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明史》〈盛庸〉传。
[7]《明史》〈白圭〉传。
[8]《明史》〈冯胜〉传。
[9]《明太祖实录》洪武三年正月癸巳条。
大征伐的建置平日自然少见,因而明初先成其规模的其实是防御体系:「凡镇戍将校五等:曰镇守,曰协守,曰分守,曰守备,曰备倭。皆因事增置,视地险要,设兵屯戍之」[10]。总兵—副总兵—参将的征伐体系确立以后又与上述的镇戍体系结合,於是总兵/镇守—副总


兵/协守—参将/分守—游击—守备的边镇体系就有了雏形:「总兵官、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守备、把总,无品级,无定员。总镇一方者为镇守,独镇一路者为分守,各守一城一堡者为守备,与主将同守一城者为协守。又有提督、提调、巡视、备御、领班、备倭等名」[11]。
[10]《明史》职官志〈兵部〉段。[11]《明史》职官志〈总兵官〉段。
此外,表中更低阶的官职以总字结尾也是有缘故的。晚明军队中规模最大的常设建制通常是营,兵额多半在五千以下,数千之间;守备以下仅备一城之守,通常不及千人。到了千总把总百总这个层级,率领的通常都不是独立的单位而是营建制的一部分,而建置中的官职也是名目繁多,其下可有队长、什长、伍长等等不一而足,故表中不详列。营以上的建制通常以镇称之,然而在晚明一个镇的辖区是很大的,其中较大的九个便是所谓的「九边」,与其说是单位编制,不如说是军区;总副参游各有其营兵隶属,「总兵官总镇军为正兵,副总兵分领三千为奇兵,游击分领三千往来防御为游兵,参将分守各路东西策应为援兵」[12],权限与责任都要大上许多。(待续)
[12]《明史》兵志〈边防〉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