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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弹为何能打死人 □畅波 在遭枪击当场死亡者中,被弹头直接命中要害部位(如心脏、脑)者只占少数,而大部分死亡者并没有被击中要害。弹头未击中要害为何能致人死命呢?这还得从弹头的杀伤机理说起。 首先,弹头具有很高的速度,也就具有了很大的破坏动能。人们通常把这种破坏动能称为弹头的活力。弹头活力越大,杀伤力越大。活力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弹头在目标点上的速度,其次才取决于弹头的重量,因为动能是与速度的平方成正比的。例如,步枪弹头重量为6克,在500米距离处的速度为192米/秒,那么它的动能大约是220焦耳,而杀伤一个人只需160焦耳的动能就够了。因此,用步枪在500米的距离对人射击,完全可以把人打成重伤或打死。 其次,弹头对人体的杀伤力还与弹头在人体组织中的侧向作用有关。弹头射入人体后,并不是像人们所想的“钻一个孔”,而是进口小、出口大,形成一个喇叭形的洞。大家知道,弹头从枪管中射出后,由于自身以每秒几十转的速度旋转,所以它能头朝前稳定飞行。可是,当弹头射入人体后,它遇到的是密度比空气大上千倍的人体组织,因而受到的阻力大增,旋转速度立即减下来。这时弹头便左右摇摆,以立着、横着的姿势在人体组织中穿行,甚至翻着跟头前进,结果就在人体上形成了喇叭形的洞。 另外,弹头在穿过人体时,有一部分能量使人体组织中的液体体积突然膨胀,形成压力波,并迅速向周围传递,这就是通常说的“液体动力作用”。这种作用只有在弹头速度超过一定值(一般认为是600~700米/秒)时才能发生,发生后可以产生类似爆炸的杀伤作用,能严重毁坏人体的内脏器官。 以上所说还是普通的手枪、步枪子弹,它们击中人体后发生的主要是上述物理效应,如果使用的是涂毒的弹头或灌铅的弹头,其杀伤作用就更大了。因此,重量只有几克至十几克的弹头只要击中人体,即使不是要害部位,也完全可能致人死命。 (国防报 2003年09月30日 第3版)
2005年06月05日 05点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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