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拍案惊奇:曹雪芹8岁撰书 (2012-08-25 10:17)
红楼梦吧
全部回复
仅看楼主
level 8
拙而学 楼主
新拍案惊奇:曹雪芹8岁撰书 ——
《红楼梦作者新考》读后感
(作者:姬健康)
我的博友谢志明先生的新作《红楼梦作者新考》已经出版,一得消息,我便从卓越网上购来,仍有墨香,先睹为快。
谢志明,中国红学会会员,湖南娄底市《红楼梦》学会会长;撰有红学专著《红楼湘娄文化考》、长篇神话小说《游星探秘记》;因身兼公务(任职娄底市娄星区水利局副局长,最近申请退居二线),当属业余作者,已有如此成就,令人刮目。
《红楼梦作者新考》主要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胡适开创的新红学也就是后来蜕变为的曹学进行有根有据、鞭辟入理的剖析;第二部分则是对谢先生主张的《红楼梦》湘娄文化因子及谢氏著述作进一步的探索与考证。书到手后,我匆匆浏览了一下,主要对我感兴趣的部分多作留意,我的这一小文不可能作全面介绍分析,单就某一方面抒发读后点滴感慨,以期与众博友共鉴。
读完本书第一部分的章节,便给人以极大惊叹,作者这些数字排列、分析对比,非一日之功、常人可为,是倾注了作者大量的时间和心血。花了如此繁重的心力,是不是言之有据、言之成理呢?答案是肯定的。书中对胡适新红学的考证方法、曹学理论体系中搬用的证据偏差、各类脂批本的对比分析皆有详尽、精到的分析、研判,尤其是对曹学赖以支撑的所谓“文献资料”证据《四松堂集》、《懋斋诗钞》、《绿烟琐窗集》、《枣窗闲笔》、《春柳堂诗稿》、《延芬室集》、甚至邹弢所拟《青楼梦》批语与甲戍本批语的比对分析,都进行了来龙去脉、追根究底的剖析,实事求是,言词恳切,作了中肯的鉴定,其结论当然是对胡适开创的曹学予以质疑和否定,有兴趣的读者可上网购来一阅,再作自己的判断,作者或笔者,皆无强加于人的念想。
作者在书中引经据典,列表比对,作了大量有益的探讨与鉴别,限于篇幅,此不赘述。回到本文的标题上来:“新拍案惊奇”,为什么这么说呢?书中第二章第三节的题目是:“敦敏兄弟认识的“曹雪芹”的生卒研究”,此节专门就敦氏兄弟与之交好的曹雪芹根据现有资料进行了令人信服、又令人诧异的研判,今简介如下:
关于曹雪芹的死亡日期,曹学家历来有两种说法,一是胡适的壬午说(即1762年);二是周汝昌的癸未说(即1763年)。其间又有些争议,我们不去管他。这里有个有趣的人物生卒年现象,请看作者一一道来:在《四松堂集》钞本的文集卷上中,有敦诚的《寄大兄》一文,其中写道:
每思及故人,如立翁、复斋、雪芹、寅圃、贻谋、汝猷、益庵、紫树,不数年间,皆荡为寒烟冷雾。
我们知道敦诚生于雍正十二年(1772),卒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从《寄大兄》一文中得知,此文写于26日出京路上,其时作者已“鬓发苍浪牙齿竦,不觉身年四十七”(文中语),说明此文写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
再来分析文中对友人相继离去的感慨:敦诚的8位好友在“数年间”先后诀别,显然,这个“数年”应是指“数年之间”,相距不会超过三五年,而不是十数年间。这不是诓语,而是有依据的。先来看文中提到的紫树死于何时。《四松堂集》中敦诚有一篇祭典紫树的文章,其中写道两人初晤于甲午重阳(1774年),三年后(1777年)紫殁,距离写《寄大兄》一文不到五年;另一位汝猷,有《跋汝猷弟书后》一文,跋中道“仅年四十一便溘然长逝”,可见汝死于四十一岁,比敦诚至少小一岁以上,以敦诚作诗时四十六岁计,离汝之死最多只五年;还有一位立翁,书中有《送周导之扶立翁先生柩归滇南二首》,在第二首诗后有标注:“先生于乙未归里,戊戍复北上”,说明立翁就殁于戊戍年(1778)以后,离写作《寄大兄》也不过三年而已;再来看贻谋,《四松堂集》中有《杂感四绝-悼贻谋》及《山游纪事》,其小注与纪事中皆显示贻谋1775年至1777年都健在,故贻死于1777年之后,也不过三五年之间。最后说到复斋,从《山游纪事》一文中所述,复斋于乾隆三十九年仍在,故复斋大抵也是死于乾隆四十二年(1777)前后,在敦诚的《哭复斋文》中写道:“未知先生与寅圃、雪芹诸子相逢于地下作如何言笑,可曾念及仆辈悼忘友之情否?”从此段话可知,复斋是死于寅圃、雪芹等人之后。通过以上分析,敦诚所言“不数年间”先后去世的八人中,寅圃(敦诚宗兄)、雪芹先死,后是复斋、汝猷、紫树(1777)、贻谋、立翁(1778),益庵不详。

2012年08月27日 09点08分 1
level 8
拙而学 楼主

由此可见,“不数年”应指“不到几年”,亦即“三五年”之间。如果这个曹雪芹卒于1763年或1762年,那么距离敦诚写《寄大兄》一文的时间已经是18——19年,敦诚无理由用“不数年”来表述,而应用“十数年”才较为恰当。结论是敦氏兄弟结交的曹雪芹应卒于1775年以后,而非胡、周考证的1762或1763年。
至于曹雪芹的生年,曹学家也有两种说法,一是胡适的观点,曹生于1719年;一是周汝昌的观点,曹生于1724年。当然也有说生于1715年的,相差在4——9年之间。我们知道,曹雪芹是敦氏兄弟的好友,在他俩的诗文中多次提及,敦诚在《四松堂集》与《鹪鹩庵杂志》钞本里分别有《挽曹雪芹》两首诗,一开头为“四十年华赴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另一开头为“四十萧然太瘦生,晓风昨日拂铭旌”。谢志明先生认为,曹雪芹应是死于四十岁,而不是有些人理解的四十五岁或四十九岁,理由有三:一是敦诚诗文中对好友死亡年龄把握得十分准确,如对汝猷、紫树等人;二是有人以写诗需平仄、对仗来解释“四十”之数,这是说不通的,完全可以用“四五年华”、“四十余年”来对应,如有平仄问题,可将起句的平仄略为调整,而不会象现在这样强用四十来表达好友的享年真实性;三是据统计,清代这个时期的人平均寿命为53——55岁左右,如果曹雪芹死于45岁之后或4 9岁,那就不叫“太瘦生”,应属很正常的死亡年龄。笔者要加一句,如果真是49岁,作为好友的敦诚会将其减寿至40岁吗?曹雪芹“新妇”作何感想?所以是违反常识与理性的说法,是曹雪芹情结扭曲正常思维的反映。
综上所述,谢书认为,“四十年华”是曹雪芹真实的享年。如果按这个曹雪芹死于乾隆四十年(1775)乙未年以后,乾隆四十二年(1777)即丁酉年以前,可以初步推断:曹雪芹是死于乾隆四十一年(1776)丙申年,也可解释《挽曹雪芹》诗下标注的“甲申”二字中的“申”字不假,惟有曾遭遮贴的另一“甲”字是由“丙”字改写而来。至此,《四松堂集》中的曹雪芹生卒年已十分明了,即曹卒于丙申年(1776),与敦诚的“不数年”相吻合;曹享年四十,倒推年数,曹生于1736年,即乾隆元年(丙辰年)。
接下来,新拍案惊奇的事情就诞生了:根据甲戍本上的落款,有红学家考证出《红楼梦》早在1754年就已定稿,如果此人便是创作《红楼梦》的作者,那么,他必须在8岁时就开始动笔撰创《红楼梦》,方可在十年后的1754年编纂成书,并流传于世。请问诸位博友,这不是新拍案惊奇是什么?要我说,谢先生终怀菩萨心肠,再加给曹雪芹10年寿命又如何?18岁的曹雪芹已哀叹“无材补天”、“半生潦倒”,埋首创作《金陵十二钗》,也未可知。
由此可见,谢志明先生为揭示曹学奉若神明的曹雪芹真相花费了多大的心血,曹学家考证出的曹雪芹又是多么的荒诞不经、不堪一击!这只是《红楼梦作者新考》一书中闪亮一角,其真知灼见布满于对曹学抨击的字里行间,今介绍给大家,以助周末余兴。
读罢掩卷,虽自知素来愚钝,悟性颇浅,亦深感这才是实实在在的考证、钩沉,比之某些滥竽充数者突发奇想、一拍脑袋弄出的所谓“钩稽”、“探佚”,优劣立现。毫不讳言,笔者在《红楼梦》作者诸类主张中独拥土默热红学,但并不排斥其它学说,甚至曹学,只要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皆可争鸣。然唯见曹学独霸一方,将红学催化为曹学,是学术研究中的“学霸”行为,是需广大红学爱好者睁大眼睛,辨清前进道路的。
预祝谢志明先生再接再厉,在红学领域里取得更大成就!

2012年08月27日 09点08分 2
level 11
8岁 神童啊
2012年08月27日 10点08分 3
level 9
叫曹雪芹的应该多了去了。
2012年08月27日 11点08分 6
人才
2012年08月27日 11点08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