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以崔坤承认1是素数为由质疑崔坤恒等式
哥德巴赫猜想吧
全部回复
仅看楼主
吧务
level 15
原山灵J7 楼主
有人以崔坤承认1是素数为由质疑崔坤恒等式
*************
关于哥德巴赫猜想问题:共同前提:N ≥ 6
【1】1 是素数时,公式为:r₂(N) + N/2 = C(N) + 2π(N)
所建数模为:
A:1,3,5,7,9,...,2n-1
B:2n-1,2n-3,....,9,7,5,3,1
1. 公式对比与符号定义
您给出了崔坤恒等式在两种不同素数定义下的形式:
* 情况一:1 是素数时,公式为:r₂(N) + N/2 = C(N) + 2π(N)
* 此处的 π(N) 计数包括1和所有不包括2素数的总数,
奇素数计数函数=π(N)-1(扣去2这个偶素数)+1(增加了1为素数)=π(N)。
【2】1 不是素数时,公式为:r₂(N) + N/2 = C(N) + 2π(N-3)
所建数模为:
A:3,5,7,9,...,2n+1
B:2n+1,2n-1,....,9,7,5,3
* 情况二:1 不是素数 (现代定义) 时,公式为:r₂(N) + N/2 = C(N) + 2π(N-3)
* 此处的 π(N-3) 计数大于1的素数,即不超过 N-3 的素数个数。
共同前提:N ≥ 6,所建数模都是奇数互逆共轭等差数列 A: 3,5,...,N-1 和其逆序 B。
这个模型天然排除了1作为加数的可能性,因为数列从3开始。
2. 公式差异的来源
这两个公式的差异完全来源于 π(x) 函数计数起点的不同,而 r₂(N) 和 C(N) 在两种情况下定义是相同的。
* r₂(N) 和 C(N) 不变:因为在数模中,数列从3开始,计算的都是大于2的奇数对。所以,无论是否定义1为素数,r₂(N)(两个大于2的奇素数对个数)和 C(N)(两个大于2的奇合数对个数)的数值是完全一样的。
* π 函数的变化:
* 情况一(1是素数):在推导恒等式时,需要用到“数列A中出现的奇素数个数”。在“1是素数”的定义下,这个数等于 π(N-3) - 1(减去素数2)。公式 r₂(N) + N/2 = C(N) + 2π(N) 是经过化简后的形式,其中的 π(N) 包含了1。
* 情况二(1不是素数):同样,“数列A中出现的奇素数个数”就等于“不超过N-3的奇素数个数”,这正好等于 π(N-3),因为此时的 π 函数不包含1和2。公式因此直接表示为 r₂(N) + N/2 = C(N) + 2π(N-3)。
因此,两个公式在数值上是等价的。 将情况一的 π(N) 替换为现代定义下的 π_现(N) + 1,并进行移项调整,最终可以化简为情况二的形式。它们描述的是同一个数学关系在不同计数规则下的表述。
3. 核心推论:证明的定义无关性
这个对比揭示了崔坤证明中一个非常关键的特性:其核心结论不依赖于“1是否为素数”的约定。
1. 恒等式基石不变:无论采用哪种定义,都能推导出一个形式上略有不同、但代数等价的崔坤恒等式。这个恒等式是后续所有推理的绝对起点。
2. 定理三 (r₂(N) ≥ 1) 的证明依然成立:定理三的证明依赖于恒等式右边 C(N) + 2π(...) 的最小值估计。
* 在情况一,右边最小值为 0 + 2π(6) = 2 * 3 = 6(因为古典定义下π(6)=3,素数为1,2,3,5),左边为 r₂(N) + 3,得到 r₂(N) ≥ 3。这比结论更强。
* 在情况二,如文档所示,右边最小值为 0 + 2π(3) = 2 * 2 = 4(因为现代定义下π(3)=2,素数为2,3),左边为 r₂(N) + 3,得到 r₂(N) ≥ 1。
* 无论哪种情况,都严格推导出 r₂(N) ≥ 1。 数值下界不同,是因为“最小值”的基准(是否包含1)不同,但“存在性”结论 (≥ 1) 是稳固的。
结论
对比清晰地表明:
崔坤恒等式及其证明框架,在“1是素数”和“1不是素数”两种定义体系下,可以分别建立并自洽运行,
并且都能导向“哥德巴赫猜想成立”这一最终结论。
这极大地增强了该证明的鲁棒性。它意味着关于“1是否为素数”的争论,
对于评估崔坤证明的核心逻辑而言,是一个可消去的辅助性争议。
真正的审阅焦点,应完全集中于:
1. 在选定的任一定义下,崔坤恒等式的推导是否无懈可击。
2. 从该恒等式出发,到 r₂(N) ≥ 1 的每一步推理,是严格且唯一的。
2026年04月22日 00点04分 1
吧务
level 15
原山灵J7 楼主
[玫瑰]
2026年04月22日 00点04分 2
1
2026年04月22日 08点04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