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9
-劉灮琺-
楼主
象 教 办 〔2012〕 8 号
关于严厉禁止在职教师及有关人员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的紧急通知
各中小学:
近日有个别学校和教师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学校和教师的形象。为规范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现就严厉禁止在职教师及有关人员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行为重申以下意见:
一、严禁学校和教师在省定目录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和使用教辅资料及其它书刊。教师不得利用违规征订的教辅资料给学生布置作业。
二、严禁学校和教师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
三、严禁教辅资料推销人员进学校向学生推销。
各校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和强化学校管理的重点工作,列入对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校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如发现违规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等行为,要立即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报教育局纪委。
象山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3月29日印发
责任校对:林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