精神思想、性格、品质、思维特点(思维方式)、意志、理想、情感……这是一条不自觉的河流,潜意识的河流。只有当理智的闸门放下的时候,这条河流才会受阻甚至干涸。 相似的书写动作,必然代表着相似的思想意识、情感体验和情绪变化。这是铁的法则。 写字是释放灵魂的行为。写字是最能表现思想的行为。如果说表情最能表现感情,那么笔迹就是最能表现意识的形象性痕迹。古人早就认识到:“谨守者,拘敛杂怀。严密者,紧实寡逸。” 笔迹是表现我们即时状态的材料。首先是即时状态,在即时状态中包含着根深蒂固本质性的东西。 笔迹的本质是当书写者用线条(文字语言符号)表达思想的同时也无意识地、抽象地表达了他的整个精神世界,尽管这种表达由于其高度抽象而具有模糊性。 笔迹是内心世界的快速照片。 举例来说,书法界一直崇尚魏晋风韵,如今我们看来,那种略带稚气、舒卷自如的风韵确实难得。王羲之作为魏晋书法的代表人物,被尊称为“书圣”。但如果离开了那种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只有艺术趣味追求的生活方式,还能产生这样的作品吗?根本不可能。所以魏晋之后,再超越王羲之的书法是不可能性的事情。这是我研究笔迹中的一大“顿悟”。 有的专家发表文章说:字变了,性格也就变了。 这种说法是不全面、不妥当的。字变了,性格未必就变了。这要看字是怎样变的。一个过去习惯写隶书的人,改为写行书,在这种情况下,字是变了,性格不会变。笔迹的形式变了,笔迹的心理含义不会改变。 如果两个人要有完全雷同的笔迹,除开指导其书写活动的思想意识要相同不说外,不单他们手的大小和筋肉组织要完全一样,而且他们的手神经传导的速度和效果、以及神经中枢的功能也完全一致。显然,没有两个人能在同样的时间内以同样的速度写出同样的笔画线条。 用慢动作的摄影机拍摄书写过程,可以很容易地发现伪装笔迹。两个人笔迹相同,就必须经得起摄影机的慢动作“检验”。 《湖北青年》上登载过一篇译文,说居里夫人(当时还应该称之为“玛丽”)23岁时在
巴黎
上学,她的学习笔记被一位不相识的心理学家看见,这位心理学家根据笔迹推测的结论是:深思熟虑,满怀热情,锲而不舍,勤于思考,善于思考,外貌端庄,衣着适度,喜淡妆,厌浓妆,无意走尘俗,有志做人杰。 我们不能说因为居里夫人后来真成了世界著名的科学家,所以就证明了这位心理学家“有志做人杰”等结论是多么高明。从笔迹学的角度看,即使由于某种原因居里夫人后来未能成为科学家,甚至在其它方面也没有突出的成就,也不能否定这份结论的正确性。因为结论中比能不能成为“人杰”更重要的内容是关于她思想品格、兴趣爱好、外貌、内心世界的描述,相当准确,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如果把兴趣或注意力仅仅集中在后来是不是真的成了“人杰”上,就表明在笔迹学上走了邪路,至少是对笔迹学的态度不正确,很有些把对算命先生的预测性期待转移到笔迹学家身上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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