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与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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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蓝质点 楼主
  曾经在一本玄学上看到这样的一段话,一个人喜欢或讨厌的人和事物是与身俱来的。  1980年12月8日,一个叫马克的人,在约翰•列侬的公寓旁边徘徊许久。列侬出门的时候马克兴奋的请列侬在他的签字本上签名。那天晚上,当列侬看完他的孩子返回家中的时候,仍然在等候的马克举起手枪朝着列侬的后背连开了5枪…… 马克是如此迷恋列侬,他想变成列侬,生活中他无时不在模仿列侬,甚至和列侬一样他热烈追求并取某个日本女子做妻子。他之所以杀死列农,是因为只有这种途径他和他崇拜的人才能永远的在一起。 我想如果我是个英国人的话,迟早有一天会陷入和马克一样的困境的——至少很多年前开始我就已经陷入对OASIS迷恋中。如果没有OASIS,我是再也无法听任何音乐。 当然,这并不是说没有其他好听的音乐,B-POP的一堆人:BLUR、PULP、MASSIVE ATTACK,或者PRODIGY、CHEMICAL BORTHER、RADIOHEAD、SUEDE、VERVE……都是那么特别,美丽。甚至也许是如此多的优秀的乐队,更能衬托出OASIS的王者之位。无论如何,我大概是得了OASIS的依赖症,如果连续看听不到他们的新闻、看不到他们的采访和MV就会有一种莫名的绝望。这里离英国实在太遥远以至这种绝望特别深刻(如果喜欢的是港台的一些小明星,那就好解决了,搞个去香港的通行证也不过百元)。 当真正喜欢、迷恋、崇拜上某人的时候,只会有两种情况——LOVE(至死不渝) OR DEAD(同为一体) DEAD除非已经精神混乱的人,还是很少有人做到的。所以还是说回LOVE。很高兴自己总是可以和OASIS的音乐在一起的。认识OASIS是因为JOHNNY •DEPP,而认识JOHNNY•DEPP是因为他的剪刀手。那时候虽不懂歌特式童话的美,但是那男人冷峻而又深情的眼神竟也让我深深的迷恋上他。而后不久又得知JOHNNY•DEPP有些个搞音乐的朋友叫OASIS。2006年2月23日,卡卡在QQ上对我说他跟公司请了假,明天他要去香港看OASIS的LIVE了。我毕竟是不能完全脱离现实的人,想想劳碌的父母,不忍将家中给我的学费拿去买了飞机票。我说LIVE那天我会花钱买醉,在梦里和你一起。卡卡从香港回来说LIVE很成功,就和伦敦和曼切斯特的一样,他们永远都是那样的漫不经心,他们永远都是一脸酷酷的漠然,或是如坏孩子似的一脸坏笑或嘲笑,他们的音乐永远是那样的让人激动疯狂。我流着泪说我在梦里看到了这些。卡卡说我还有了他们的合照和签名了,我又流着泪说我真为你开心。或许,这一切也只能出现在我的梦里了……尽管如此,我还是很庆幸我能认识他们还有他们的音乐。还有,在我想要的时候,总是可以和他们的音乐在一起……http://blog.sina.com.cn/u/1233859830
2006年05月27日 09点05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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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为什么最近老打错字呢.郁闷.蓝
2006年05月27日 09点05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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