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也有度
咸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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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鹤 楼主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法院于9月4日开庭审理了陈平福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今年55岁的陈平福,大学文化程度,甘肃皋兰县人。2012年6月27日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皋兰县**局监视居住。起诉书称,2007年7月至2012年3月,陈平福在网易、搜狐、新浪等多家网站,用博客或微博发表、转载《向埃及人民学习,我们不想再忍受花言巧语的愚弄》、《不当奴化教育的帮凶》、《中国特色领导创造思想》、《抗拒民主和法制,全民族都是输家》、《我在自己的祖国被自己的仆人欺负》等34篇文章。起诉书认为,陈平福通过互联网攻击党和政府,诋毁、诬蔑国家政权与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2年09月07日 00点09分 1
level 4
我想弱弱的插一句~~
黄叔,我教师节去拿猫!~谢谢你,
猫崽一定要留着等我呦!!
2012年09月07日 00点09分 4
level 12
某些东东在某D眼里说出来都是个笑话,怎么可能实行呢。
2012年09月07日 00点09分 5
level 9
笑尿了,你懂什么叫言论自由吗?
你知道他反对的是什么吗?
拜托,在发帖之前能不能过一下脑子?
人家反对的是这个政权,不是这个国家。
真是搞不懂,甘愿被洗脑也不用这么彻底吧?
2012年09月07日 01点09分 6
level 14
黄山鹤 楼主
小飞狗没看懂呀。
诽谤-----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升级,再升级。。。。。。
言论真的自由吗?
人为设了个度,
我说你是什么,你就是什么。
2012年09月07日 01点09分 7
level 14
笑死
2012年09月07日 01点09分 8
level 8
这就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2012年09月07日 03点09分 11
level 6
监视居住,笑了
2012年09月07日 04点09分 12
level 11
我只想说如果一个国家 一个人一扇动就能动荡 这个国家真的是快毁灭了
2012年09月11日 03点09分 14
level 11
无语!
2012年09月11日 10点09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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