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月如的在校习作集
兰芷芳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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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芷芳馨 楼主
2006年11月26日 12点1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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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芷芳馨 楼主
首篇 类型:周记 周记:高一初期语文老师周周必收美其名曰“与同学交流沟通的桥梁” 周记要求:没什么特别的,有几行字就成。 题目:十年 正文: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昔我十年前,与君始相识。 十年常远道,不忍别离声。 很多很多“十年”。 仿佛是无形中的界限,十年,如同一个标志,一种象征。 而人,终其一生,又能有几个“十年”? 我历经1.5个十年,始终未变的,又有什么? 记忆中有明朗的女子,历经十年音容未变,而我,爱她十年。 关于她的主题贴吧里有一个订下“十年之约”的帖子,只是想用十年的时间打磨耐心,以鉴真心。 时常有人不信《神雕》中杨龙十六年之约的坚守,可我相信,若是真正的爱,不会轻易出口,若是出口,便不会因时间而腐败变质,十六年,又有什么理由不相信?如我,彼时五岁孩童潜藏的喜欢,竟尔跨越十年成为至诚至深的爱恋。她不是完美的,却是真实的;她不是因大义牺牲的,却是离去时最令我痛心的。倘若没有那样的终结,或许我不会记她十年,可回忆不允我妄言,记住便是记住,且一记就是十年。 多么不可思议的事。对虚拟人物持久的爱,既是无关大义,无关奉献,又来自哪里呢? 自小接受的,便是关乎“道德”的教育,想要提升一个人至某个高度,总需她舍弃个人情感和自身利益慷慨就义,而那个故事中另一个女子便是如此。 …… …… 不知未来的日子里,我的思想可会有变更,故而于此许下与自己的约定:既已爱了十年,不妨再爱十年。 好,我们击掌为盟。 备注:省略号即为省略的部分,原文中大段用来例证“无关大义也无妨”的观点。无关月如,故而略去不提。留下开头是为了不使文章显得太突兀。 批注:无 等级:无 个人评价: 我这个人很可恶,想说又不敢说,倒数第二段纯粹是为了迎合老师,可以完全忽略。什么“不妨再爱十年”,就是一百年,我也决计不变。 不同于下篇,尽管时隔两年,但文风有所改变,下篇随幼稚但较诚恳柔和,这篇一副皮痒欠打前来挑衅滋事的架势,略去的部分充满了硝烟,完全不像周记,很有战争时檄文的味道,全是大段的声讨。顺便承认一下我性格中带有许多顽固的地方。 不知为什么,老师居然连个等级都没划,看来是彻底无语了。
2006年11月26日 12点11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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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芷芳馨 楼主
末篇(短) 类型:片段作文练习 位置:九年级语文《1课1测》练习册每课时最后的部分。 作文要求:大自然中的日月星辰、花鸟草虫、风雨雷电等事物不仅可亲可敬,且可思可感,请你任选一种自己或接触较多、观察较细,或感悟较深的具体事物,以“我眼中的    ”为题,写一篇350字左右的短文。 题目:我眼中的月 正文: 喜欢望月。听着古曲,仰头望月。喧嚣的世界瞬息宁静,只剩下一轮明月,一支古曲,和一份记忆。想起她所做的一切,和那个注定悲伤的结局,心痛便悄然来袭。 月的柔辉笼罩四野,覆盖所有的愁绪和忧伤。 偶尔会想,或许那亦是个有着淡淡的温馨的结局。不在傲然江湖,却也是静谧的幸福。曾有的那份深情,纵在岁月的磨砺下,也永不消逝。它不过是由热烈的表层迁移,逐渐地,植入彼此心间。 有人说,月的表面是丑陋的,月的光辉是虚假的。但我眼中的月,却完美不可触碰。刚刚发现,爱屋及乌居然真的如此奏效,她余下的淡淡光华竟能照亮整个月亮。 喜欢月,不加“亮”,以避自身的嫌疑。 究其原因,是我太爱她。 批注:无 等级:无 个人评价: 原本该是前两篇的过渡,字数又少,不该做终结。但思前想后,仍是这篇顾虑最少,语调平坦。既不比第一篇的激烈,也不似第二篇欲言又止,所以将它放在最后。本是写景抒怀的小作文,硬被我拐成这样……最后一句显然有夸张和自恋或者自我开脱的倾向。不管了。将就着看吧。
2006年11月26日 12点11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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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芷芳馨 楼主
其实提及月如的作文不少,但集中描写的却不多,我觉得尚可的只有一篇,不幸不知被我丢在哪里,找不到了。 以上这些都是些滥竽充数的琐碎东西,心情好的话大家说几句话,拍砖也可。想必认识我的人已经不多了,实在没什么可说的就当没看好了,反正这些东西我都不忍心看。
2006年11月26日 12点11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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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芷芳馨 楼主
唉……写得越来越差劲了……
2006年12月03日 09点12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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