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公正何在?】 为安徽绩溪一车祸死者鸣冤!!!
山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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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是在绩溪县到景德的路段发生的,交警在半小时内赶到的,处理好事故现场后并没有将肇事车主进行逮捕,伤者在7:30左右送至医院,在其父亲赶到后才开始抢救的,(其父亲是在11:30左右到医院的)其中拖延了3个多小时的抢救时间!经抢救无效死亡!   去交警队处理此事的时候,交警队高队长故意拖延时间,不于处理,导致受害者家属情绪激动,并且交警队交警出手打伤受害人家属!对于交警队这样的态度我作为旁观者感到十分的气愤和不满!!!!经过就是这样。   现在据我了解,肇事车主找了在合肥的有关人员介入此事当中,使其不负刑事责任,事故认定书上说事故责任为一人一半!我觉得不公平。他当地的交警队说他的客车离中线有60公分,我方的车离中线有48公分,但我认为里面有蹊跷,路的宽度只有5.9米他的车宽有2.5米宽,我方的车有2.4米宽,可想而知,证据是伪造的,但现在我们就是没有证据证明!!(我觉得冤的地方就在这里!!)   我个人认为,肇事车主是有故意谋杀的嫌疑,因为当时他如果避开的话他就会翻到悬崖底下,所以故意撞死受害人,保他自己和乘客!!而且受害人是站在斑马线上的,在弯道处是有警示标志的,但肇事车还是以每小时80公里的速度冲来的,首先他已经违反了交通规则了   事情就这样,这个事情是绝对的不公平,不合理,而且掩埋了人的良心的事情!!!!我严重抗议!!!!  死者弟弟的朋友口述。 
2007年01月23日 13点0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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