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安兰德书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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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pal 楼主
《颂歌》
我站的位置是高山之巅。我抬起头来,我伸展臂膀。我的身体和精神就是探寻的终点。我原希望能觅得事物的意义。我就是意义。我原希望能为存在找到理由。我发现存在并不需要理由,我的存在也不需要认可。我本身就是理由和认可...
我的快乐并不需要所谓更高的目标为其辩护。我的快乐不是通往任何终点的途径。它就是终点。它是它本身的意图和目标。我也不是他人希望实现的任何目的的手段。我不会他们可以利用的工具。我不求任何人为我而活,我活着也不是为了任何他人。我不觊觎任何人的灵魂,我的灵魂谁也休想觊觎。
我不会平白无故地付出我的爱,我用我的爱对人表示敬意。我将在人们之间选择我的朋友,而非奴隶或主人。希望同舟共济时就相濡以沫,宁肯孤身一人时就孑然独行。让每个人的精神殿堂保持独立和纯洁吧。
现在,我看到了神的面容,我将这尊神高举过头顶,这尊神自打人类形成之日起人们就一直在寻觅,这尊神能够赋予他们快乐、平和和自尊。这尊神,就是“我”而不是“我们”。
《源泉》
我有很长一段时间弄不懂这些人。他们没有自我,他们生活在他人之中,整个生活都是二手的。他并不想伟大,他想被人认为伟大。他并不想建设,但想被人当建设者来尊崇。他不关心自己的灵魂,他只关心别人怎么想。不会判断,只会重复。不会实际去做,只会给你在做的印象。不会创造,只会做秀。如果没有了那些肯做、肯想、肯认真工作和创造的人,这个世界将成为什么样子?人一旦丧失了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也就丧失了意识,而丧失了意识也就等于丧失了生命。
二手的生活会打开万恶之门。一个二手的人都不曾为了物质财富真正地奋斗过,他拼命渴求的只是一种二手的假象——所谓声望。一个表示同意的图章,还不是他自己的。他在奋斗中不会有快乐,即使成功了也不会有喜悦。他连一个简单的事实都不能说:这是我真正想要的,因为是我想要它,而不是因为我的邻居们对它梦寐以求。然后他还闹不懂自己为什么会不快乐,无论哪种类型的快乐都是私人化的,是自我激发的,而不是被动的。人只有为自己而活,他才能成就那些成为整个人类荣光的事业,这就是成就的本质。没有人能为了他人而活。他不能跟他们分享自己的精神,正如同不能分享身体一样。
他们唯一排斥的就是有独立人格的个人。他们能立刻嗅出这些人的味道来,他们对这样的人有一种特殊的阴险的仇恨。他们原谅罪犯,他们仰慕独裁者,而独立人格却会要了他们的命——他们没法依附于这样的人,他们也没法让这样的人依附于他们。只要杀死个人,杀死人的灵魂,其余的自会主动跟上来。一个企图为他人而活的人就是个依附他人的人。他就是个自觉自动的寄生虫,并制造出需要他供养的寄生虫。被征服的奴隶身上还会残存一点荣誉的影子,他还有一种要反抗的美德,认识到他的处境是一种罪恶。但在爱的名义下自觉自愿使自己处于奴隶地位的人就是一切生物中最卑下者了,他玷污了做人的尊严也玷污了爱的观念。
人们被教导说最高的美德不是成就什么,而是奉献。然而人们是没法将还没被创造出来的东西奉献出来的。我们却被教导要赞美那些分发并非他们生产的礼物的二手货们,据说他们要比生产礼物的人更高尚。我们称赞施舍行为,却对创造成就的行为不以为然。
人们被教导说他们最关心的应该是减轻他人的痛苦。但痛苦是一种病态。如果不巧碰上了,当然要努力给予安慰和帮助。但如果将其升格为美德的最高表现,也就等于将痛苦视为人生的最重要部分。这么一来,人就必须希望看到他人受苦——以便他实施最高的德行。创造者关心的不是疾病,而是生命。而创造者的工作已经根除了一样又一样的疾病,无论是身体上的还是精神上的,而且使人在痛苦中获得更大的缓解,比任何自我标榜的利他主义者所能想象到的都多。一个人的创造性工作的完整性比任何形式的慈善事业都更重要。

2011年09月14日 02点09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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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pal 楼主

人们被教导自我是罪恶的同义词,无私是美德的理想。但创造者是不折不扣的自我主义者,而所谓的无私者正是那种不会思考、感觉、判断和行动的人。这些功能都只属于自我。
论题已经被完全扭曲,人们只能非此即彼——要么自我主义,要么利他主义。自我主义被当成牺牲他人以利自己,利他主义——牺牲自己以利他人。这就无可挽回地将任何一个个人与他人绑缚在了一起,并只留给他在两样痛苦中选择一样的权力:要么为了他人而自己承受痛苦,要么为了自我而给他人造成痛苦。但如果再加上一条:一个人必须在自我牺牲中发现乐趣,那这个圈套就圆满了。人们被迫将受虐狂作为自己的理想——在这一威胁之下,施虐狂就成了受虐狂之外的唯一选择,这是人类犯下的最大的欺诈罪。正是通过这一阴谋,相互依赖和受苦才被确立为人生的永恒基础了。
独立自主是人类美德和价值的唯一标志。一个人最重要的是他是什么样的人以及他如何对待自己,而不是为他人做了或没做什么。个人的尊严是无可替代的。而除了独立自主,所谓个人的尊严再无其他标准。在所有正当的人际关系中,不存在谁为谁牺牲的问题。人和人之间应该在个人趣味相投、乐于交换的前提下自由、合意以致互惠地交换彼此的工作成果。如果没有乐于交换的前提,他们根本就不比产生关系,再进一步寻找合意的就是了。这是在平等的双方之间唯一可能存在的关系。任何别种的关系都是一种奴隶与主人、受害人和刽子手之间的关系。
统治者不可能是自我主义者。他们不创造任何东西,他们完全是通过他人而存在的。他们的目标就在他们的臣服者身上,在奴役的活动中。他们就像乞丐和强盗一样无法自立。而创造者——尽管一再被否定、被反对、被迫害、被剥削——继续前进,以自己的精神带动整个人类继续进步。二手货却对人类的进步一无用处,只有妨害。这种竞争还有另外一个名目:个人与集体的对立。
人必须为了他人作出牺牲已成为众所公认的信条。演员和场景在更换,但悲剧的过程一成不变。以发表热爱人类的宣言开始的人道主义者却结束于屠戮和血海。 开天辟地以来的第一种权利就是自我的权利。人的第一职责是对自己负责。文明是朝向一种个人社会的发展过程。野蛮人的整个生存状态都是公开的,受他所属部落的统治。文明就是一个逐步将个人解放出来的过程。人的唯一义务是尊重他人的自由,反对奴性的社会。
《阿特拉斯耸耸肩》
你为什么认为金钱是万恶之源?你有没有想过什么是金钱之源呢?金钱是一种交换的工具,如果没有商品的生产和生产的人,金钱也就不会存在了。这就是你认为的邪恶?
给金钱估定价值的不是乞丐和强盗。哪怕眼泪流成海,哪怕拥有全世界的枪炮,也没法把你钱包里的这些纸张换成明天生存必需的面包。金钱不允许任何特权规定你的劳动成果的价值,只能由一位完全出于自愿的人以他的劳动成果来与你的进行交换。
金钱迫使你认识到人必须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伤害、为了自己有所得而不是损失而劳作。认识到人之间的联系并非在于互换痛苦,而在于互换好处。金钱要求你将自己的才智出售给他人的理智,而不是将你的缺点出售给他人的愚蠢。它要求你买进所能买到的最好的东西,而不是别人奉献出来的垃圾赝品。
人如果都以贸易的原则生活——将理性而非暴力视为最后的裁判——最后胜出的总是最好的产品、最佳的表现以及最有判断力最有能力的人——一个人创造能力的级别就是他得到酬报的级别。有多大本事,称多少钱。这就是生存的规范,其工具和符号是金钱。这就是你认为的罪恶?
你的钱是诈骗所得的吗?还是利用他人的缺陷或愚蠢所得?你是通过迎合傻瓜希望得到高出你能力的金钱?还是通过降低你自己的标准?还是为了购买你轻蔑的东西而从事你所鄙夷的工作?如果是这样,那你的金钱不会给你带来丝毫的快乐。你购买的一切都将变成一种责备而非供奉,将成为一种羞耻而非一种成就。到那时,你就会大呼金钱是罪恶了。罪恶,因为它使你无法享受你的堕落?这是你痛恨金钱的根源?

2011年09月14日 02点09分 2
level 12
或者是兴趣吧
2013年04月20日 06点04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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