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死后还要鞭尸
药家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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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rewtsfv 楼主
[揉脸]
2011年04月22日 10点04分 1
level 6
我顶
2011年04月22日 10点04分 2
level 1
狠起的哇、[啊!]
2011年04月22日 10点04分 3
level 1
鞭尸就不用了 肢解了 捐器官吧 最后做件有意义的事 多好
2011年04月22日 10点04分 4
level 1

2011年04月22日 10点04分 5
level 1
强烈建议国家恢复满清十大酷刑外加引进古罗马野兽食人!!!
2011年04月22日 10点04分 6
level 5
看他的坟在哪里 ~~ 想办法刨了 把骨灰给攘了
2011年04月22日 10点04分 7
level 1
送到福岛当人肉护盾,照样有意义
2011年04月22日 10点04分 8
level 1
先奸后杀再奸再杀
2011年04月22日 10点04分 9
level 1

如果你是他 你会不会想要活。
每个人都是自私的。
一场车祸,你是希望死两个人还是死一个人。
扪心自问。换做你又怎样?
2011年04月22日 10点04分 10
level 1
回复:10楼
笑,他是想活....张妙不想活吗?
可笑
至于1个人,2个人死,根本没有必要考虑.....
按你的说法,如果集团犯罪,那岂不是更杀不得?????????????
可笑到家了
凡是为药辩护的,都不是人,是畜牲......
药根本就是反人类....丧尽天良[囧]
2011年04月22日 11点04分 11
level 1
鞭尸我觉得还不够
至少,机关枪上5分钟~
2011年04月22日 11点04分 12
level 1
[囧]
2011年04月22日 11点04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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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就死了
你们还在讨论要怎样
难道这种事只有一起吗????
倘若药当时没被抓到的话。。。。。。
2011年04月22日 11点04分 15
level 1
楼主那就不用了 枪毙就可以!
我信奉基督普爱众生 但此人乃恶魔
不杀则人类危亦,李氏所谓“法学家”及一些人只是脑子秀逗了而已!
2011年04月22日 11点04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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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1楼
死的是张妙不是你,当然,死的是药家鑫也不是我。
只是站在一个事不关己的角度上来说。药家鑫判不判死刑与我们无关,可是为什么要去辱骂呢。
人道主义思想吗?那为何都不给日本地震捐钱。
其实我们就是追这一场风而已。

2011年04月22日 11点04分 17
level 1
回复:10楼
我换你妹,我有良知 不会做这丧尽天良的事情   你个 砸碎   姓药的 亲戚
2011年04月22日 11点04分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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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1楼
就算我不是人.那你又是什么?
开得出这样的口,说得出这样的话.更何况是为一件事不关己的事.
2011年04月22日 11点04分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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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8楼
呵呵
搞的就像是张妙的丈夫一样.她丈夫也未必有你这么大的反应.
说实话 .我今天才知道有这件事.
2011年04月22日 11点04分 20
level 1

我们得尊重生命.所以药家鑫得死.
同样,我们也要尊重他的生命.这些辱骂的话太难听.
2011年04月22日 11点04分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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