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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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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剑心 2003-6-14 《武林外史》是一部成功的电视剧。在这个商业的社会,能**的电视剧就是成功的电视剧。但成功的电视剧不一定是优秀的电视剧,而优秀的电视剧不一定能够成功。 《武林外史》是冰剧中的极品,优秀而且成功。凭借这一点,它击败了《日落紫禁城》和《中国足球》,在我心中的冰剧排行榜上,傲踞榜首。 古龙不是我的偶像。我崇拜金庸,热爱古龙。古龙是很适合去爱,而不适合去崇拜的。 因为他的锋芒太露,锋利的人必然有弱点,有弱点的人很难成为这世界的主流。给金庸的爱永远是淡然的崇敬的,给古龙的就是滚烫的冰冷的,爱恨分明的。 最爱《武林外史》,因为沈浪是李寻欢楚留香陆小凤的原型,因为沈浪完美的像个神。也因为热血的熊猫儿,冷峻的金无望,惊世绝艳的王怜花,风华绝代的王云梦,幽灵仙子般的白飞飞。 然而作为早期的过渡性作品,《武林》是有局限性的。对于“善”的刻画入木三分,然而对于“恶”,即柴玉关的刻画,实在有些牵强不经心。我承认侧面描写是必要的,但是从第一章就开始渲染铺垫的快活王的几次出场着实令人失望。不要用“枭雄”二字来搪塞,只要是人,就必然是善恶结合的双刃剑,所谓好人坏人,不过是善恶的比例在人身上的体现罢了。快活王的感情呢?快活王的身手呢?快活王的计谋呢?原著里我们看不到这些,而最后那个同归于尽更让人觉得有避重就轻之嫌。 即使龙迷不在乎,广大观众会在乎的。制片人会在乎的。关键的高潮决战被一语带过,怎样也说不过去吧? 不要告诉我白飞飞诱奸沈浪就是高潮了,谁都知道观众期待的不是那个,再说这段要是真拍了,通不过“政审”可就全完了。 另外,请不要忘记《武林外史》创作的时代背景,那个时代的人们的价值观与现在人有很大差距。如今理想主义在渐渐远去,人们渐渐趋于实际。善与恶不再壁垒分明,观众更喜欢看恶人在良心的折磨下弃恶从善,高大全的英雄已经不受欢迎,集假恶丑与一身的坏人也只能让人觉得可厌可笑。由此我倒认为,在对快活王和沈浪的改编上,电视剧是成功的。 首先谈谈快活王。 古龙对快活王的设定是一个“枭雄”,可是枭雄偏又胸无大志,最大的理想就是做美女环绕美酒身边的土皇帝,一个人窝在大漠的地下宫殿里搞“物质生活极大丰富”。这真的是枭雄么?顶多是个富农罢了。 笑,细细想来,真是有些可笑。 书中的快活王虽然能够“慧眼识英雄”(天,这是我唯一发现他的优点了。其他地方真是迟钝的可疑。),但是绝不是个丰满的人物,更因为结局的缘故有些虎头蛇尾,使这个人物变得有些可笑。怎么说呢,像是一家子请客,事先给客人描述了主菜的色香味形,主人说得天花乱坠,客人听得口水直流,等真正端上桌子,才发现不过是清水豆腐盛在玛瑙碟子里,索然无味,败兴之极。 电视剧里对快活王的设定就要丰满多了。首先,快活城的存在使这个人的诸般行为有了一个合理的,可同情,可原谅的基础,若是老杜在世,恐怕还会念两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尽欢颜”的诗来歌颂一下吧。中国武侠的基础就是不满现实寻求精神安慰的文人思想,快活城的存在,无疑暗合了这种精神。 快活城源于柴玉关对李媚娘的爱和承诺。爱情是人生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是吧。即使柴玉关如何无情,这一生总要有一次心动吧?当不可一世的快活王的手指微颤,划过画像中李媚娘十八年未变的容颜时,这个人物已经立起来了。 朱七七成了快活王和李媚娘的女儿,这真是个大胆的改编。不过也是极为出彩的一笔,和快活王李媚娘的爱情相辅相成,完美的体现了编者的信念。朱七七联系了沈浪和快活王,快活王的舐犊情深和沈浪的宽仁大度因此得以体现,两个人物都丰满了起来。
2006年12月21日 07点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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