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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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走西盼.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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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获刑10年 5年是他妈的“功劳” 王某某是此案中唯一的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仅次于李天一。法院鉴于其有一定悔过认识,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至于其他三名被告人——魏某某兄弟及张某某,法院认定,三人均系在校学生,认罪态度好,在庭前或庭审中向被害人杨某某表示道歉,并积极赔偿杨某某的损失,被害人也建议对三人从轻处罚。法院据此判决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判处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作为“未成年人”李天一,在本案中差不多获得了最严重的判决,一是因为他率先对被害人进行了强奸,是主犯。二是,他既不向被害人道歉,也不认罪,其母梦鸽还寄望于“无罪辩护”,这会在量刑时从重。加上李天一有劳教前科,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法院会综合考虑前科劣迹的性质、处罚情况酌情确定从重的幅度。海淀法院对于李天一10年刑期的判决超出了律师界的预期,此前,业内普遍认为(判)7年,因为他是未成年人,会减少基准刑的20%-50%。《刑法》第236条规定,“两人以上轮奸的”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相当于李天一享受了成年人轮奸的从轻判决待遇,这对未成年人就是从重了。随手翻看一下网络,都能看到类似这样的评论:将李天一送上被告席的不是受害人、公众、公诉人,而是他的母亲梦鸽。未成年人犯罪,是社会之痛,法治之痛,更是教育之过,尤其是家教之过。从李天一被刑事拘留开始,梦鸽就不断抛头露面,紧逼律师发公告,否认李天一涉嫌强奸。迫于压力,律师请辞。随后,救子心切的梦鸽,展开了一系列救子行动,不但态度上毫无悔意,还将一切责任推向被告人、酒吧、甚至整个社会,儿子变成了受害者。法律和公众的底线一再被这位母亲打破。 孩子是父母的作品,不但遗传了他们的基因,还继承了他们的为人。从这些公开的行为中不难判断,平日里的梦鸽是怎样将儿子捧在天上。一位普通的父亲给梦鸽写了一封公开信,细数梦鸽作为母亲的8大败笔:儿子违章用钱摆平,坐在被告席上无羞耻,犯错不惩罚反而得到奖励,等等。老公的学生桃李满天下,有的位高权重。在这样一位有钱有势目空一切的母亲呵护下,儿子眼里还放得下谁?心理学研究表明,在放纵型溺爱中长大的孩子,他们的心中只有自己,不尊重他人,也无视法律和伦理道德,只想肆意而为。这样培养出的孩子会成为“他人的地狱”,最终也会成为父母“自己的敌人”。李天一获刑10年,其中5年可能是他妈的直接“功劳”,不尊重法律和社会底线,也可能受到无良律师的幕后指导,瞎折腾,从而未获轻判,咎由自取。如果考虑家庭教育因素,李天一获刑10年,基本是她妈生他出来就给的。依照梦鸽的性格,一审判决后,她必定还将上诉,但料无济于事。根据法律规定,减刑必须在服刑期一半以上才有可能。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李天一如在狱中表现良好,至少也得5年后出狱。届时,他终于可以成年了。 【著作权声明】 【免责声明】 转发 打印 分享到: 子云的相关博文
知耻近乎勇.失败乃成功之母.(送给一个曾犯错误的母亲). 李天一的犯罪行为是事实.而他亦理应得到惩罚.梦鸽在李天一犯案后,没有选择一条正确的方式去支持他.反而相信某位高人的绝妙计谋.否则李天一顶多只会被判五年.今天一切已成定局.梦鸽现在应好好反思怎样才可以令到李天一重回正轨.到他日李天一出来后.可以做回一个正常人.再不会像从前那样.总以为有自己的父母纵容和支撑.就可以事无法无天地做任何事.如果梦鸽仍是没有感到自已教导儿子的方式是错.那李天一的将来亦没什麼希望可言.爱..有时候是对被爱的一方是一种伤害...(假使一个不懂得什麼是爱的人).
《新史记》之李天一 转自(广州六艺书院)。 《新史记》之李天一 伤天一 京兆人李天一,父母皆名伶,天一生一岁,即能识诸车,四岁获选申奥形象大使,同年学钢琴,八岁习书法,十岁入少年冰球队,多次获奖,十三岁入海淀书协。国人奇之,凤凰鲁豫誉之曰:“根正苗红”,因此常多其亲。 予闻之也久,常存疑,近来,於网络闻之,十六七矣,殴人在前,奸人在后,身陷囹圉,不复昔日光环,皆叹惋! 君子曰:天一之早闻,受之亲也,其受之亲也,贤於众人远矣。卒之为楚囚,则其教者不至也。不至於道,必至於邪,益之富贵,适足以亏德行,进之浮名,犹足以速祸害。向使等平民,同勤苦,加之以圣经,规之以礼仪,或不至於此也。尝见其玩宝马,窃知今日之事不可遏也。呜呼,天欲兴复,必有残毁,非天一不可育颜曾,幸甚,幸甚!又有何伤焉!癸巳年正月癸酉日仕隐谨识於广州六艺书院。
估计明天的判决 判刑最轻的一定是那名未成年.而已作出赔偿道歉且有立巧表现的年轻犯.(约判三年).另两名已道歉和作出了赔偿的年轻犯.(应会判五年).判这三名年轻犯坐牢是一定要的.否则我国的法规就会变相地表达以后强奸犯只须在事后对受害者作出赔偿和道歉就不会有事.至於那名成年的犯人.依我估计会被判十二至十五年之间.至於李天一虽然未成年.但他犯案的情节是最严重的一位.而在证人.证供.证据和犯案的行为上.都指向他近乎是这案件的领头人.而在法庭上他作出翻供的行为.拒不认罪.不对受害者作出道歉和赔偿.再加上在近月里.他的母亲和兰和三番四次公开地对受害者的无理的指控.所以我很相信明天法庭对他的判刑不会少过十年.
假如今天有关李天一年龄贴子是真的.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我只可以说.李天一完了.因成年和未成年的判刑已有很大的分别.再加上李天一在法庭上翻供.不认罪.这样的话.李天一的刑期不可能会少过十五年.这已是最少的判刑.而那个本来是唯一的成年人会是得益者.因没有李天一这个成年人/他就会被判很重的刑期.但现在由于李天一的背景.所以他很可能只被判上十至十二年.但前题是/我国的司法机关会不会认真的去查明真相.我国上级的官员会否放条生路比李天一.那名成年犯又会不会接受自己被判最重的刑期.他会不会以李天一作为谈判本钱.缠扰李天一的年龄.在未来会不会又有什麼新的证据出现.如果有.又谁去上报.检察一方是否会重新查核.而最重要的是受害者会不会主动提出要对李天一的确实年龄再次核算.然后要求法院依照成年罪犯来判处李天一.
出於善意.送给梦鸽以下之言. 诚实以启人之信我;乐善以使人之亲我; 虚心以听人之教我;恭顺以取人之敬我; 自检以杜人之议我;自反以杜人之罪我; 容忍以免人之欺我;勤俭以补人之助我; 量力以济人之求我;尽心以报人之任我;
(12名专家一万多字的意见).自打咀吧的兰和. 情理之外:(12名专家意见书就有一万多字而所谓的情理之外,兰和表示梦鸽提交的《再次开庭申请书》附上的意见书是12名国内刑事实务界、理论界和法医学界权威专家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集体提出这么一个建议,从专业水平来讲,这在国内也是打得响的,这种意见不是哗众取宠,也不是空穴来风,专家意见书就有一万多字。).以上的是兰和在接受访问昤所说的...梦鸽请来了的兰和只懂自欺欺人.他说请了12名国内刑事实务界、理论界和法医学界权威专家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集体提出这么一个建议,(而意见书有就有一万多字)。兰和到底有没有脑子的.一个下午.就当四个小时.十二个人可以完全讨论和了解整件案件的前因后果?而且更可得出一份一万多字的集体意见书出来.他到底有没有想过,就算要一个人站出来.要他用一个下午读完一份一万多字的文件.这已是很艰难的事.更加不可能要经过十二个人的讨论才能形成的意见书.
李家真利害.连维基有关李天一出生日期也可以控制. 这是我刚刚在维基找到李天一的出生年份,但景被加了这些波浪的东西,
物必自腐而后虫生 梦鸽说:(社会令李天一被污染),而不说李天一没有向社会上好的方向学习和前行.这就是(物必自腐而后虫生)的道理.以李天一的本质.再加上梦鸽这样的母亲.才会出现象李天一这样的罪犯.
陆媒点出李双江夫妇唱红歌背景 《三联生活周刊》报导称,因为李天一父母的身份,这个案件成为2013年初最著名的丑闻。李天一的父亲是大陆著名的军旅歌手,母亲则创造了中国唯一一个个人红歌品牌:「如梦如歌」,并频频举办演唱会。 报导说,在2009年9月李天一去美国念书,刚进入一个陌生的环境时,「如梦如歌」的香港演唱会正在筹备中。在2011年李天一第一次冲撞法律出现打人事件时,他的车上还有一张7月17日进入人民大会堂的通行证。那是他的母亲另一场红歌演唱会的举办地点。 网易娱乐新闻曾撰文《李双江的红歌为何难以挽救李衙内》,罕见对李双江进行高调批评。文章说,李双江的儿子因寻衅滋事罪被收容教养释放不足半年,又干出轮奸少女的勾当,令人难以想像。 文章讽刺道:「『李衙内』在红歌的熏陶下长大,本应该从里红到外,不但品行是红的,思想也应该是红的」,但只是把别人头打破流出的血是红的,而且还惹上轮奸的罪名。
这代表李天一罪名成立了. 新浪娱乐讯 8月29日,李天一案两日庭审结束。李天一等五名少年坐上囚车离开。
吧主留意 现在被告一方可能已开始发报受害者的私人讯息.用意是伤害和要胁受害者.请吧主采取删除这类贴子的行动.谢谢..
法院怕被告一方有机会串供. 新浪娱乐讯 8月29日,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海淀法院继续进行审理。据人民网报道,李某某辩护人上了洗手间后想回到法庭,被审判长阻止进入。 人民网报道称,记者在第十七法庭门口看到李某某辩护人被阻拦在法庭门外,对法警说自己上了洗手间后想回到法庭,被审判长阻止进入。随后记者看到梦鸽和其他几位被告人的家属站在法庭走廊里,气氛紧张,没有人交谈。 本案今天下午将继续审理。
李家大势已去 刚刚看了代表李天一律师所谓证词.令我很怀疑他对法律条文认识有多少.那段(精子论简直当世人都是白痴无脑的).以他的论调.就等如之前不久的一件强奸案犯人所说的一样荒谬无论.那名强奸犯说:(有用避孕套就不算强奸.因为没有把精子留在对方体内).看了他整个发言.根本没有一句说话可以令人接受.更莫说要人相信.法庭上的法官也一定会有同样的想法.他这样发言.只会令到法官对李天一更加反感.因而重判李天一是必然的事....当这件案子过后..当梦鸽情绪冷静下来后.她一定会后悔招上了兰和.亦会痛恨兰和.因为没有兰和这个 小人伪君子.李天一可能会判轻一点.她的名声亦不会弄到现在这个田地.亦不会有这麼多人对她产生反感.泼水难收.她和兰和在这两个多月的所作所为.已经深深烙在人民的心深处.永不磨灭.
源自其他网站对李天一父母的意见 爱子心切,是天下父母的心病,但纵子成凶,只是给社会制造祸害,对於你们的儿子,所犯的错误,已经不是第一次,如果你们还在他做错事后,尽力为他不惜用重金脱罪,就显得你们的教育方式有问题。所以此时,做为李天一的父母,最好是让李天一接受法律的制裁,让他知道自己犯了过错,接受国家律法的制裁,然后争取把错误纠正过来,也一样成为社会上的人才。而今李家人只看到李天一是自家的儿子,而且还用尽各种各样的手段来为他脱罪,只会让李天一知道自己并没有做错,至少父母还是支援他的行为!这样的纵子行为,只会将李天一们毁灭呀! 做为父母,我理解李家人的心情,一对忘子成龙的父母,突然看到自己的孩子做了错事,遭到众人的批评,心情是难受的,但在这件事上,李家人做错了几件事,第一没有第一时间向受害人及其家人道歉,体现出是老艺术家的傲慢!第二件没有及时让儿子认罪悔改之意,还想方设法为儿子脱罪。只是在这个网路时代裏,这样的行为已经行不通了,这样的行为更加呈现出你们丑陋的心态!第三件是面对舆论的质疑,李家人从来没有认真回答过儿子犯错之事,没有真诚的歉意! 梦鸽质疑受害人是陪酒女,想让儿子无罪释放,对李天一个人来说,她是一个好母亲,一个纵子成凶,不肯认错的糊涂好母亲。我为什麼说她糊涂呢?因为一个真正明辩是非的好母亲,在知道儿子犯错之后,劝他接受法律的制裁,诚心改过,重新做人。而梦鸽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她只是在一味的纵容,在她自己对法律知识知甚少的情况下,为帮儿子脱罪,是非颠倒,其心对他人来说,也可谓是恶毒之极了! 所以,将心比心,李家人此时要懂得换位思考,假设这位受害人是你的家属或则女儿,你们会觉得李天一们的行为该不该判刑呢?还是找诸多藉口为儿子脱罪呢?从这一点上便也可以看出李家人的修养和素质了,这些都不是一个被人称为老艺术家的所做所为,非但不能帮你儿子脱罪,只会加深民众对李天一的厌恶,如果说受害人是陪酒女遭你儿子等强奸是无罪的话,那麼中国的律法恐怕也需要改写了,但律法不是你们李家人的后花园,不是你们想怎麼定都可以的!当然,如果你们想帮儿子脱罪,你最好还可以拿出证明来说是受害人强奸了李天一等几人,这样就可帮你儿子脱罪了,否则,不管是受害人是陪酒女也好,还是其他行业也好,被你们的儿子等几人强奸,都一样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这是不容质疑的!
梦鸽八问实录 本案八问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我作为本案被告人李冠丰的监护人,有权利和义务提请法庭审慎对待,公正审理,不要被任何外界舆论和人为因素干扰,遮蔽事实真相,一味追求所谓效率,快审快判,讲庭审流于形式,而应对案件中存在的矛盾、疑点和问题进行彻底查明,还原事实真相,回归正常司法,避免冤假错案。 此前,我已经公开表示,如果李冠丰有罪,犯到哪,办到哪,不希望任何姑息偏袒;但是,如果本案存在其他问题,也请法庭调查清楚,不要草率结案,严格依照事实、证据和法律进行审批。我们不需要任何特殊对待,只希望司法公正。 现就本案中存在的问题,向法庭陈述如下: 1、在第一次庭前会议上,监护人和律师再三提请法院注意对酒吧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并予以核实。在法庭上,律师也提交了张光耀等人犯罪行为和该酒吧从事黄色表演的证据材料。其实针对这个问题,我从今天三月就已开始举报,但直至今日,没有半点回音。此外,被控告人张光耀还在其自媒体中公然宣称:“控告函发出后,警方也没联系过我”对此我深感不解,到底该酒吧有多大能耐,背景有多厚,水有多深,能在首善之区让有关部门对此问题讳莫如深,集体回避。
李天一父母能否悔过自责事关道德形象(中国网.观点中国). 与案件审理相应的,李天一的父母也正在受到道德的审判。至少在两个方面李双江夫妇心灵上已经有了污点:一是没有尽到保护未成年人监护义务,作为父母严重失职失责。平日裏的娇惯,貌似疼爱,实则把孩子推向犯罪的火坑。李天一是被其父母惯坏了,或者说,是其父母把李天一给害了,其成长中的污点,与其父母罪责难逃。二是作为公众人物,之所以在社会有影响力,就在於其能够肩负起社会责任。而在李天一案件上,李双江夫妇恰恰缺乏起码的社会责任感,案发至今,连跟受害人联系向受害人道歉都做不到,可见其冷漠到什麼程度?如此冷漠,不仅加重了受害人心灵上的伤害,也给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这个损失是无法挽回的。 希望在接下来的法庭庭审中,李天一及其父母能够把心放平放正,积极配合法庭调查,以对受害人歉疚的悔过之心去认罪,深刻反省案件对社会的危害,给公众一个新的印象,也还法律以公正的尊严。
谁可分出这文章的可信性.
被轮奸的受害者.一般都会选择不会出庭. 近日兰和老是说杨女仕应该出庭.他和梦鸽这只是(以退为进).因他们明白到一个被多人轮奸后的女子.是不可能再想提起这段痛苦的经历.更何况已有足够的证据令那班飞禽走兽被定罪.试问谁会愿意站出来让世人看到她的样子.因而令到她所有的亲朋好友都知到这个受害者就是她本人.她的家人又如何自处!!!!!.....当杨女仕表示不会出庭后.兰和就大造文章.说受害者理应出庭.否则就是杨女仕理亏.背后有不可告人的事.杨女仕只是一个普通人.她不可能像戏子那样.可以随便因利益而做出失去尊严和抛夫弃子的事.然后当作什麼也没发生过一样.站出来扮名门淑女.
有关捐款给杨女仕的事.(我愿先行) 如果杨女仕生活有问题.我愿意随时开始.每月捐给她一千块人民币.直到李天一被判刑的一天.到了判决后.如果杨女仕面对生活仍感到任何困难.到时我会每月捐二千人民币给她.(半年内).前题是.一定要可以确定我捐的钱都是由杨女仕收存.(有这要求是因汶川地震后.我捐过的款项景不知去向).如果杨女仕不方便出面接受.本人同意接受由田律师代表杨女仕接受本人的捐款.只须田律师确认以获得杨女仕授权便可.本人亦希望有此心的人.都可以因为杨女仕的苦况.而出一分力.因我深信她现在的日子一定不好过.
我选择相信李天一是17岁. 这是我刚刚看到的.... 2011年9月6日晚,在海淀某小区门口,一对业主夫妻在开车拐入南门时,遭一辆无照宝马和一辆奥迪司机殴打,并大喊“谁敢打110”。警方称:“经核实,宝马司机年龄15岁,无驾照,系李双江之子李冠丰”。李双江8日下午赴医院看望伤者并含泪道歉。伤者坚决拒绝私了。 这案子已说明.当年已提到他只有十五岁.事发在2011年9月6日晚.算至现在2013年.他应是17岁.
梦鸽真的要好好想一想.是否要换律师 李某案中律师表现受争议,给律师群体提了个醒:在行使职能时,须恪守职业操守,切忌僭越法律底线。 李某等五人涉轮奸案仍在发酵,受争议的,还有该案的辩护律师。日前,李某的法律顾问兰和称,法庭上律师们已提请法庭对有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上述事实一旦查实,有关人员诬告陷害罪责难逃;李某同案犯的律师则称:“李某自认武功第一,强奸时才打人”,引起不小的争议。 这一系列由律师领衔演绎的闹剧,引起社会的广泛质疑:作为律师,职业伦理与法律素养何在? 在该案案发后,李某的律师陈某允诺将为其作“无罪辩护”,这引发不少人的猜疑。就如有的律师所言:“如果李某等人的行为已明显构成强奸罪,律师作无罪辩护就不符合职业伦理。律师屈从当事人及其家属意志,故意曲解事实和法律是不允许的”。而其律师团团长张某标榜“法律大学”副校长,并称李某不构成“轮奸罪”,也颇显荒诞:一则中国并无“法律大学”,二则法律中也没有“轮奸罪”的罪名。这涉嫌虚造头衔,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禁止在名片上印刷各种头衔、荣誉、学历、兼职的规定相冲突。 在此案中,有律师反复强调李是未成年人,媒体在报道时不得擅自使用其姓名和肖像,然而,在律师自己的博客、微博中,却大曝李某名字,莫非代理律师就能弃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责任? 日前,律师兰和甚至向法院提出对“有关人员”开启“组织卖淫罪”和“敲诈勒索罪”的调查。实质上,法院功能在于审判,刑事立案调查和公诉须由别的机关执行。不依法定程序向公安机关报案,却提请法庭记录,这是缺乏法律基本常识,还是恶意引导舆论? 或许,该案中的某些律师夸大其词或替法院做主的行径,只为造势,影响舆论走向,进而左右法院判决。只是,任何辩护策略,都不能背离起码的职业伦理。没有合法证据,就声称受害人“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这对受害者何尝不是二次伤害?对被代理人也不负责任犹记得,药家鑫案中,被害人代理律师张显散布虚假消息,就曾误导舆论,到头来,他也因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输了与药庆卫的官司。 既背离职业操守,又表现得很不专业,无疑是该案中律师备受诟病的重要因由。但愿它能给律师群体提个醒:在行使职能时,须恪守职业操守,切忌僭越法律底线。 □朱巍(法学博士)
有关李天一的年龄.(只供参考). 新闻报道暴露了李天一的真实年龄! 【李双江梦鸽相差27岁“师生恋”修成正果 1991年得子 溺爱非常】 1988年,李双江认识现任妻子梦鸽,当时,梦鸽22岁,李双江49岁。当年,梦鸽考进了中央音乐学院声乐系。一天,李双江的学生介绍她去听他的课。一进去,满满一屋子的人,李双江正在听学生唱歌。他们唱完了,她走上前去,对李双江说:李老师,我唱一支歌给你听听。刚唱完,李双江就带头鼓起掌来。后来,他的同事就开始撮合。1990年,梦鸽与李双江结婚。因两人年龄相差27岁,再加上梦鸽还是解放军艺术学院的研究生,因怀孕生子不得不休学一年(1991),当时曾引起不少非议。 梦鸽是李双江的第二任妻子,在与梦鸽结婚前,李双江还曾经历过一段婚姻。其前妻丁英曾是舞蹈演员,丁英与李双江也育有一子,后两人因感情不和而分手。据悉,丁英目前已退休,为人低调,也很少与李双江联系。 李双江现已75岁,对于现年19岁的儿子非常溺爱,李双江几年前做客某网站采访,谈到孩子的时候透露,自己对孩子非常溺爱,“我儿子学什么都很灵。舍不得打他,有时真想打,但不能打,我们吓唬一下。还没有打,自己的眼泪先掉下来了。这代人是我们的希望,这是中国人的希望。”
对不起.有关本人所发的(判决书如下) 其实本人不知道什麼判决结果.我只想做 一次有关本吧的压力测试.但过了几分钟就发现不行的.我本意是想看看在这吧里支持和痛恨李天一的比例.不过想深一层.最后的判决都只会由法院定断.而我做这测试亦只会是多此一举.所以此贴完了
判决书如下: 判决书如下:李天一.(大家最想知的一人).因曾用暴力.判了九年.其他未成年的.5-7年.成年的那一位.因不是主谋,又坦白交代.判了五年.
申请公开审理 被指“打悲情牌” 专门研究法律职业伦理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认为,李家既然聘请了专业的律师作为家庭法律顾问,从律师的角度不可能不知道法律上对能否公开审理的明确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坚持公开向媒体披露申请书,从实体上、从程序上对于法院审判意义不大,更多地还是借助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声,试图打出悲情牌证明李家不畏惧审判,甚至是希望借此呼吁关注所谓的“内情”。
陪酒女, 在我国的法律里.直到今天仍没有一条法规定性(陪酒女)是不合法的职业.而陪酒女的收入亦不一定是全由公司支付.一般有三种方式,(一).公司只支付一点点象徵性的工资.其他就要看陪酒的客人给多少小费.再和公司拆账.(二).公司没有工资出.收到客人小费后.一样是和公司拆账.但陪酒女得到的比例会比第一类多一点.而公司一般都会有工作服提供.有些会包吃(三).与公司全无关系.陪酒女只是以客人形式进店.所收到的全是自己.而公司的利益是多了女性在店内.因而可以引发多一些客人.生意额自然会多一点.(不固定的陪酒女).她们一般不会只在一间酒吧.但当她们有自己的客人想去酒吧时.就会带客人去相熟的酒吧玩.然后从客人的消费额当中.依照事前的协定.而按比例给予陪酒女应得的佣金.
这是第一次看到有关此案最合常理的案件发生经过.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news.xinhuanet.com%2Fpolitics%2F2013-07%2F28%2Fc_125076393.htm&urlrefer=2a5165261f764fd479bf7d08acbee4be 这是第一次看到有关此案最合常理的案件发生经过.就算不是百分百.离事实亦不远.李天一完了.
判决罪成后.李家的下一步 相信李天一会被判5-7年.(不用假设他会被判无罪.因这是近乎不可能的事).之后梦鸽当然会上诉.在等上诉期间.梦鸽就会安排一些非正式的自我表白,例如(网络水军).诉说她之所以打这场无罪抗辩官司.全都是因爱子深切.才会听从律师的安排/包括所有对受害者作出有关伤害的言论和假设.总之错她是有.但都只是因为爰子而犯错.一切都是律师的计划.与她无关.相反她其实一直都想找机会给受害者一些补偿...李先生就更简单.他什麼也没有做.什麼也不知道.况且他因这件事被气病了.所以更不用交代..........直到开审李天一上诉时.李天一要求减刑的理据是.他会说,从一开始他都想坦白交代一切.但他母亲硬是要他听从律师的指示而行每一步.基於做人子女.应该以孝为先.而且他一向都是很听妈妈的说话.因此他就依从律师的安排而选择了无罪抗辩.现在深感后悔.对於受害者他一定会作出尽可能的赔偿.希望法院可以念在他是一个年少无知的未成年青年.给予他一个减刑的机会.然后法院就会接纳他的所说和请.把判刑改为四至五年.
吧主在吗? 因何我刚刚发的贴子.一发出去不到两秒就被删去了???
王旭明:李双江梦鸽咋坑了好苗子李天一 当下关於李天一案件有一种奇怪的说法,就是打著保护未成年人旗号千方百计保护李天一及其他犯罪嫌疑人,我无意研究这种保护者的用心与心理,我想说的是,未成年人也不能违法更不可以犯罪直至杀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方面要追究其责,另一方面还要追究监护人的责任。追究监护人责任,一是追责,二是从教育的角度说,作为家庭教育的案例研究成年人是如何培养未成年人的,对全社会来说也不无意义。从这个角度讲,我们看一下李天一父母是如何「教育」李天一,最终这种「教育」又如何坑了自己的孩子的。 李天一爹妈坑孩子的诀窍可用六字概括:娇惯、放纵和包庇。 先说娇惯。为人父母适度的爱孩子,娇孩子是可以理解的,尤其是独生子女的父母,尤其是李双江58老来得子的具体情况下。但是,当这种娇惯成为一种无节制、成为一种大人多方面不良品行的集中,也就是说,大人的某些不良品行反映在娇惯孩子身上,这种娇惯就是在坑孩子。举一例,14岁的时候,李天一便拥有了一台名为酷橙诱惑的宝马车。这车当然是父母所给,2011年,他又花费了20多万元进行了改装,这笔巨资当然还是父母所给。可想而知,李天一父母对孩子娇惯到何种程度。说到大人的不良言行也是对儿子的一种负娇惯,也是李天一日后发生两起违法事件的诱因。据李父母所在的小区居民说,梦鸽经常把车停在车库过道或者小区主路上,堵塞道路并对劝阻的保安说:「你到底知不知道我是谁?」李双江夫妇高调、做作并带孩子出席各种场合接受访谈,甚至让各路豪杰为其子庆生等等,所有这一切不良习惯和行为最终坑了孩子。 二是放纵。在无边界、无限制娇惯的基础上,再往前发展就是对孩子的放纵,李双江夫妇对孩子的放纵可以说令人咂舌。再举一例,李天一在美国读书期间因违纪被学校劝退,其父母不仅未教育孩子,还试图用钱摆平,最终未果。李天一父母还纵容其子在小区车库里打冰球,引发冲突后,不仅不认错道歉,又企图用钱和权摆平。李天一对其子的放纵还远不止这些。就在强奸案发生后,以其父将军的地位和其母艺术硕士的身份,应该算知书达理之人却至今未向受害人道歉,以己之如此品行放纵孩子可谓达到极点。 三是包庇。在娇惯的基础上,滑向了放纵,最终导致其子犯罪之后的包庇。媒体报导称,李案发后,其父母托关系走后门企图为其子开脱;梦鸽试图利用特殊的身份平息事端。这种情绪进一步扩张,以至於她强求律师为李天一做「未参与轮奸行为」的无罪辩护。最后,李天一原辩护律师薛某主动请辞。 从娇惯到放纵再到包庇,从表面看是对孩子的一爱、再爱和深深的爱,实际上是一坑、二坑和深深的坑。作为一个受党教育多年的歌唱家李双江来说,对於一个有著硕士研究生专业背景的知识分子梦鸽来说,本来正确的家庭教育应该是可以娇惯孩子但要有度、制约孩子的行为和孩子一旦犯错,决不能包庇。孩子犯错犯罪后应该向公众诚恳道歉,挽回影响;向被害人代子谢罪,诚恳忏悔;劝其子坦白交代,争取宽大处理。这一对爹妈的反其道而行之,是家庭教育的失败,也是一步一步的坑了其子李天一。 李双江夫妇坑自己儿子的经历是一个典型的家庭教育失败的案例。这一案例再次告诉我们,当人们越来越注重学校教育,越来越注重分数的提高和所谓重点校的选择时,不可忽视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尤其是家长的道德操守和言传身教。道德操守和言传身教无关地位、无关财富、无关学历。想起李天一,我常做这样的假想,如果天一生在普通且知书达理之家,可能不仅不会如此堕落,还会很有出息,像李云迪那样。 可惜了,一个好苗子,一个也许是未成年人的李天一,被实实在在的两个成年人惯坏了、纵坏了,在不断的包庇下,也许还会继续坏著。大人们,家庭教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实在不可忽视。 可以肯定的是,在现实生活中,绝非仅仅一个天一,一对儿歌唱家夫妇,那就请以李天一为训吧!本文选自王旭明的博客,点击查看原文。 详全文 王旭明:李双江梦鸽咋坑了好苗子李天一-文教新闻-新浪新闻中心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news.sina.com.tw%2Farticle%2F20130712%2F10128755.html&urlrefer=f9a5d7135631c7b931c792537ed887db
我国难得出现的真心人 发表于 2012-8-31 16:28:27|只看该作者|倒序浏览 流沙河:各位朋友(热烈的掌声),我比在座各位朋友蠢长得多,我今年已经74岁了。我这个人谈不上什么“思想”;但是由于我的年龄比你们大,我曾经亲身经历的事比如抗日战争你们没有经历过,这就是我跟大家不同的地方。今天来,我只跟大家讲两件事情。 我的家乡在今天的青白江区城乡镇,在那时金堂县的县城里边,一条好深的巷子叫槐树街,出去有一个庙子叫“川祖庙”(音)。从我当小学生起,这个川祖庙就有一拨一拨的壮丁进来集训,两三个月后就开赴前线去了。这都是我这个小学生亲眼见到的。这些壮丁苦得很,他们穿得稀烂,我没有看见任何强迫,全部是招派,而且都是自愿的。 这些壮丁是怎样来的呢?当时的征兵政策,叫“三丁抽一,五丁抽二”——你有三弟兄必须要出一个去打仗,有五个要出两个。出了以后由国民政府(县政府)给“安家费”(用“黄谷”就是没有碾出来的米发放),所有壮丁的家属都领了的。这里面我所见到的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是自己去的,“拉壮丁”的事有没有?有,我亲自看见过一次,而且这一次的情况是:有个保长,他完成了任务又乱打主意,想再拉一个木匠。那天木匠收了工从房子上下来,保长就把他拉了。 但是拉了以后第二天就放了,为什么呢?因为这样子做不合法。由于当时负担壮丁的人除了保长以外还有很多乡长,别人都是按照规定而他完成后又胡乱来,怎么行呢?所以后来就放了。这是我见到的唯一一次。我见过川祖庙里一批批来一批批走不下数千人,这些壮丁怎么可能都是强迫拉来的呢?拉来他不跑吗?很容易他就跑了,那个庙子几面都是空的。这些壮丁非常苦、非常惨,我们四川的三百万壮丁几乎都是农民。全部是这些最穷苦的老百姓。而且这中间我没有看见过逃兵。逃兵有没有?有。连正规的兵营都有逃兵,但怎么能拿这跟百分之九十九点九来比呢? 而且还跟你们不同,本人有幸接触过一大批这样的人。那是文格中我这个“优派”。这些就是我亲自看见过的抗日战争到前线打过仗的人。无论你们从“理论” 出发、还是从你们的“主义”出发你们要采取什么做法,都难以抹杀四川三百万“壮丁”的善良勇敢,和他们在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中作出的贡献和牺牲——四川的壮丁牺牲在战场上有几十万。他们用的武器根本没法跟人比,但是他们去赴死了。这是我终身难以改变的印象。这就是我要讲给大家听的第一个故事。 第二个故事也是我亲身看见的。我要告诉大家:美国人是我们最好的朋友,中国人在全世界唯一最好的朋友是美国人。1900年八国联军进入北京,第二年的 “庚子赔款”所有的八个列强,其中只有一个国家拿到这个钱没有动,就是美国。后来以各种方式退给我们了,其中一种方式叫“庚款留学生”,还有的拿来补贴我们的大学。我告诉你们,抗战时期山西有一个“铭贤学院”迁到我的家乡来。这个学校是和美国欧柏林学校挂了钩的,欧柏林大学有个“山西基金会”就是美国政府用庚子赔款设立的。“山西基金会”的钱就用来资助办铭贤学院,从30年代创办就是用的这个钱。 后来抗日战争了辗转数千里逃到我们家乡,我们家乡最大一个姓曾的地主,他主动把自己一个寨子腾空,全部免费借给这个学校。这个学院就这样一直办了下来。政权改制后它就变成了“山西农学院”和“山西工学院”,然后跟美国交恶后每年的这个钱就没有了。那头也没有作任何解释,我们这头说“我们**国家,谁要你帝国主义的臭钱”,就这样从建国以后这个钱就断了数十年。 到了改格开放初期,欧柏林大学的“山西基金会”派了一个工作人员,一个27岁的小伙子到中国大陆来,找到中国政府。问他有什么事情,他说你们国家从前
送给这文章的作者(桑兰在进行一场战争 最重要的是能找回自己). 。在她受伤后,一度流传说,她醒后的第一句话是“我还能练吗?”但事实上,她苏醒后惊恐地说:“都是他!都是他撤垫子!不怪我,真的不怪我!”这个“他”,指的是她那次改变命运的起跳前,撤掉垫子的一位罗马尼亚教练。 如果以上的这段说话真的是桑*醒来后的第一句说话,我愿人头落地.我的身家尽归这文章的作者拥有,相反如果根本没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过.而这文章只是某人因私利而编制而成.本人只想这名人仕好好去学习两个字.(愧疚). 有关这一句说话就算是曾经出现过.都一定是在桑*决定开始打这场官司后才出现.甚至可能会是这两天才出现!!!!
桑*之路 桑*的心态出现了一个极大的问题.她一直都认为自己是因我国而受伤.所以我国(包括我国所有人民)都理应永远照顾她.永远都要当她是女神一样.她从没有想清楚.当年的意外.是她自己的出错而做成.而我国.(包括很多人民)在过去了的日子已给予她很多的支持和特权.只可惜.她把所得的一切.都当成是她理所当然得到的.从没有感恩的心.她从没有细心去看看.在我国受伤的运动员当中.他们现在的生活水平.和她比较完成是天壤之别.亦因她这样的心态.再加上她现在身边的人误导.因而令她更加不思进取.踏上了这条不归之路.桑*完了.她不可能再有反身之日.(意指是她在我国人民心里的地位).而这个问题她亦很清楚.因此.她现在只可以这样走下去.希望仍有机会骗取到一些金钱.这亦是她现在可以做的唯一一件事.不过这样事是不可能成功.只有失败.只有令她损失的更多.
桑黄的下一步 桑*已呈兵败如山倒的形势,今天桑*和黄*的计谋.已因海明的投降而倒塌.再不可能有致胜的机会.现在她最想的应该再不是可以骗多少钱.而是会去想.可以找谁出来顶替他俩的罪名.而这样的一个合适的人选.就只有海明一个.如我没有估计错误.桑黄最后的一步就是会把所有罪名拥到海明身上.诉说一切都是海明所指使.甚至於连强奸的指控.都会说是由海明所安排.然后对刘谢一家苦苦哀求.尽说自己当天如何的不智才会被海明利用.而自己的现况又没麼钱.希望对方不用要她作出金钱上的赔偿,至於公开作出道歉.桑*会说.因自己没有工作能力.如果公开道歉后.会令到她再没有生存的空间.因此.会要求刘谢一家就这样算了.就当什麼也没发行过一样.至於刘谢一家是否会答应.我相信不会.最早.刘谢都会要求桑*公开作出道歉.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还刘谢一家的清白.
近日来这诉说桑*活得不好的人.请进. 我个人原则比较偏向理智和讲求事实的根据.首先我不论桑*起诉的因由.我现在只想你们告诉本人.或提点本人.你们口口声声说桑*的生活这麼惨淡.而我国自她受伤后又没有好好给她照顾.现在我倒想问问你们.在过去的日子里.据本人所知.曾经有不少运动员受了伤.亦有受伤程度和桑*一样的案例.但在他们之中.有那一位受伤的运动员.所得到我国任何部门的支援会比桑*多.而他们当中又有那一位的生活比桑*好.当年桑*是如何可以当上电视台节目主持的?不是国家和刘谢安排吗?因何她不可以抚心自问.她今天所得的.已比其他受伤运动员好上千百倍.你知不知道她现在所住的房子已比很多人好.你知不知道有多少受了伤的运动员有时侯想食一餐好一点点也不能.因他们没有这麼一点点的多余钱.而桑*不单收入比他们好得多.还可以养名种狗和男人.有多少受了伤的运动员想去看看海也不能,而桑*不单有车代步.还可以带同她的男人和狗坐飞机去玩.她有什麼不好.她有那一方面得不到我国对她的支持?她现在所享受的生活质素.在我国比不上她的不知有多少亿人?她还想要什麼.我国还欠她什麼.?.人之贵乎於自知.自觉.自重.而她有吗?
今天的新闻 单单今天.我国已有很多不同的新闻界报导有关桑*的事.这亦是近来报导最多的一天.而且有多都是批评她的.这代表了大众已对这件事情产生了同一样的认同.所以再不担心会有报导错误的事情发生.在往后的日子.只会有更多人了解桑*的事.同时讨厌桑*的人会一天比一天增加.桑*现在可以说正式步向灰暗的岁月中了.
黄*口中的律师费和房租问题 看到今天有关他接受采访的内容后.令我感到他真的是一个永远只懂说谎只会推卸责任的人.房租不交.就硬说因他出了钱维修一些破损.但那些所谓维修费用.怎也算不出两千多美元吧? 有关律师费他说海明曾公开说不收.但海明亦已交代得很清楚.今时今日要收是因为当时桑*对他说.她每月只有那相等几百美元收入.而结果被海明发现她是说谎.在任何法治社会里.无论任何人用上任欺骗手段来得到的利益或服务.都等同行骗.在这情况下.被骗一方绝对有权取回自己理应所得的一切.甚至可以要求对方作出相应的赔偿..........钱.钱.钱.不幸的是.桑*身边有了一个这样的人..他的心.就只有钱..
海明=污点或敌对证人 今天海明公开作出道歉和所发出的声明.这等如他间直指控了桑*当初对刘谢一家的所有指控都是出於恶意行为.全部是欺骗世人的.经过这件事的发生.从今在美国的司法界里.亦几乎可以断定桑*是一个忘恩负义的骗子.她的官司已注定是完全失败.她的21亿美金梦亦破灭了.在往后的日子.她一定会继续把官司打下去.因为只有这样.她才可能有机会把损失降到最少.只要她是一个正常的人.(是指脑袋).现在的她应该不会再去想还可以骗到多少钱.而是去想.怎样才可以令到对方放过她.不用要她赔钱.不用要她公开道歉.只要一天不能达到这要求.她仍是会撑下去.直到法院判定她要因为她的行为负责和作出赔偿.但到了那一天.她仍是不会给钱.不会道歉.她仍是会说.这样的结果全因美国的司法对她不公.因她是中国人.所以得不到一个公平的审判.而之后就要看看刘谢一方是否会放过她.如果他们立心一定要桑*接受理应的惩罚.那到时他们仍是有方法令到桑*把应该赔偿的钱拿出来交给刘谢一家.到了这一刻.桑*或许会问那些当天告诉她不用怕.告诉她对方是不可能可以在桑*身上拿到赔偿的人时.(因桑*身在中国.对方身在美国)这些人早已不知所踪.到了这一步.桑*或者才会真的醒觉.不过真的要到这一天她才醒觉就太迟了.
桑*已站在不败之地. 无论这场官司的结局是怎麼样.对桑黄来说都不会有损失.首先.在每一个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是什麼.健康.尊严.名誉.情谊.财富. 健康.他俩基本没什麼问题,这可以不说. 尊严和名誉.这在他俩现在的心态来说.早已放弃.更莫说什麼人格和道德. 情谊.???这个只怕他俩身傍没有多少真心的朋友.因这世界有时侯很简单.什麼类人.就总会和什麼类人走在一起. 财富.桑*是有一点点的.如果她安於本份.理应可以用过世. 如果赢了这官司.她当然会有一笔不少的财富.但这是不可能发生的.如果她可以赢这官司.那这世界上就再没有公义可言.我很相信她和黄*都知道这官司是赢不了.但因何他俩仍继续下去.理由很简单.第一.他俩明白到世人已知道了他俩的恶行.因而从今再不会有人尊重和支持他俩.相反.讨厌他俩的人就一天比一天的多.既然如此.他俩更不须怕人家说他俩什麼.反正他俩已臭名远播.前路茫茫. 就算最后对方不愿拿钱出来打发桑*.而官司她又输掉.这对桑*亦不会有什麼影响.因假设到时对方反诉桑*成功.要桑*赔偿损失.但以桑黄的无耻性格.到时一定赖死不赔. 现在他俩希望尽量把多一些人拖落水.所以才会有(起诉华纳的打算).在他俩心里.只要能令任何人愿意拿钱出来打发桑*(动听一点说.就是和解).他俩都会说告对方.反正输了.他俩亦不会负任何有关责任.大不了就任由世人继续臭骂他俩.而这他俩已不在乎.因以上这点点小节.所以我才会说.桑*已立在不败之地.我亦深信这是他俩的打算.这一招真毒.真绝.毒至因为钱而伤害人家的儿子.绝至因为钱景可把一个在自己最艰苦的时侯.而不惜代价去照顾自己的人也去无理伤害.我曾问过自己好几次.(如果我的儿女做出这样的事情后.我会怎麼办).但答案景然简单得很.我会先亲手杀掉.然后自己一死谢罪.这真是我的想法.如果发生在我身上.我亦一定会这样做.因为不这做.我会自愧为人.
ADR.的原意作用.. 黄*根本连我国的法律条文也弄不清.更莫说到美国的法律.他每天只懂从网上或道听途说知道了一些法律上的名词或一些案例.然后就发到网上.当正自己是法律专家.近日他老是提到ADR.但我相信他一定不懂得这个(ADR)原文是这样写的.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更莫说要他读出来. 在所有民事诉讼中.绝大部份案件都会在开审前先进行一些和解程序.这个程序的目的是节省彼此和法庭的时间和删去一些不必要的诉讼.在这个和解程序进行的时侯.绝不代表原告一方定必是得到利益一方.因有可能会是被告才是叫价一方.例如案件的起源原是原告一方的无理诉讼所引起.而被告一方因应而已开始了法律抗辨.但结果因原告一方自觉没可能立案.或甚至会被反诉.而希望了结案件.在这时侯.被告一方就可能会要求原告一方支付被告一方之前因这案件而所已付出了的一切费用.例如律师费.文书.法庭传递.甚至连舟车费经济损失也可以要求原告一方支付.当然在这时侯原告一方可以拒绝.不过到最后一旦原告一方被判定是无理诉讼.,而被告一方作出反诉.到时单单那笔诉讼费用就已是天文数字.这绝不是一般人可以负担得起的.
给桑*最后一次的进言 ..好好想清楚.怎样可以令到人家答应和解.能令到和解可以达成.一般离不开两个因素.(一)钱)(二)就是诚意.我相信刘谢应该不会要求你作出金钱上的赔偿.但人家已付出了的.你就理应补偿.例如律师费.至於诚意.这个我就不可能给你什麼提议.因诚意是发於心的.其实在个多月前.我已知道今天的结果.不说出来.只因我仍是想到你可能仍有一些仍没有公开的材料.所以我一直没有绝对的把握...不要误听他人的谎言.例如说什麼你在我国.就算输了也不用给钱.因人家弄不了你何.如果你相信这.有一天你会输得比今天更凄惨.半年前.我在你微博留下一些对你有用的意见.可惜你不接受.还不到三十分钟你就删了它.今次因我感到这是一次对你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所以才会公开地给你最后一次的意见.(船到江中保流难).紧记...
这是桑*的相片吗? 相中的她比较白和胖,纯朴天真一点.很像桑*
这塲戏的原素. 一塲戏所须的原素.故事内容.角色分配.导演.编剧.在桑*这事件上.最为突出的人物是海明.黄*.路平.主角一定是桑*.大配角是黄*.而黄*同时是这塲戏的编剧.路平只是一名临时演员.海明就是导演.这件事情的开始.一定是由黄*这个编剧而起.而他有这个想法定必是由他的朋友提起或他自己看到过一些有关人家在美国的官司新闻.然后再经他的朋友推波助澜而生成.我相信桑*一开始不会立即答应去诉讼.(不过不能排除她一早已和黄*有了这个想法).当然最后她仍是做了这塲戏的主角.到海明这个导演上场后,他当然希望把这塲戏尽可能演译得剧力万分.因为一塲戏最重要的是要引起更多人的关注.这才会有更好的回报率.所以他们加插了路平这个临时演员出来.再带来一些难以令人相信的道具...十多公斤的血**,......要去忙了.回头再说故事内容..........
看后更感无奈.桑兰到底是一个什麼人? 刚刚看到这贴子.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www.qndb.net%2Fnew%2Fnew.asp%3Fid%3D110647&urlrefer=38e147101d2d3c4e132e6de2253d87f0 看后心里很不舒服,还是早点睡了..
对付独狗的对策. 小小一只疯狗.不要太上心.它要吠.让它吠好了.街上的疯狗这麼多.只只都要去理会.那管得这麼多.就让它自生自灭.自言自语.没人理会它了.他就会自感没趣.
给老九的祖父. 祝愿你(老)来无依.(九)泉含恨(的)桑家狗.(祖)坟被捣.(父)母早逝. 这是我第一之用上这样粗糙的言词.亦希望这是唯一一次.请不要再在我的贴子来用侮辱的字句骂人.要骂请跑回你的桑*家狗窦里去骂.昨天我已对你帮中的人说得很清楚.如果你们再用粗言秽语在我的贴子留言.我一定反击.如果你们再留多一次这样的留言.从今天起.我会在你们的所有贴子留下比你们更恶毒更难听的言词.粗言秽语我就不信我懂得会比你们少.强要来的.我从不退避.善要来的.我从不拒绝.
桑*受伤时其中一位目击者 以下的是事发时一名目击者对事发经过的陈述. 美国男子体操队协调员科尔曼(Peter Kormann)在桑兰受伤时正好坐在场地的对面并亲眼目睹了这一事故。他说:“桑兰的那一跳水只是热身,并非高难度的动作。她的翻转有些过度,弹跳时有些过于用力。那不是一个很难的动作,只是一个失误。” 如果动作完成顺利,桑兰一定在翻转完成时双脚落地。科尔曼称,桑兰当时处于一个两难的境地,必须在千钧一发之际选择是背部落地还是调整其动作而确保双脚落地。结果她什么都没有做。 科尔曼说:“在那样的情形下,你的身体在空中并且你觉得有些不对劲。人们感到出了问题,但这只有体操运动员才会懂的感觉。” 他从没有提到有任何人出现而影响桑* 她的翻转有些过度,弹跳时有些过于用力。那不是一个很难的动作,只是一个失误。”他是体操运动员.以他的见解.这是技术上的一个失误. 科尔曼称,桑兰当时处于一个两难的境地,必须在千钧一发之际选择是背部落地还是调整其动作而确保双脚落地。结果她什么都没有做...这说明当时完全没有作出任何反应来保护自己.
各位支持真理和有公义之心的人.请不要贪胜不知输 这两天开始.那几个不说道理.老是以断章取义来支持桑*和黄*的网民都突然出奇地消失了.不再发贴.但又突然地出现了一些新马甲来.这些马甲从不发言.全都只是把那些骂桑*和黄*的贴子顶起来.这样下去.无论放到谁的眼中.都只会想到这吧只是有一班人的同谋,一种阴谋.一盘计划.目的是不让桑*有反驳的机会.这里完全是一个没有公平可言的贴吧.再而被认定为这吧只是一杷对桑*作出伤害的器凶,有了这样的客观事实.再被一些有心人向有关方面作出投诉.到时候.这吧就很可能被封或把那些小吧主改头换面.而到最后损失的就只有真理和公义.所以我很希望在这发言的人.请从新思考发言时的用词.而那些小吧主不要再任意封号或删贴.看紧那些只顶贴而不发言的马甲,不要因小失大.不要因一己之心而失去了这个可以看清桑*和黄*的平台..
二十亿美金现金是什麼 桑*和黄*可能还不知道二十亿美金现金有多小.. 如果这二十亿美金现金都是直板的.大概会有240立方公尺,,等如可以把一间80平方的房子完全堆满了..... 如果他们一起不眠不休地数这些钱.他们都要数115天(他们两个人.每天廿四小时不停地数.每分钟每人都要数六十张相等如一秒要数一张). 把这些钱一张接一张后的总长度大概有一万四千公里.
china tang,texi.tow是什麼意思 我有一问题想请教各位大侠.在这吧里老是看到提起黄*说过这些英文(china tang,texi.tow).我看了很多次.但可能是我的愚蠢,怎也看不懂这是什麼名词,所以在这希望懂得的人告知本人.谢谢..
谁知道韩紫芳所用的头像到底是谁 谁知道(韩紫芳所用的头像到底是谁)?.因何我看过她的贴子好几次.但就是感到贴子中的和头像的人在性格上总是格格不入的.!!!!!!!! 还有.韩紫芳如果看到我这贴后.请高抬贵手.不要骂我,因我是没恶意的,只是出於好奇而问问,
随意说说而且.看后请不要骂我太尽...谢谢.. 这两天吧里出现了新的话题.首先是(天山)力指一切都是错在桑*和桑*的妈,另一方的(芳)就说是黄*的错.看了天山的头像和她的用词.都像出自同一人的性格.头像的人给人的感觉是有点强悍护家的风格,(应是说给了我的感觉.而不是给人的感觉才是).而天山说出来的事.的确有点理据.是可以让人值得去思考她所说的是否真实.(我从不认同黄*,更不值他的所为.因在我的人生观.是不能把自己的女人推到深渊中),而我逆值得去思考的是事实和事情的根源.而不是黄*的对错,我想表达的只是(天山)的说话是有点值得思考. 而(芳)的头像给我的感觉是.有点温柔又不失坚强.(昨天问她头像是不是她本人.结果她给我的回贴令我差一点成了刹人犯).有关她的贴子.大都是支持桑*的.但可惜从没有拿出过什麼可以让人认同或相信的证据和理据出来.所以回贴给她的人.从没有是支持她贴子的.而她今天开始.有意无意间.她的矛头指向了海*和路*.当然这海*和路*.两个人是不可相信的.一个没有诚信.一个根本就是骗子.但这两个人是如何出现在这件事情上.而又是谁安排他俩出现.这个问题相信只有桑*和黄*知道.桑*同样不是我支持的人.因为事到如今.所有的事情都是她做出来的.(包括是她默许发生的),有关(芳)的言论.我想说的是.她根本没有证据可以拿出来.而她又希望帮桑*洗去一切罪名,所以只可在吧里留下一些毫无理据可言的留言.如果芳不是桑*本人.那这个芳亦不失为一个有本性的人.因至少今天她仍是支持桑*.这总比一些大难临头各自飞.或背弃自己亲朋的人好得多, 今天的桑*已身陷入绝境(指的是她的人身路).黄*理应亦不会好过.不同的是/黄*有手有脚.到最后大不了可以再创造自己的新生活.恨他的人可能很多.但不恨他的.对他没什麼感觉的人就更加多.所以他的前路再过不用多久就会回复正常. 但桑*就不同.她走的每一步.都须要别人的帮忙.她的日常生活的每一件事都须要别人照顾.更莫说到什麼人生路.所以她根本要面对的已是她不能解决的.但这一切都是她自己的责任.谁都帮不了她...但假如桑*的结局真的如此发生.那又是不是真的如我所说,这一切都只是她一个人的责任,而其他有关的人就不用负责!!!她只是一个伤残人仕.她何来这麼大的本事.可以处理.计划.安排这麼多的事情.她那有这麼多的时间去组织这一切然后去起诉有关的人等, 天山>>可能真的会是黄*的亲人. 芳>>可能是桑*的好友或至亲的人.(亦可能是桑*本人) 海>>是一个贪婪的小人 路>>是骗子.混水摸鱼,(或只是一只棋子). 刘.谢>>>无奈.无言的老者 刘的儿子>>>可能真的和桑*有发生过性关系.但不会是强奸.否则桑*就不会说那些和刘谢一家所过去的日子是她最开心快乐的.(甚至把谢当作母亲一样).
马甲.>>十字口转折<<有空请看,,, 从前我很支持她,欣赏她,就算直到现在.我仍不是反桑.我只因近来看到的所有证据都是可以证明桑*和黄*所曾犯的无耻过错.所以我才放弃了对桑*的支持, 欠租不交,,欠律师费法庭费不交.要回国了.还想把人家的手机偷走,(还要辩驳因人家没有要他还.这是什麼道理.还要人家找在场的记者帮忙.他俩才怕事情弄大才还给人家.) 法院已判了桑*要把律师费和法庭费用还给海明.而他俩景然可以说没有出庭,所以法庭的判决可以不用理会.这又是什麼道理.如果可以这样来逃避审讯.那世上还有被告人上法庭受审吗?到时法庭还留来有什麼用, 住了人家的屋85天.就推说没有住足三个月.所以就不用交第三个月的租金.这是什麼道理.谁不知道租人家的房子多少钱一个月就是要给多少钱.你住不足一个月是自己的问题,更何况第三个月都已住了25天,难道这就可以不交租吗?我相信全世界也不会有这样的道理. 以上这些只是说到他俩的诚信和人格问题,至於桑*的官司同样不能让人相信她的说法.如果阁下须要本人说出我的论点和证据,阁下只须回我贴子说出来.我一定可以满足阁下的要求,,,最后.我重新对阁下说多一次..我不是反桑*的一仕..我只是一个依据证据和客观分析后才说桑*的过错事,,
回给老是说要告人的三颗星宿, 老是说告人是没用的..先告我吧,,,我等你来..如果你不来告我.你就是猪狗不如的生物..你有胆量来告我,,我保证你后患无穷..你这个垃圾.我一直都想用平和的心来看你..可是你就一天比一天不像样..你当自己是什麼...你有什麼本事可对别人这麼样.论钱财.势力.人际关系.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人的道德.人格.志向.以上的你有什麼可以和人比较.高於你的.多的是.请不要老是在这恐吓他人.有本事就拿出来.我倒想看看你有什麼料子而令你这样有恃无恐..除非你的本性就是这样.(((说就天下无敌.做就无能为力))).
给三颗星宿的贴子 lz.我看过你很多的贴子.但阁下从没有拿出过什麼证据来支持你的说法,而我绝不是什麼反桑*人士.在没有这件事情发生之前.我一直很欣赏桑*,自这事发生后,我一直看到的都只有是对桑*不利的证据.而你们直到现在从没有拿出过什麼证据出来支持你们的论点.亦正因这个原故.本人才更相信桑*和黄*是一对无情无义的骗子..应是说.他俩在我的心里已是一对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的人.而有关对桑*和黄*的不利证据.我很相信你已全都看过了.如果你这麼认同桑*和黄*的所作所为.那请你把所有在这里有关对他们不利的证据都一一解释清楚,如果你能做得到,我很相信从今天起.在这个贴吧里支持桑*的人会多很多.而诉说桑*不是的人会小之又小,,,事情的真伪.绝不可能因几个人发出一些不是真相的言论而改变事实的真相,这个道理谁都会懂,例如你不可能指向一棵大白菜.每天都对人说.它是金色的.然后希望有一天.人们会相信和认同你的所说.(除非你能拿出一棵金色的大白菜出来作证),但我相信你拿不出来.因为你其实和我都很清楚他俩的所作所为是什麼,,,,,人..要有良知.就算不去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也不可以去黑白不分.是非颠倒,,,
海明赢了后.9是多小. 海明赢了这一堂官司.等如法院已判了桑*要对他作出赔偿,或可是说是桑*必须付给海明有关费用.再下去就是海明要求是多少钱.只要他可以开列出有关收费的依据(例如在美国一般像这样的诉讼律师收费的准则).到时法院只会参考海明的要求是否合理.而不是考虑桑*是否应该给予.因桑*这次有关是否须要比海明的费用已被判败诉了,再下一步是等桑*付款,当然以桑*和黄*的为人是不可能付款的.甚至他俩会认为美国和我国相距这麼远.海明只可无奈地空欢喜,什麼也得不到.但我国和美国是有普通法协议.而在这普通法协议里其中有一条是.只要经过当地法院判定的案件.另一方是有义务代为处理先前的有关事项.例如由另一方的法院先作出扣押被告人的财产.到最后原告一方把自己的判决书和有关的所有法律所须的文件转交给被告一方那里的法院.而法院查核一切无误后,就会把扣押被告一方的财产转移给原告一方.有多余的才会文回被告的一方,一旦真的弄到这个地步.到时被告一方所须缴付的就不单单只是原本的费用.因为到时仍须交付的包括原告一方由开始进行异地追讨的所希费用.包括律师费.两地法院的行政费,甚至连交通交通费也可以算在一起,,还有是利息..总之到时要给的会比原先的多很多,,,,,,
什麼导致桑*今天的困境, 事情简单得很,首先有人看到桑*的过去.然后和一些无关的人聊起这.再而有人起了贪念.开始计划怎样去要胁人家的钱.首先打起维旗帜.希望得到人民的支持.可是当发觉不是有太多人的支持他们.所以再计划寻求更多的故事.而在我们中国人的心里.道德和恩情是最重要.就是因这原因.为了钱.连当年对桑*无言付出了这麼多的人也不放过.只有把刘先生和谢女仕抹黑了.世人就可能会忘记他俩的付出,再把他们的儿子打到成性侵犯,这更可以令世上仇视这一家人.当然这些事情不可能由桑*自己想出来.这必然是一些狼子野心的人所安排.可惜桑*因为某一个人而埋没良知.做出了这些天理不容的事,我相信桑*现在一定很后悔.可惜一切已太迟,而那些利用桑*的人想不到而又没有的的是.良知.他们今天输的就是没有了良知.更想不到世上仍是有良知的人是这麼多.因而导致他俩今天被世人所遗弃,只可惜桑*回不了头.她身边的人更不会让她回头.因为她身边的人到现在仍是什麼也得不到,反而被受千夫所指,所以他一定会继续操控桑*下去.直到绝路时才放手.但这条绝路到最后只会由桑*自己走最后的一步,因在这一步之前,那些利用桑*的人已走远了
桑*各告刘先生和谢绝女仕9结局 这单官司只有两个结局; (一).桑*最后向刘先生和谢女仕认错.要求他们和解.而刘谢心软.放过桑* (二).刘先生和谢女仕为了自己的名誉.把桑*告到底.当然,如果刘谢决不原谅桑*.到时桑*一定不会去美国.因桑*去了只有被惩罚.
桑*和黄*现在的痛 桑*和黄*现在一定是疯得很的.残运会没了桑*.还在官方报章报导了一个新的微笑天使(董明)出来.而海明又公开了协议内容.(这样的公开.有很大机会让保险公司推翻原本的协议).名和利一日之间都要面对风险.这使他们陷於苦恼.不安之中.所以在没有发泄的环境下.只好又来这胡说八道了..甚至毫不光彩地找人来顶贴..之所以他们有现在的表现.相信是出於此刻他们仍找不到解决的方法.但又到不到其他人的认同.两个人只好自困愁城.望天打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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