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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篇 类型:周记 周记:高一初期语文老师周周必收美其名曰“与同学交流沟通的桥梁” 周记要求:没什么特别的,有几行字就成。 题目:十年 正文: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昔我十年前,与君始相识。 十年常远道,不忍别离声。 很多很多“十年”。 仿佛是无形中的界限,十年,如同一个标志,一种象征。 而人,终其一生,又能有几个“十年”? 我历经1.5个十年,始终未变的,又有什么? 记忆中有明朗的女子,历经十年音容未变,而我,爱她十年。 关于她的主题贴吧里有一个订下“十年之约”的帖子,只是想用十年的时间打磨耐心,以鉴真心。 时常有人不信《神雕》中杨龙十六年之约的坚守,可我相信,若是真正的爱,不会轻易出口,若是出口,便不会因时间而腐败变质,十六年,又有什么理由不相信?如我,彼时五岁孩童潜藏的喜欢,竟尔跨越十年成为至诚至深的爱恋。她不是完美的,却是真实的;她不是因大义牺牲的,却是离去时最令我痛心的。倘若没有那样的终结,或许我不会记她十年,可回忆不允我妄言,记住便是记住,且一记就是十年。 多么不可思议的事。对虚拟人物持久的爱,既是无关大义,无关奉献,又来自哪里呢? 自小接受的,便是关乎“道德”的教育,想要提升一个人至某个高度,总需她舍弃个人情感和自身利益慷慨就义,而那个故事中另一个女子便是如此。 …… …… 不知未来的日子里,我的思想可会有变更,故而于此许下与自己的约定:既已爱了十年,不妨再爱十年。 好,我们击掌为盟。 备注:省略号即为省略的部分,原文中大段用来例证“无关大义也无妨”的观点。无关月如,故而略去不提。留下开头是为了不使文章显得太突兀。 批注:无 等级:无 个人评价: 我这个人很可恶,想说又不敢说,倒数第二段纯粹是为了迎合老师,可以完全忽略。什么“不妨再爱十年”,就是一百年,我也决计不变。 不同于下篇,尽管时隔两年,但文风有所改变,下篇随幼稚但较诚恳柔和,这篇一副皮痒欠打前来挑衅滋事的架势,略去的部分充满了硝烟,完全不像周记,很有战争时檄文的味道,全是大段的声讨。顺便承认一下我性格中带有许多顽固的地方。 不知为什么,老师居然连个等级都没划,看来是彻底无语了。
2006年11月26日 12点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