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例??
法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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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2
囖打疼 楼主
某甲将某乙杀害,埋在某荒地,十日后甲听说荒地要施工,便将乙挖出,无意间发现乙身上有一身份证和信用卡,便取走,将乙埋于别处后,用身份证成功试出信用卡密码取走5000元!问乙除了构成啥罪
2011年04月10日 14点04分 1
level 8
无人认领的死尸身上的遗物,无人认领遗物属国家或集体所有。该行为属侵占行为,    接下来要分析了 首先否认死者的占有,死人已经丧失了主体资格;其次,否认由国家占有;再者,承认由死者家属占有;假如死者没有家属的,无人占有——.  
最后算盗窃,侵占是合法持有,非法占有。换个简单的逻辑,盗墓算盗窃
[鲁拉]
2011年04月10日 14点04分 2
level 8
回复:2楼
[拍砖]野外的尸体 无人认领- -[瀑布汗~]
2011年04月10日 14点04分 3
level 5
1 故意杀人 和 信用卡诈骗罪(如何5000在数额上达到定罪的标准的话,数字我记不住了) 信用卡诈骗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案例中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冒用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有   信用卡诈骗罪
关信用卡的规定,信用卡均限于合法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这也是各国普遍遵循的一项原则。
2个人觉得不成立盗窃 只认为这是一个先行为 (仅供参考)
2011年04月10日 16点04分 4
level 11
回复:4楼
恐怕难以成立信用卡诈骗罪,如果把第一个行为(取信用卡)认定为盗窃行为(并非盗窃罪),那么,按照刑法规定,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只能定盗窃罪,该条规定属于法律拟制,即使符合信用卡诈骗罪,也只定盗窃罪,此其一;如果把第一个评价为侵占,那么就不适用该条拟制,但是,甲某是用身份证试出密码“取钱”,对及其冒用他人信用卡,不能成立信用卡诈骗罪,因为及其无法陷入错误认识,所以只能定盗窃罪,此其二。
而单纯的盗窃信用卡,或侵占信用卡,或抢夺信用卡,没有使用,不定罪。

2011年04月11日 03点04分 5
level 11
回复:5楼
前述有两个错别字,不是“及其”是“机器”。杀人罪另外评价。
2011年04月11日 03点04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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