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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桑兰立即撤诉并保证永不再诉.
2.在中美主要报刊上刊登声明(中英文),承认诉讼没有事实根据并对被告正式道歉.
3.赔偿被告支付的相关律师费用.
4.支付被告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一美元.
请各位网友发表自己的意见.
2012年02月05日 05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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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你这个较为符合刘谢的做法。
刘谢虽然痛恨黄本科,但是对桑兰估计还是有感情的,哀其不幸痛其不争,被黄本科忽悠做出这么恶毒的事情,要说刘谢要让桑赔个倾家荡产,我认为他俩做不出手。
但是黄本科又太聪明,没有任何一件事跟他有书面上的证明他在捣鬼。唯一见于媒体的,只有那张胖大海的律师签约,黄本科是以“见证人”身份签名的,要告他也很困难。
2012年02月05日 06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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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健不可能因为桑兰官司而受到惩罚的。
黄健能受到的惩罚大不了就是桑兰官司失败后与桑兰分道扬镳,七八年的护理工作投资白做,不过能换回一套豪华装修,也值了。
2012年02月05日 06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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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桑兰立即撤诉并保证永不再诉. - "永不再诉" 现在看来不太靠谱.
2.在中美主要报刊上刊登声明(中英文),承认诉讼没有事实根据并对被告正式道歉. - 支持
3.赔偿被告支付的相关律师费用. - 支持
4.支付被告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一美元. - 刘谢受到一美元的赔偿费后, 出具收条, 次收条必须挂在黄家门口直到桑黄归天.
2012年02月05日 07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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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9
如果刘谢一方真的开出这样的和解协议.那这就是对桑*最好的条件.因为桑*只须付出自己应该付的责任.而刘谢亦只不过要求象徵式的一元来当作是受到精神上损害的赔偿金.
当然.桑*和黄*最希望的就是连对方的律师费也不用给.更不用花钱在报刊上刊登声明.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可惜世上那有这样好的事情发生.伤害了别人者.理应要向受害一方作出补偿.否则世上就不用有公理了.
2012年02月05日 07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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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9
轻饶桑烂了,放过黄贱了,惩罚有点轻了,再重点:罚他个心惊胆战、倾家荡产!
2012年02月05日 07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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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设想的是刘谢的底线,估计开出的条件要比这个严厉;如果连这个都达不到就和解的话,估计看戏党都要有怨言了.
2012年02月05日 07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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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8
其实刘谢一直给桑兰留着退路。如果几个月前,桑兰肯这样收手,刘谢可能会放她一马,但案件发展到今天,难说了,已经有太多的人卷进来了。恶劣的影响已经造成,岂是桑兰一句我错了就能消除的。
2012年02月05日 08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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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7
以桑黄的性格,能够同意吗?桑兰就是去坐监狱,也不会认错。一旦认错,名声全毁,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
桑兰最差的结局是:法官驳回桑兰的上诉,莫虎反告。如此下去,最多法院判对桑兰罚款,桑在中国,拒不交款,也无人奈何她。已经坐轮椅了,不怕坐监狱。如果真到美国服刑,正好在美国监狱生孩子。估计这对美国也是负担,不可能去美国坐监。
如果刘谢在中国起诉桑,那就更不用怕。中国的法院一向都是以“大局”为判罚标准的,不会对桑怎么样。
所以我预测:尽管徐律师召开和解会,但桑兰肯定会不配合,并且死緾到底。
2012年02月05日 09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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