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外话】上海传病猪肉谣言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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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岛 楼主
假的..大家又可以放心吃猪肉啦~~~~~~~!!!!!!~~~偶亲爱的猪肉肉~~~~~~~~~~~~ 转篇新闻:“这两天暂时不要吃猪肉,现在猪肉携带一种化脓性脑炎病毒,北京所有医院刚开完会。请转告你关心的朋友。”昨天记者陆续收到了两条这样的消息。而这则消息于1月15日已于北京被国家多部门澄清为“谣言”,却竟由北京“流行”到了上海。对此,法律专家表示,这种手机短信很可能造成社会恐慌,谣言“始作俑者”应收到法律制裁。 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本市销售的猪肉都是经过严格检疫检测,安全有保证,完全可以放心食用。而对于猪肉中竟然含有“化脓性脑炎病毒”的说法,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顾振华说,“化脓性脑炎这种说法从来没有听说过。” “脑炎是指由于感染或中毒性因素的侵害,引起脑膜和脑实质的炎症,流行性脑炎根本就不是一种食源性疾病,不会通过食物来传播,以流行性乙型脑炎为例,它主要是通过蚊虫盯咬来传播的,因此把脑炎和吃猪肉联系在一起纯粹是无稽之谈。”顾振华说。 事实上,猪肉携带“化脓性脑炎病毒”于今年1月15日已被国家多个部门证实为谣言。不过,由于许多市民并不是专家,往往很容易把这种消息当真,因此继这则短信在北京市转发盛行后,近日也在本市转发成风,记者的许多同事和朋友都收到了多条该短信。 “短信的‘始作俑者’其散发谣言的动机是很可疑的,客观上,这类短信很可能造成社会恐慌,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北京市诚实同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王志杰律师对记者说。他介绍,我国刑法第291条之一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属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法律专家表示,普通市民转发消息尽管不需要承担刑法上的责任,但在获知消息为谣言后,出于社会公德也不应该继续转发。 
2007年01月19日 03点0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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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没收到.
2007年01月19日 03点01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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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我要死了
2007年01月19日 04点01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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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吃了很多肉?
2007年01月19日 04点01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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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拜二吃N盘肉
2007年01月19日 04点01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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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G,快去找医生救命吧.
2007年01月19日 04点01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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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也不找医生
2007年01月19日 04点01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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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找狒狒、千秋和多多如果想早死的话
2007年01月19日 04点01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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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医务工作者真多.
2007年01月19日 04点01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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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用“XX工作者”我会想歪。。
2007年01月19日 04点01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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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歪了,没想法.
2007年01月19日 04点01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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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贱贱YY贱贱YY贱贱YY贱贱YY贱贱YY贱贱YY贱贱YY贱贱YY贱贱YY贱贱YY贱贱YY贱贱YY贱贱YY贱贱YY贱贱YY贱贱YY贱贱YY贱贱YY贱贱YY贱贱YY贱贱
2007年01月19日 04点01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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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死我了,甲甲还是去青山吧.
2007年01月19日 04点01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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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青山太远我还是去七院
2007年01月19日 04点01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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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甲和贱贱?你们可以组成双J组合....
2007年01月19日 04点01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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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J组合.... -----------讨厌啦
2007年01月19日 04点01分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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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甲和贱贱?你们可以组成双J组合.... -----------------------------------滚~我们俩不会幸福的
2007年01月19日 04点01分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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